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嘉实沪深300ETF及嘉实沪深300ETF联接(LOF)降低管理费率、托管费率并修改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公告
2024-11-20
关于嘉实沪深300ETF及嘉实沪深300ETF联接(LOF)降低管理费率、托
管费率并修改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公告
为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嘉实沪深3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嘉实沪深3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LOF)基金合同》有关规定,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或“本公司”)与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决定自2024年11月23日起降低嘉实沪深3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及嘉实沪深3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LOF)的管理费率及托管费率,上述两只基金管理费率由0.5%降低至0.15%,托管费率由0.1%降低至0.05%,并对相关法律文件中涉及基金管理费率及托管费率的内容进行修改,同时根据最新适用的法律法规完善相关表述并更新了基金管理人、托管人信息。
嘉实沪深3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改内容说明如下:
章节 修改前 修改后
释义 中国银监会 指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 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 指中国人民银行
委员会 和/或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等对银行
业金融机构进行监督和管理的机构
九、基 (一)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
金 合 1、基金管理人基本情况 1、基金管理人基本情况
同 当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陆
事 人 纪大道8号上海国金中心二期27楼 家嘴环路1318号1806A单元
及 其 09-14单元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外商投资、
权 利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非独资)
义务
九、基 (二)基金托管人 (二)基金托管人
金 合
同 当 1、基金托管人基本情况 1、基金托管人基本情况
事 人 法定代表人:刘连舸 法定代表人:葛海蛟
及 其
权 利
义务
十九、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
基 金 支付方式 支付方式
费 用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与 税 基金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基金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收 0.5%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0.15%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0.5%÷当年天数 H=E×0.15%÷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E为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经基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经基
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核对一致后,由 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核对一致后,由
基金托管人于次月首日起3个工作日 基金托管人于次月首日起3个工作日内
内从基金资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 从基金资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
理人。 人。
2、基金托管人的基金托管费 2、基金托管人的基金托管费
基金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基金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0.1%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0.05%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0.1%÷当年天数 H=E×0.05%÷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经基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经基
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核对一致后,由 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核对一致后,由
基金托管人于次月首日起3个工作日 基金托管人于次月首日起3个工作日内
内从基金资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托 从基金资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托管
管人。 人。
嘉实沪深3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修改内容说明如下:
章节 修改前 修改后
一、托 (一)基金管理人(或简称“管理人”)(一)基金管理人(或简称“管理人”)
管 协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陆
议 当 纪大道8号上海国金中心二期27楼 家嘴环路1318号1806A单元
事人 09-14单元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外商投资、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非独资)
一、托 (二)基金托管人(或简称“托管人”)(二)基金托管人(或简称“托管人”)
管 协 1、基金托管人基本情况 1、基金托管人基本情况
议 当
事人 法定代表人:刘连舸 法定代表人:葛海蛟
十一、 (一)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一)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基 金 基金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基金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费用 0.5%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0.15%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0.5%÷当年天数 H=E×0.15%÷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E为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提,逐日累计至每个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提,逐日累计至每个
月月末,按月支付。经基金管理人与基 月月末,按月支付。经基金管理人与基
金托管人核对一致后,由基金托管人于 金托管人核对一致后,由基金托管人于
次月首日起3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资产 次月首日起3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资产中
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 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
在首期支付基金管理费前,基金管理人 在首期支付基金管理费前,基金管理人
应向托管人出具正式函件指定基金管 应向托管人出具正式函件指定基金管
理费的收款账户。基金管理人如需要变 理费的收款账户。基金管理人如需要变
更此账户,应提前10个工作日向托管 更此账户,应提前10个工作日向托管
人出具书面的收款账户变更通知。 人出具书面的收款账户变更通知。
(二)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二)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基金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基金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0.1%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0.05%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0.1%÷当年天数 H=E×0.05%÷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提,逐日累计至每个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提,逐日累计至每个
月月末,按月支付。经基金管理人与基 月月末,按月支付。经基金管理人与基
金托管人核对一致后,由基金托管人于 金托管人核对一致后,由基金托管人于
次月首日起3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资产 次月首日起3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资产中
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托管人。 一次性支付给基金托管人。
嘉实沪深3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LOF)基金合同修改内容说明如下:
章节 修改前 修改后
九、基 (一)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
金 合 1、基金管理人基本情况 1、基金管理人基本情况
同 当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外商投资、
事 人 非独资)
及 其
权 利
义务
二 十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
一、基 支付方式 支付方式
金 费 1、基金管理费 1、基金管理费
用 与 本基金基金财产中投资于目标ETF的 本基金基金财产中投资于目标ETF的部
税收 部分不收取管理费。本基金管理费按前 分不收取管理费。本基金管理费按前一
一日基金资产净值扣除所持有目标 日基金资产净值扣除所持有目标ETF基
ETF基金份额部分所对应的基金资产 金份额部分所对应的基金资产后的余
后的余额(若为负数,则取0)的0.5% 额(若为负数,则取0)的0.15%年费率
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计提。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5%÷当年天数 H=E×0.15%÷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 为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扣除前一日 E 为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扣除前一日
所持有目标ETF基金份额部分所对应 所持有目标ETF基金份额部分所对应的
的基金资产后的余额,若为负数,则E 基金资产后的余额,若为负数,则E取
取0。 0。
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每日计算,逐日累 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每日计算,逐日累
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由基金托管 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由基金托管
人于次月前三个工作日内从本基金财 人于次月前三个工作日内从本基金财
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 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
2、基金托管费 2、基金托管费
本基金基金财产中投资于目标ETF的 本基金基金财产中投资于目标ETF的部
部分不收取托管费。本基金托管费按前 分不收取托管费。本基金托管费按前一
一日基金资产净值扣除所持有目标 日基金资产净值扣除所持有目标ETF基
ETF基金份额部分所对应的基金资产 金份额部分所对应的基金资产后的余
后的余额(若为负数,则取0)的0.1% 额(若为负数,则取0)的0.05%年费率
年费率计提。托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计提。托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1%÷当年天数 H=E×0.05%÷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 为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扣除前一日 E 为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扣除前一日
所持有目标ETF基金份额部分所对应 所持有目标ETF基金份额部分所对应的
的基金资产后的余额,若为负数,则E 基金资产后的余额,若为负数,则E取
取0。 0。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
月底,按月支付,由基金托管人于次月 月底,按月支付,由基金托管人于次月
前三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 前三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
支取。 支取。
嘉实沪深3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LOF)托管协议修改内容说明如下:
章节 修改前 修改后
一、托 (一)基金管理人(或简称“管理人”)(一)基金管理人(或简称“管理人”)
管 协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外商投资、
议 当 非独资)
事人
十六、 (一)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一)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基 金 本基金基金财产中投资于目标ETF的 本基金基金财产中投资于目标ETF的部
费用 部分不收取管理费。本基金管理费按前 分不收取管理费。本基金管理费按前一
一日基金资产净值扣除所持有目标 日基金资产净值扣除所持有目标ETF基
ETF基金份额部分所对应的基金资产 金份额部分所对应的基金资产后的余
后的余额(若为负数,则取0)的0.5% 额(若为负数,则取0)的0.15%年费率
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计提。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5%÷当年天数 H=E×0.15%÷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 为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扣除前一日 E 为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扣除前一日
所持有目标ETF基金份额部分所对应 所持有目标ETF基金份额部分所对应的
的基金资产后的余额,若为负数,则E 基金资产后的余额,若为负数,则E取
取0。 0。
管理费每日计提,逐日累计。对于已确 管理费每日计提,逐日累计。对于已确
认的管理费,由基金托管人按月划付。认的管理费,由基金托管人按月划付。
经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核对一致 经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核对一致
后,由基金托管人于次月前三个工作日 后,由基金托管人于次月前三个工作日
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 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
理人。 理人。
(二)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二)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本基金基金财产中投资于目标ETF的 本基金基金财产中投资于目标ETF的部
部分不收取托管费。本基金托管费按前 分不收取托管费。本基金托管费按前一
一日基金资产净值扣除所持有目标 日基金资产净值扣除所持有目标ETF基
ETF基金份额部分所对应的基金资产 金份额部分所对应的基金资产后的余
后的余额(若为负数,则取0)的0.1% 额(若为负数,则取0)的0.05%年费率
年费率计提。托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计提。托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1%÷当年天数 H=E×0.05%÷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 为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扣除前一日 E 为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扣除前一日
所持有目标ETF基金份额部分所对应 所持有目标ETF基金份额部分所对应的
的基金资产后的余额,若为负数,则E 基金资产后的余额,若为负数,则E取
取0。 0。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个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个
月月末,按月支付。经基金管理人与基 月月末,按月支付。经基金管理人与基
金托管人核对一致后,由基金托管人于 金托管人核对一致后,由基金托管人于
次月前三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 次月前三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
次性支取。 次性支取。
上述修改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已经与托管人协商一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进行表决。
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的修改自2024年11月23日起生效。基金管理人将对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招募说明书进行相应更新。
投资者可拨打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600-8800或登录本公司网站(www.jsfund.cn)和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咨询、了解相关情况。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人注意投资风险。投资者投资于上述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更新的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及招募说明书。
特此公告。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