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实基金:关于旗下基金持有的“东方财富”恢复收盘价估值的公告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旗下基金持有的“东方财富”恢复收盘价估值的公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08] 38 号《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投资
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等有关规定,自 2015 年 2 月 16 日起,嘉实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对旗下证券投资基金持有的“东方财富”股票(代码:300059)采用“指数
收益法”予以估值。
经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自 2015 年 4 月 22 日起
对旗下证券投资基金持有的“东方财富”股票,恢复按估值日收盘价进行估值。
投 资 者 可 登 录 基 金 管 理 人 网 站 (www.jsfund.cn) 或 拨 打 客 户 服 务 电 话
400-600-8800 咨询有关信息。
特此公告。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 年 4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