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实基金:关于增加海银基金为代销机构并开展定投、转换业务及参加费率优惠的公告
2019-07-23
嘉实基本面50指数(LOF)
关于增加海银基金为嘉实旗下基金代销机构 并开展定投、转换业务及参加费率优惠的公告 根据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与海银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银基金”)签署的开 放式基金代销协议,自 2019 年 7 月 23 日起,增加海银基金为嘉实旗下开放式基金代销机构。 一、 适用基金范围 嘉实稳健混合、嘉实债券、嘉实货币 A、嘉实货币 B、嘉实沪深 300ETF 联接(LOF)A、 嘉实沪深 300ETF 联接(LOF)C、嘉实超短债债券、嘉实海外中国股票混合(QDII)、嘉实多元 债券 A、嘉实多元债券 B、嘉实量化阿尔法混合、嘉实基本面 50 指数(LOF)A、嘉实基本面 50 指数(LOF)C、嘉实稳固收益债券、嘉实主题新动力混合、嘉实深证基本面 120ETF 联接 A、嘉实深证基本面 120ETF 联接 C、嘉实黄金(QDII-FOF-LOF)、嘉实信用债券 A、嘉实 信用债券 C、嘉实安心货币 A、嘉实安心货币 B、嘉实中创 400ETF 联接 A、嘉实中创 400ETF 联接 C、嘉实优化红利混合、嘉实纯债债券 A、嘉实纯债债券 C、嘉实中证 500ETF 联接 A、 嘉实中证 500ETF 联接 C、嘉实美国成长股票(QDII)-人民币、嘉实新兴市场债券 A1-人民 币、嘉实活期宝货币、嘉实泰和混合、嘉实新兴产业股票、嘉实沪深 300 指数研究增强、嘉 实快线货币 A、嘉实中证金融地产 ETF 联接 A、嘉实中证金融地产 ETF 联接 C、嘉实智能 汽车股票、嘉实稳祥纯债债券 A、嘉实稳祥纯债债券 C、嘉实沪港深精选股票、嘉实文体娱 乐股票 A、嘉实文体娱乐股票 C、嘉实惠泽混合(LOF)、嘉实优势成长混合、嘉实研究增 强混合、嘉实农业产业股票、嘉实增益宝货币、嘉实物流产业股票 A、嘉实物流产业股票 C、 嘉实新能源新材料股票 A、嘉实新能源新材料股票 C、嘉实新添华定期混合、嘉实沪港深回 报混合、嘉实原油(QDII-LOF)、嘉实前沿科技沪港深股票、嘉实稳宏债券 A、嘉实稳宏债 券 C、嘉实稳华纯债债券、嘉实稳怡债券、嘉实富时中国 A50ETF 联接 A、嘉实富时中国 A50ETF 联接 C、嘉实新添泽定期混合、嘉实新添丰定期混合、嘉实新添辉定期混合 A、嘉 实新添辉定期混合 C、嘉实新添荣定期混合 A、嘉实新添荣定期混合 C、嘉实新添康定期混 合 A、嘉实新添康定期混合 C、嘉实瑞享定期混合、嘉实致盈债券合计 73 只基金。 注:(1)嘉实债券、嘉实货币 A、嘉实货币 B、嘉实超短债债券、嘉实多元债券 A、嘉实 多元债券 B、嘉实信用债券 A、嘉实信用债券 C、嘉实安心货币 A、嘉实安心货币 B、嘉实 纯债债券 A、嘉实纯债债券 C、嘉实新兴市场债券 A1-人民币、嘉实活期宝货币、嘉实快线 货币 A、嘉实稳祥纯债债券 A、嘉实稳祥纯债债券 C、嘉实增益宝货币、嘉实稳华纯债债券、 嘉实稳怡债券、嘉实致盈债券施限制大额申购(含转换转入、定投申购)业务。(2)嘉实 新添华定期混合、嘉实新添泽定期混合、嘉实新添丰定期混合、嘉实新添辉定期混合 A、嘉 实新添辉定期混合 C、嘉实新添荣定期混合 A、嘉实新添荣定期混合 C、嘉实新添康定期混 合 A、嘉实新添康定期混合 C、嘉实瑞享定期混合的定期开放申赎业务遵循其基金合同的有 关约定。具体请参见嘉实基金网站刊载的相关公告。 二、基金开户、申购等业务 自 2019 年 7 月 23 日起,投资者可通过海银基金办理上述基金的开户、申购等业务,具 体的业务流程、办理时间和办理方式以海银基金的规定为准。(特别说明除外) 三、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自 2019 年 7 月 23 日起,投资者可通过海银基金开办上述基金(不包括嘉实新添华定期 混合、嘉实新添泽定期混合、嘉实新添丰定期混合、嘉实新添辉定期混合 A、嘉实新添辉定 期混合 C、嘉实新添荣定期混合 A、嘉实新添荣定期混合 C、嘉实新添康定期混合 A、嘉实 新添康定期混合 C、嘉实瑞享定期混合)的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在办理“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的同时,仍然可以进行日常申购、赎回业务。 1、申请方式 (1)凡申请办理上述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投资者,须先开立嘉实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开放式基金账户;凡申请办理嘉实沪深 300ETF 联接(LOF)A、嘉实沪深 300ETF 联接 (LOF)C、嘉实基本面 50 指数(LOF)A、嘉实基本面 50 指数(LOF)C、嘉实黄金(QDII-FOF-LOF)、 嘉实惠泽混合(LOF)、嘉实原油(QDII-LOF)、嘉实瑞享定期混合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的投资者,须先开立中登公司的深圳开放式基金账户。(已开户者除外) (2)已开立上述基金账户的投资者,应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相关业务凭证,到海 银基金申请办理此项业务。 2、办理时间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申请办理时间,为开放式基金法定开放日 9:30-15:00。 3、扣款日期 投资者应与海银基金约定每月固定扣款日期,该扣款日期视为基金合同中约定的申购申 请日(T 日)。 4、扣款金额 投资者应与海银基金就上述基金申请开办“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约定每月固定扣款(申购) 金额,每只基金每月扣款金额为人民币 100 元起(含 100 元)。 5、扣款方式 (1)将按照投资者申请时所约定的每月固定扣款日、扣款金额扣款。若遇非基金申购 开放日,则顺延至下一基金申购开放日; (2)投资者须指定一个有效资金账户作为每月固定扣款账户。 6、交易确认 以每月实际扣款日(T 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计算申购份额。基金份额确认日为 T+1 日(其中嘉实海外中国股票混合(QDII)、嘉实黄金(QDII-FOF-LOF)、嘉实美国成长 股票(QDII)-人民币、嘉实新兴市场债券 A1-人民币、嘉实原油(QDII-LOF)为 T+2 日内), 投资者可在 T+2 日(其中嘉实海外中国股票混合(QDII)、嘉实黄金(QDII-FOF-LOF)、嘉 实美国成长股票(QDII)-人民币、嘉实新兴市场债券 A1-人民币、嘉实原油(QDII-LOF) 为 T+3 日)到海银基金查询相应基金的申购确认情况。 7、“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变更和终止 (1)投资者变更每月扣款金额、扣款日期、扣款账户等信息,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 件及相关凭证通过海银基金申请办理业务变更手续; (2)投资者终止“定期定额投资业务”,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相关凭证通过海银 基金申请办理业务终止手续; (3)具体办理程序应遵循海银基金的有关规定。 四、基金转换业务 自 2019 年 7 月 23 日起,投资者可通过海银基金办理上述基金的转换业务,具体转换规 则请参考上述基金开放日常转换业务的相关公告。 五、费率优惠 投资者通过海银基金交易享有费率优惠,优惠期限以海银基金的公告为准。优惠活动 或业务规则如有变动,请以海银基金最新公告为准。 六、业务咨询 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咨询、了解有关基金详情: 1. 海银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8 号 4 楼 402 室 注册地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银城中路 8 号 402 室 法定代表人 惠晓川 联系人 秦琼 电话 021-80134149/400-808-1016 传真 021-80133413 网址 http://www.fundhaiyin.com 2.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600-8800,网址:www.jsfund.cn 。 特此公告。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9 年 7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