鹏华中小企业债券:关于到期转型暨变更基金名称及修改基金合同的公告
2015-11-04
鹏华丰和债券A类(LOF)
关于鹏华中小企业纯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到期转型暨变 更基金名称及修改基金合同的公告 《鹏华中小企业纯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于 2012 年 11 月 5 日成立,并于 2012 年 11 月 5 日进入为期三年的封闭 运作期。根据《鹏华中小企业纯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 同》的有关规定,本基金的三年封闭运作期将于 2015 年 11 月 4 日到 期。本基金封闭运作期到期后,本基金将转为上市开放式基金(LOF), 基金名称变更为“鹏华丰和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不需要召 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经履行相关程序,协商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同意,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在 《鹏华中小企业纯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基础上 拟定了《鹏华丰和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鹏华丰 和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托管协议》,删去不再适用于转型后基 金运作的相关内容。基金的投资目标、投资范围、投资策略等依据《鹏 华中小企业纯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中对转型后基 金的相关约定执行。 鹏华丰和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 《鹏华丰和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托管协议》自 2015 年 11 月 5 日起生效,《鹏华中小企业纯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 同》、《鹏华中小企业纯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于同 日起失效。 特此公告。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 年 11 月 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