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旗下基金持有停牌股票估值调整的公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中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08]38 号)等有关规定,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
致,自 2016 年 1 月 4 日起,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对旗下证券投资基金持有的
下列停牌股票,采用“指数收益法”予以估值:“京新药业(代码:002020)”、
“万科A(代码:000002)”、“海格通信(代码:002465)”。
待上述股票复牌且其交易体现了活跃市场交易特征后,将恢复采用当日收盘
价格进行估值,届时将不再另行公告。
投资者可登陆基金管理人网站(www.jsfund.cn)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
400-600-8800 咨询有关信息。
特此公告。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6 年 1 月 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