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实基金:关于增加温州银行为嘉实旗下基金代销机构并开展定投业务的公告
2011-11-02
根据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与温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温州银行”)签署的相关协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金代销机构
自2011年11月2日起,增加温州银行为旗下开放式基金代销机构。
适用基金:嘉实沪深3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嘉实中证锐联基本面5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嘉实恒生中国企业指数证券投资基金(QDII-LOF)、嘉实多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嘉实黄金证券投资基金(LOF),合计5只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
二、基金开户、申购等业务
自2011年11月2日起,所有投资者可以办理上述基金的开户、申购等业务。
三、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自2011年11月2日起,投资者可通过温州银行开办上述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在办理相关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同时,仍然可以进行日常申购、赎回业务。
(一)申请方式
1. 凡申请办理上述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投资者,须先开立中登公司的深圳开放式基金账户(已开户者除外)。
2.已开立上述基金账户的投资者,应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相关业务凭证,到温州银行的销售网点申请办理此项业务。
(二)办理时间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申请办理时间,为开放式基金法定开放日9:30-15:00。
(三)扣款日期
投资者应与温州银行约定每月固定扣款日期,该扣款日期视为基金合同中约定的申购申请日(T日)。
(四)扣款金额
投资者应与温州银行就相应基金申请开办“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约定每月固定扣款(申购)金额,每只基金每月扣款金额为人民币100元起(含100元)。
(五)扣款方式
(1)将按照投资者申请时所约定的每月固定扣款日、扣款金额扣款。若遇非基金申购开放日,则顺延至下一基金申购开放日
(2)投资者须指定一个有效资金账户作为每月固定扣款账户。
(六)交易确认
以每月实际扣款日(T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计算申购份额。基金份额确认日为T+1日(其中嘉实黄金证券投资基金(LOF)、嘉实H股指数(QDII-LOF)T+2日内,),投资者可在T+2日(其中嘉实黄金证券投资基金(LOF)、嘉实H股指数(QDII-LOF)为T+3日)到温州银行销售网点查询相应基金的申购确认情况。
(七)“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变更和终止
1、投资者变更每月扣款金额、扣款日期、扣款帐户等信息,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相关凭证,到温州银行的销售网点申请办理业务变更手续
2、投资者终止“定期定额投资业务”,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相关凭证,到温州银行的销售网点申请办理业务终止手续
3、具体办理程序应遵循温州银行的有关规定。
四、业务咨询
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咨询、了解有关基金详情:
1、温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0577)96699,网址:www.wzbank.cn
2、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600-8800,网址:www.jsfund.cn。
特此公告。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1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