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实沪深300ETF联接(LOF):2018年第一次收益分配公告
2018-01-10
嘉实沪深300ETF联接(LOF)
嘉实沪深 3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LOF) 2018 年第一次收益分配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8 年 1 月 10 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嘉实沪深 3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联接基金(LOF) 基金简称 嘉实沪深 300ETF 联接 基金主代码 160706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2 年 8 月 21 日(原《嘉实沪深 300 指数证 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自该日失效) 基金管理人名称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嘉实沪 深 3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 金(LOF)基金合同》、《嘉实沪深 300 交易型开 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LOF)招募说 明书》等。 收益分配基准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基准日基金份额净值 1.1526 (单位:元) 截止收益 基准日基金可供分配利润 分配基准 1,641,599,383.15 (单位:元) 日的相关 截止基准日按照基金合同 指标 0.02322 约定的分红比例计算的应 分配金额(单位:元) 本次分红方案(单位:元/10 份基金份 0.233 额) 有关年度分红次数的说明 本次分红为 2018 年的第一次分红 注:(1)投资者可通过场外或场内两种方式对本基金进行申购和赎回。(2)截止基准日按照 基金合同约定的分红比例计算:嘉实沪深 300ETF 联接应分配金额为每份基金份额应分配金 额 0.02322 元,即每 10 份基金份额应分配金额 0.2322 元;(3)本次实际分红方案为: 嘉 实沪深 300ETF 联接每 10 份基金份额发放红利 0.233 元. 2 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权益登记日 2018 年 1 月 15 日 除息日 2018 年 1 月 16 日(场内) 2018 年 1 月 15 日(场外) 现金红利发放日 2018 年 1 月 18 日(场内) 2018 年 1 月 17 日(场外) 权益登记日在本基金注册登记机构登记在册的本基金 分红对象 份额持有人。 投资者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现金红利转换为基金份 额的基金份额净值基准日为 2018 年 1 月 15 日,基金份 红利再投资相关事项的说明 额登记过户日为 2018 年 1 月 16 日。红利再投资的基金 份额可赎回起始日为 2018 年 1 月 17 日。 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基金向投资者分配的基金收益,暂 税收相关事项的说明 免征收所得税。 本次分红免收分红手续费 费用相关事项的说明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本次收益分配公告已经本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复核。 (2)因本次分红导致基金净值变化,不会改变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不会降 低基金投资风险或提高基金投资收益。 (3)权益登记日当日,通过场内交易买入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通过 场内交易卖出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权益登记日当日,通过场内或场 外申请申购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通过场内或场外申请赎回的基金份 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4)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为现金和红利再投资两种方式。若投资者未选择具体 分红方式,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登记在深圳证券账户的基金 份额只能选择现金分红方式,不能选择红利再投资。 (5)本公告发布当天(2018 年 1 月 10 日) 嘉实沪深 300ETF 联接在深圳证券交 易所停牌一小时(9:30-10:30)。权益分派期间(2018 年 1 月 11 日至 2018 年 1 月 15 日)暂停本基金跨系统转托管业务。敬请投资者留意。 (6)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咨询、了解本基金有关详情:嘉实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网站 http://www.jsfund.cn,客户服务电话:400-600-8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