鹏华中小企业债券:关于到期转型暨变更基金名称及修改基金合同的公告
2015-11-04
关于鹏华中小企业纯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到期转型暨变
更基金名称及修改基金合同的公告
《鹏华中小企业纯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于
2012 年 11 月 5 日成立,并于 2012 年 11 月 5 日进入为期三年的封闭
运作期。根据《鹏华中小企业纯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
同》的有关规定,本基金的三年封闭运作期将于 2015 年 11 月 4 日到
期。本基金封闭运作期到期后,本基金将转为上市开放式基金(LOF),
基金名称变更为“鹏华丰和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不需要召
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经履行相关程序,协商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同意,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在
《鹏华中小企业纯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基础上
拟定了《鹏华丰和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鹏华丰
和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托管协议》,删去不再适用于转型后基
金运作的相关内容。基金的投资目标、投资范围、投资策略等依据《鹏
华中小企业纯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中对转型后基
金的相关约定执行。 鹏华丰和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
《鹏华丰和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托管协议》自 2015 年 11 月
5 日起生效,《鹏华中小企业纯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
同》、《鹏华中小企业纯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于同
日起失效。
特此公告。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 年 11 月 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