鹏华丰泽债券(LOF):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2018年1月)
2018-01-20
鹏华丰泽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LOF)
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
基金管理人: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 1 月
重要提示
鹏华丰泽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 2011 年 10 月 25 日中国证券
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鹏华丰泽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募集的批复》(证监许可
[2011]1707 号文)核准,进行募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本基金基金合同已于 2011 年 12 月
8 日生效。
根据《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鹏华丰泽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在《基金合同》生
效后 3 年期届满,本基金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自动转换为上市开放式基金
(LOF)基金,名称变更为“鹏华丰泽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丰泽 A、丰泽 B 的基
金份额转换为上市开放式基金(LOF)份额。
基金管理人保证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
核准,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核准,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
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人在投
资本基金前,应全面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
场,并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包括但不限于:系统性风险、非系统性风险、管
理风险、流动性风险、本基金特定风险及其他风险等等。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对
本基金表现的保证。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
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
则,在投资人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
自行承担。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对本基金表现的保证。投资有风险,
投资人在投资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和基金合同,并根据自身风险承受
能力选择适合自己的基金产品予以投资。
本招募说明书与基金托管人相关信息更新部分已经本基金托管人复核。本招募说明书
所载内容截止日为 2017 年 12 月 7 日,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截止日为 2017 年 9 月 30 日
(未经审计)。
一、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概况
1、名称: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住所: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三路 168 号深圳国际商会中心 43 层
3、设立日期:1998 年 12 月 22 日
4、法定代表人:何如
5、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三路 168 号深圳国际商会中心 43 层
6、电话:(0755)82021233 传真:(0755)82021155
7、联系人:吕奇志
8、注册资本:人民币 1.5 亿元
9、股权结构:
出资人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7,500 50%
意大利欧利盛资本资产管理股份公司
7,350 49%
(Eurizon Capital SGR S.p.A.)
深圳市北融信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150 1%
总 计 15,000 100%
(二)主要人员情况
1、基金管理人董事会成员
何如先生,董事长,硕士,高级会计师,国籍:中国。历任中国电子器件公司深圳公
司副总会计师兼财务处处长、总会计师、常务副总经理、总经理、党委书记,深圳发展银
行行长助理、副行长、党委委员、副董事长、行长、党委副书记,现任国信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
邓召明先生,董事,经济学博士,讲师,国籍:中国。历任北京理工大学管理与经济
学院讲师、中国兵器工业总公司主任科员、中国证监会处长、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
经理、中国证监会第六、七届发审委委员,现任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裁、党总支书
记。
孙煜扬先生,董事,经济学博士,国籍:中国。历任贵州省政府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
主任科员、中共深圳市委政策研究室副处长、深圳证券结算公司常务副总经理、深圳证券
交易所首任行政总监、香港深业(集团)有限公司助理总经理、香港深业控股有限公司副
总经理、中国高新技术产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兼行政总裁、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董事总裁,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公司顾问。
Massimo Mazzini 先生,董事,经济和商学学士。国籍:意大利。曾在安达信
(Arthur Andersen MBA)从事风险管理和资产管理工作,历任 CA AIPG SGR 投资总监、
CAAM AI SGR 及 CA AIPG SGR 首席执行官和投资总监、东方汇理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CAAM SGR)投资副总监、农业信贷另类投资集团(Credit Agricole Alternative
Investments Group)国际执行委员会委员、意大利欧利盛资本资产管理股份公司
(Eurizon Capital SGR S.p.A.)投资方案部投资总监、Epsilon 资产管理股份公司
(Epsilon SGR)首席执行官,欧利盛资本股份公司(Eurizon Capital S.A.)(卢森堡)
首席执行官和总经理。现任意大利欧利盛资本资产管理股份公司(Eurizon Capital SGR
S.p.A.)市场及业务发展总监。
Andrea Vismara 先生,董事,法学学士,律师,国籍:意大利。曾在意大利多家律师
事务所担任律师,先后在法国农业信贷集团(Credit Agricole Group)东方汇理资产管理
股份有限公司(CAAM SGR)法务部、产品开发部,欧利盛资本资产管理股份公司(Eurizon
Capital SGR S.p.A.)治理与股权部工作,现在担任意大利欧利盛资本资产管理股份公司
(Eurizon Capital SGR S.p.A)董事会秘书兼任企业事务部总经理,欧利盛资本股份公司
(Eurizon Capital S.A.)(卢森堡)企业服务部总经理。
周中国先生,董事,会计学硕士研究生,国籍:中国。曾任深圳市华为技术有限公司
定价中心经理助理;2000 年 7 月起历任国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资金财务总部业务经理、外
派财务经理、高级经理、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人力资源总部副
总经理、资金财务总部副总经理;2015 年 6 月至今任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资金财务总部
总经理。
史际春先生,独立董事,法学博士,国籍:中国。历任安徽大学讲师、中国人民大学
副教授,现任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兼任中国法
学会经济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北京市人大常委会和法制委员会委员。
张元先生,独立董事,大学本科,国籍:中国。曾任新疆军区干事、秘书、编辑,甘
肃省委研究室干事、副处长、处长、副主任,中央金融工作委员会研究室主任,中国银监
会政策法规部(研究局)主任(局长)等职务;2005 年 6 月至 2007 年 12 月,任中央国债
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兼党委书记;2007 年 12 月至 2010 年 12 月,任中央国债登
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监事长兼党委副书记。
高臻女士,独立董事,工商管理硕士,国籍:中国。曾任中国进出口银行副处长,负
责贷款管理和运营,项目涉及制造业、能源、电信、跨国并购;2007 年加入曼达林投资顾
问有限公司,现任曼达林投资顾问有限公司执行合伙人。
2、基金管理人监事会成员
黄俞先生,监事会主席,研究生学历,国籍:中国。曾在中农信公司、正大财务公司
工作,曾任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监事,现任深圳市北融信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董事
长。
陈冰女士,监事,本科学历,国籍:中国。曾任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资金财务部会
计、上海营业部财务科副科长、资金财务部财务科副经理、资金财务部资金科经理、资金
财务部主任会计师兼科经理、资金财务部总经理助理、资金财务总部副总经理等,现任国
信证券资金财务总部副总经理兼资金运营部总经理、融资融券部总经理。
SANDRO VESPRINI 先生,监事,工商管理学士,国籍:意大利。先后在米兰军医院出
纳部、税务师事务所、菲亚特汽车发动机和变速器平台管控管理团队工作、圣保罗 IMI 资
产管理 SGR 企业经管部、圣保罗财富管理企业管控部工作、曾任欧利盛资本资产管理股份
公司(Eurizon Capital SGR S.p.A.)财务管理和投资经理,现任欧利盛资本资产管理股
份公司(Eurizon Capital SGR S.p.A.)财务负责人。
于丹女士,职工监事,法学硕士,国籍:中国。历任北京市金杜(深圳)律师事务所律
师;2011 年 7 月加盟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监察稽核部法务主管,现任监察稽核部
总经理助理。
郝文高先生,职工监事,大专学历,国籍:中国。历任深圳奥尊电脑有限公司证券基
金事业部副经理、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事务部总监;2011 年 7 月加盟鹏华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现任登记结算部总经理。
刘嵚先生,职工监事,管理学硕士,国籍:中国。历任毕马威(中国)管理顾问公司
咨询顾问,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副总经理;2014 年 10 月加入鹏华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现任首席市场官兼市场发展部、北京分公司总经理。
3、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何如先生,董事长,硕士,高级会计师,国籍:中国。历任中国电子器件公司深圳公
司副总会计师兼财务处处长、总会计师、常务副总经理、总经理、党委书记,深圳发展银
行行长助理、副行长、党委委员、副董事长、行长、党委副书记,现任国信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
邓召明先生,董事,总裁,经济学博士,讲师,国籍:中国。历任北京理工大学管理
与经济学院讲师、中国兵器工业总公司主任科员、中国证监会处长、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副总经理、中国证监会第六、七届发审委委员,现任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裁、党总
支书记。
高阳先生,副总裁,特许金融分析师(CFA),经济学硕士,国籍:中国。历任中国国
际金融有限公司经理,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博时价值增长基金基金经理、固定收益部总
经理、基金裕泽基金经理、基金裕隆基金经理、股票投资部总经理,现任鹏华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副总裁。
邢彪先生,副总裁,工商管理硕士、法学硕士,国籍:中国。历任中国人民大学校办
科员,中国证监会办公厅副处级秘书,全国社保基金理事会证券投资部处长、股权资产部
(实业投资部)副主任,并于 2014 年至 2015 年期间担任中国证监会第 16 届主板发审委专
职委员,现任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裁。
高鹏先生,副总裁,经济学硕士,国籍:中国。历任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监察法律
部监察稽核经理,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监察稽核部副总经理、监察稽核部总经理、职工
监事、督察长,现任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裁、电子商务部总经理。
苏波先生,副总裁,管理学博士,国籍:中国。历任深圳经济特区证券公司研究所副
所长、投资部经理,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渠道服务二部总监助理,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信息技术部总经理助理,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裁助理、机构理财部总经理、职工
监事,现任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裁。
高永杰先生,督察长,法学硕士,国籍:中国。历任中共中央办公厅秘书局干部,中
国证监会办公厅新闻处干部、秘书处副处级秘书、发行监管部副处长、人事教育部副处
长、处长,现任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督察长。
韩亚庆先生,副总经理,经济学硕士。国籍:中国。历任国家开发银行资金局主任科
员,全国社保基金理事会投资部副调研员,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固定收益部基金经理、
固定收益部总监,现任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裁、固定收益投资总监、固定收益部总
经理。
4、本基金基金经理
周恩源先生,国籍中国,经济学博士,5 年证券基金从业经验。2012 年 6 月加盟鹏华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从事债券投资研究工作,担任固定收益部基金经理助理/高级债券研究
员,2016 年 2 月起担任鹏华丰泽债券(LOF)基金基金经理,2016 年 2 月起兼任鹏华弘泽
混合基金基金经理,2016 年 9 月起兼任鹏华丰饶定期开放债券、鹏华弘腾混合、鹏华弘康
混合基金基金经理,2016 年 10 月起兼任鹏华弘尚混合基金基金经理,2017 年 3 月起兼任
鹏华丰享债券、鹏华丰玉债券基金基金经理,2017 年 5 月起兼任鹏华弘泰灵活配置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6 年 02 月担任鹏华丰泽债券(LOF)基金基金经理,2016 年
02 月担任鹏华弘泽混合基金基金经理,2016 年 09 月担任鹏华丰饶债券基金基金经理,
2016 年 09 月担任鹏华弘腾混合基金基金经理,2016 年 09 月担任鹏华弘康混合基金基金经
理,2016 年 10 月担任鹏华弘尚混合基金基金经理,2017 年 03 月担任鹏华丰享债券基金基
金经理,2017 年 03 月担任鹏华丰玉债券基金基金经理,2017 年 05 月担任鹏华弘泰混合基
金基金经理,2017 年 07 月担任鹏华丰源债券基金基金经理,2017 年 07 月担任鹏华丰玺债
券基金基金经理。周恩源先生具备基金从业资格。
本基金基金经理管理的其他基金情况:
2016 年 02 月担任鹏华弘泽混合基金基金经理
2016 年 09 月担任鹏华丰饶债券基金基金经理
2016 年 09 月担任鹏华弘腾混合基金基金经理
2016 年 09 月担任鹏华弘康混合基金基金经理
2016 年 10 月担任鹏华弘尚混合基金基金经理
2017 年 03 月担任鹏华丰享债券基金基金经理
2017 年 03 月担任鹏华丰玉债券基金基金经理
2017 年 05 月担任鹏华弘泰混合基金基金经理
2017 年 07 月担任鹏华丰源债券基金基金经理
2017 年 07 月担任鹏华丰玺债券基金基金经理
本基金历任的基金经理:
2011 年 12 月至 2016 年 02 月 戴钢先生
2016 年 02 月至本更新招募书截止日 周恩源先生
5、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情况
邓召明先生,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总裁、党总支书记。
高阳先生,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裁。
邢彪先生,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裁。
高鹏先生,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裁。
韩亚庆先生,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裁。
梁浩先生,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研究部总经理,鹏华新兴产业混合、鹏华研究精选
混合基金经理。
赵强先生,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资产配置与基金投资部 FOF 投资副总监。
6.上述人员之间均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二、基金托管人
(一)基金托管人情况
1、基本情况
名称: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国邮政储蓄银行)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 号 A 座
法定代表人:李国华
成立时间:2007 年 3 月 6 日
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810.31 亿元人民币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基金托管资格批文及文号:证监许可【2009】673 号
联系人:王瑛
联系电话:010-68858126
经营范围: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长期贷款;办理国内外结算;办理票据
承兑和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
债券;从事同业拆借;买卖、代理买卖外汇;从事银行卡业务;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
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险箱服务;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等监管部门
批准的其他业务。
经国务院同意并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于 2007 年 3 月 6 日)于 2012 年 1 月 21 日依法整体变更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依法承继原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有限责任公司全部
资产、负债、机构、业务和人员,依法承担和履行原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有限责任公司在有
关具有法律效力的合同或协议中的权利、义务,以及相应的债权债务关系和法律责任。中
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坚持服务“三农”、服务中小企业、服务城乡居民的大型零
售商业银行定位,发挥邮政网络优势,强化内部控制,合规稳健经营,为广大城乡居民及
企业提供优质金融服务,实现股东价值最大化,支持国民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
2.主要人员情况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行设托管业务部,下设资产托管处、风险管理处、
运营管理处等处室。现有员工 23 人,全部员工拥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及基金从业资格,90%
员工具有三年以上基金从业经历,具备丰富的托管服务经验。
3.托管业务经营情况
2009 年 7 月 23 日,中国邮政储蓄银行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
理委员会联合批准,获得证券投资基金托管资格,是我国第 16 家托管银行。2012 年 7 月
19 日,中国邮政储蓄银行经中国保险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获得保险资金托管资格。中
国邮政储蓄银行坚持以客户为中心、以服务为基础的经营理念,依托专业的托管团队、灵
活的托管业务系统、规范的托管管理制度、健全的内控体系、运作高效的业务处理模式,
为广大基金份额持有人和众多资产管理机构提供安全、高效、专业、全面的托管服务,并
获得了合作伙伴一致好评。
截至 2017 年 9 月 30 日,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托管的证券投资基金共 81 只。至今,中国
邮政储蓄银行已形成涵盖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公司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计划、信托计划、银
行理财产品(本外币)、私募基金、证券公司资产管理计划、保险资金、保险资产管理计
划等多种资产类型的托管产品体系,托管规模达 43172.64 亿元。
(二)基金托管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1.内部控制目标
作为基金托管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托管业务的法律法规、行业监
管规章和行内有关管理规定,守法经营、规范运作、严格监察,确保业务的稳健运行,保
证基金财产的安全完整,确保有关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
的合法权益。
2.内部控制组织结构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设有风险与内控管理委员会,负责全行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工作,
对托管业务风险控制工作进行检查指导。托管业务部专门设置内部风险控制处室,配备专
职内控监督人员负责托管业务的内控监督工作,具有独立行使监督稽核的工作职权和能力。
3.内部控制制度及措施
托管业务部具备系统、完善的制度控制体系,建立了管理制度、控制制度、岗位职责、
业务操作流程,可以保证托管业务的规范操作和顺利进行;业务人员具备从业资格;业务
管理严格实行复核、审核、检查制度,授权工作实行集中控制,业务印章按规程保管、存
放、使用,账户资料严格保管,制约机制严格有效;业务操作区专门设置,封闭管理,实
施音像监控;业务信息由专职信息披露人员负责,防止泄密;业务实现自动化操作,防止
人为事故的发生,技术系统完整、独立。
(三)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运作基金进行监督的方法和程序
1.监督方法
依照《基金法》及其配套法规和基金合同的约定,监督所托管基金的投资运作。严格
按照现行法律法规以及基金合同规定,对基金管理人运作基金的投资比例、投资范围、投
资组合等情况进行监督,对违法违规行为及时予以风险提示,要求其限期纠正,同时报告
中国证监会。在日常为基金投资运作所提供的基金清算和核算服务环节中,对基金管理人
发送的投资指令、基金管理人对各基金费用的提取与开支情况进行检查监督。
2.监督流程
(1)每工作日按时通过基金监督子系统,对各基金投资运作比例控制指标进行例行监
控,发现投资比例超标等异常情况,向基金管理人发出书面通知,与基金管理人进行情况
核实,督促其纠正,并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
(2)收到基金管理人的划款指令后,对涉及各基金的投资范围、投资对象及交易对手
等内容进行合法合规性监督。
(3)通过技术或非技术手段发现基金涉嫌违规交易,电话或书面要求管理人进行解释
或举证,要求限期纠正,并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
三、相关服务机构
(一) 基金份额销售机构
1.场外销售机构
(1)直销机构
1)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中心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三路 168 号深圳国际商会中心 43 层
电话:(0755)82021233
传真:(0755)82021155
联系人:吕奇志
2)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甲 9 号金融街中心南楼 502 房
电话:(010)88082426
传真:(010)88082018
联系人:张圆圆
3)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花园石桥路 33 号花旗银行大厦 801B 室
电话:(021)68876878
传真:(021)68876821
联系人:李化怡
4)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武汉分公司
办公地址:武汉市江汉区建设大道 568 号新世界国贸大厦 I 座 1001 室
联系电话:(027)85557881
传真:(027)85557973
联系人:祁明兵
5)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
办公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华夏路 10 号富力中心 24 楼 07 单元
联系电话:020-38927993
传真:020-38927990
联系人:周樱
(2)银行销售机构
1)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甲 17 号首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丙 17 号
法定代表人:张东宁
联系人:张喆
客户服务电话:95526
网址:www.bankofbeijing.com.cn
2)东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东莞市城区南城路 2 号
办公地址:广东省东莞市城区南城路 2 号
法定代表人:王耀球
联系人:杨亢
客户服务电话:961122
网址:www.drcbank.com
3)东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东莞市莞城区体育路 21 号
办公地址:东莞市莞城区体育路 21 号
法定代表人:卢国锋
联系人:陈幸
客户服务电话:4001196228
网址:www.dongguanbank.cn
4)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州市东风东路 713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甲 2 号
法定代表人:杨明生
联系人:陈泾渭
网址:www.cgbchina.com.cn
5)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杭州市庆春路 46 号杭州银行大厦
办公地址:杭州市庆春路 46 号杭州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吴太普
联系人:严峻
客户服务电话:95398
网址:www.hzbank.com.cn
6)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22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22 号
法定代表人:李民吉
联系人:董金
客户服务电话:95577
网址:www.hxb.com.cn
7)江苏江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江苏省常州市和平中路 413 号
办公地址:江苏省常州市和平中路 413 号
法定代表人:陆向阳
联系人:蒋娇
客户服务电话:0519-96005
网址:www.jnbank.com.cn
8)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188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188 号
法定代表人:牛锡明
联系人:张宏革
客户服务电话:95559
网址:www.bankcomm.com
9)洛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河南洛阳洛龙区开元大道 256 号
办公地址:河南洛阳洛龙区开元大道 256 号
法定代表人:王建甫
联系人:李亚洁
客户服务电话:96699
网址: www.bankofluoyang.com.cn
10)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宁波市鄞州区宁南南路 700 号
办公地址:宁波市鄞州区宁南南路 700 号
法定代表人:陆华裕
联系人:胡技勋
客户服务电话:96528(上海、北京地区 962528)
网址:www.nbcb.com.cn
11)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深南东路 5047 号
办公地址:深圳市深南东路 5047 号
法定代表人:谢永林
联系人:张莉
客户服务电话:95511-3
网址:bank.pingan.com
12)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中山东一路 12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中山东一路 12 号
法定代表人:高国富
联系人:唐苑
客户服务电话:95528
网址:www.spdb.com.cn
13)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168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168 号
法定代表人:金煜
联系人:汤征程
客户服务电话:95594
网址:www.bankofshanghai.com
14)天津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友谊路 25 号
办公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友谊路 25 号
法定代表人:李宗唐
联系人:李岩
客户服务电话:4006960296
网址:www.bank-of-tianjin.com.cn
15)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厦门市思明区湖滨北路 101 号商业银行大厦
办公地址:厦门市思明区湖滨北路 101 号商业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吴世群
联系人:刘冬阳
客户服务电话:400-858-8888
网址: www.xmccb.com
16)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福州市湖东路 154 号中山大厦
办公地址:上海市江宁路 168 号
法定代表人:高建平
联系人:刘玲
客户服务电话:95561
网址:www.cib.com.cn
17)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 7088 号招商银行大厦
办公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 7088 号招商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李建红
联系人:邓炯鹏
客户服务电话:95555
网址:www.cmbchina.com
18)浙江民泰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温岭市三星大道 168 号
办公地址:温岭市三星大道 168 号
法定代表人:江建法
联系人:刘兴龙
客户服务电话:4008896521
网址:www.mintaibank.com
19)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杭州市庆春路 288 号
办公地址:中国杭州市庆春路 288 号
法定代表人:沈仁康
联系人:沈崟杰
客户服务电话:95527
网址:www.czbank.com
20)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复兴门内大街 55 号
办公地址:北京复兴门内大街 55 号
法定代表人:易会满
联系人:刘秀宇
客户服务电话:95588
网址:www.icbc.com.cn
21)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25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 1 号院 1 号楼
法定代表人:田国立
联系人:王未雨
客户服务电话:95533
网址:www.ccb.com
22)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2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2 号
法定代表人:洪崎
联系人:穆婷
客户服务电话:95568
网址:www.cmbc.com.cn
23)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69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69 号
法定代表人:周慕冰
联系人:邱泽滨
客户服务电话:95599
网址:www.abcchina.cn
24)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复兴门内大街 1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复兴门内大街 1 号
法定代表人:陈四清
联系人:陈洪源
客户服务电话:95566
网址:www.boc.cn
25)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 号
法定代表人:李国华
联系人:王瑛
客户服务电话:95580
网址:www.psbc.com
26)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 9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 8 号富华大厦 C 座
法定代表人:李庆萍
联系人:迟卓
客户服务电话:95558
网址:bank.ecitic.com
(3)证券公司销售机构
1)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 4018 号安联大厦 35 层、28 层 A02 单元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 4018 号安联大厦 35 层、28 层 A02 单元
法定代表人:王连志
联系人:陈剑虹
客户服务电话:4008-001-001
网址:www.essence.com.cn
2)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天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二大街 42 号写字楼 101 室
办公地址:天津市南开区宾水西道 8 号
法定代表人:王春峰
联系人:蔡霆
客户服务电话:400-651-5988
网址:www.ewww.com.cn
3)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6008 号特区报业大厦 14 楼、16 楼、17 楼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6008 号特区报业大厦 14 楼、16 楼、17 楼
法定代表人:丁益
联系人:金夏
客户服务电话:400-666-6888
网址:www.cgws.com
4)大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山西省大同市城区迎宾街 15 号桐城中央 21 层
办公地址: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区长治路世贸中心 12 层
法定代表人:董祥
联系人:薛津
客户服务电话:4007-121212
网址:www.dtsbc.com.cn
5)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一路 115 号投行大厦 20 楼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一路 115 号投行大厦 20 楼
法定代表人:刘学民
联系人:毛诗莉
客户服务电话:95358
网址:www.firstcapital.com.cn
6)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湖南省长沙市芙蓉中路华侨国际大厦 24 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四环中路盘古大观 A 座 40 层
法定代表人:高利
联系人:丁敏
客户服务电话:95571
网址:www.foundersc.com
7)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 1508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 1508 号
法定代表人:薛峰
联系人:何耀
客户服务电话:95525
网址:www.ebscn.com
8)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州市天河北路 183 号大都会广场 5、7、8、17、18、19、38-44 楼
办公地址:广州市黄埔区中新广州知识城腾飞一街 2 号 618 室
法定代表人:孙树明
联系人:黄岚
客户服务电话:95575
网址:www.gf.com.cn
9)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西路 5 号广州国际金融中心主塔 19 层、20 层
办公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西路 5 号广州国际金融中心主塔 19 层、20 层
法定代表人:邱三发
联系人:梁微
客户服务电话:95396
网址:www.gzs.com.cn
10)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西桂林市辅星路 13 号
办公地址:广西南宁市滨湖路 46 号
法定代表人:何春梅
联系人:牛孟宇
客户服务电话:95563
网址:www.ghzq.com.cn
11)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 618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168 号上海银行大厦 29 楼
法定代表人:杨德红
联系人:芮敏祺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666/95521
网址:www.gtja.com
12)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 1012 号国信证券大厦十六层至二十六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 1012 号国信证券大厦十六层至二十六层
法定代表人:何如
联系人:周杨
客户服务电话:95536
网址:www.guosen.com.cn
13)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广东路 689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广东路 689 号
法定代表人:周杰
联系人:赵洋洋
客户服务电话:95553
网址:www.htsec.com
14)恒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敕勒川大街东方君座 D 座-14F
办公地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敕勒川大街东方君座 D 座-14F
法定代表人:庞介民
联系人:熊丽
客户服务电话:4001966188
网址:www.cnht.com.cn
15)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8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阳门北大街 18 号中国人保寿险大厦 11 至 18 层
法定代表人:祝献忠
联系人:孙燕波
客户服务电话:95390
网址:www.hrsec.com.cn
16)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南京市江东中路 228 号
办公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 228 号华泰证券广场
法定代表人:周易
联系人:庞晓芸
客户服务电话:95597
网址:www.htsc.com.cn
17)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天府二街 198 号华西证券大厦
办公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天府二街 198 号华西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杨炯洋
联系人:谢国梅
客户服务电话:95584
网址:www.hx168.com.cn
18)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 4018 号安联大厦 28 层 A01、B01(b)单元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宛平南路 8 号
法定代表人:俞洋
联系人:杨莉娟
客户服务电话:95323/4001099918(全国)/021-32109999/029-68918888
网址:www.cfsc.com.cn
19)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西安市高新区锦业路 1 号都市之门 B 座 5 层
办公地址:西安市高新区锦业路 1 号都市之门 B 座 5 层
法定代表人:李刚
联系人:袁伟涛
客户服务电话:400-860-8866
网址:www.kysec.cn
20)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28 号民生金融中心 A 座 16-20 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28 号民生金融中心 A 座 16-20 层
法定代表人:冯鹤年
联系人:韩秀萍
客户服务电话:95376
网址:www.mszq.com
21)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中心区金田路 4036 号荣超大厦 16-20 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中心区金田路 4036 号荣超大厦 16-20 层
法定代表人:曹实凡
联系人:周一涵
客户服务电话:95511-8
网址:stock.pingan.com
22)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四川中路 213 号 7 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四川中路 213 号 7 楼
法定代表人:李俊杰
联系人:邵珍珍
客户服务电话:021-962518
网址:www.962518.com
23)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 989 号 45 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 989 号 45 层
法定代表人:李梅
联系人:李玉婷
客户服务电话:95523/4008895523
网址:www.swhysc.com
24)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湖北省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关东园路 2 号高科大厦 4 楼
办公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中南路 99 号保利广场 A 座 37 楼
法定代表人:余磊
联系人:夏旻
客户服务电话:95391/4008005000
网址:www.tfzq.com
25)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重庆市江北区桥北苑 8 号
办公地址:重庆市江北区桥北苑 8 号
法定代表人:吴坚
联系人:张煜
客户服务电话:4008096096、95355
网址:swsc.com.cn
26)湘财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湘府中路 198 号新南城商务中心 A 栋 11 楼
办公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湘府中路 198 号新南城商务中心 A 栋 11 楼
法定代表人:林俊波
联系人:李欣
客户服务电话:95351
网址:www.xcsc.com
27)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 9 号院 1 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 9 号院 1 号楼
法定代表人:张志刚
联系人:尹旭航
客户服务电话:95321
网址:www.cindasc.com
28)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福州市湖东路 268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长柳路 36 号
法定代表人:杨华辉
联系人:乔琳雪
客户服务电话:95562
网址:www.xyzq.com.cn
29)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 A 座 38—45 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 A 座 38—45 层
法定代表人:宫少林
联系人:林生迎
客户服务电话:95565
网址:www.newone.com.cn
30)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1 号国贸大厦 2 座 27 层及 28 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1 号国贸大厦 2 座 27 层及 28 层
法定代表人:毕明建(代)
联系人:杨涵宇
客户服务电话:4009101166
网址:www.cicc.com.cn
31)中国民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四环中路 27 号盘古大观 40-43 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四环中路 27 号院 5 号楼
法定代表人:何亚刚
联系人:胡创
客户服务电话:40088-05618
网址:www.e5618.com
32)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5 号 2-6 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5 号国际企业大厦 C 座
法定代表人:陈共炎
联系人:辛国政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888 或 95551
网址:www.chinastock.com.cn
33)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济南市市中区经七路 86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花园石桥路 66 号东亚银行金融大厦 18 层
法定代表人:李玮
联系人:许曼华
客户服务电话:95538
网址:www.zts.com.cn
34)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 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 48 号中信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张佑君
联系人:郑慧
客户服务电话:95548
网址:www.cs.ecitic.com
35)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 222 号 1 号楼 2001
办公地址:青岛市市南区东海西路 28 号龙翔广场东座 5 层
法定代表人:姜晓林
联系人:刘晓明
客户服务电话:95548
网址:www.zxwt.com.cn
(4)期货公司销售机构
1)中信建投期货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重庆市渝中区中山三路 107 号上站大楼平街 11-B,名义层 11-A,8-B4,9-
B、C
办公地址:重庆市渝中区中山三路 107 号皇冠大厦 11 楼
法定代表人:彭文德
联系人:刘芸
客户服务电话:400-8877-780
网址:www.cfc108.com
2)中信期货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 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13 层 1301-
1305、14 层
办公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 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13 层 1301-
1305、14 层
法定代表人:张皓
联系人:刘宏莹
客户服务电话:400-990-8826
网址:www.citicsf.com
(5)第三方销售机构
1)北京蛋卷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阜通东大街 1 号院 6 号楼 2 单元 21 层 222507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望京 SOHO T3 A 座 19 层
法定代表人:钟斐斐
联系人:戚晓强
客户服务电话:4000-618-518
网址:danjuanapp.com
2)北京恒天明泽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宏达北路 10 号 5 层 5122 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宏达北路 10 号 5 层 5122 室
法定代表人:黄永伟
联系人:侯仁凤
客户服务电话:400-786-8868
网址:www.chtfund.com
3)北京汇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 11 号 11 层 1108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 11 号 11 层 1108
法定代表人:王伟刚
联系人:熊小满
客户服务电话:010-56282140
网址:www.hcjijin.com
4)北京肯特瑞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东路 66 号 1 号楼 22 层 2603-06
办公地址:北京市大兴区亦庄经济开发区科创十一街 18 号院京东总部 A 座 17 层
法定代表人:陈超
联系人:江卉
客户服务电话:95118
网址:fund.jd.com
5)北京展恒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苑路 15-1 号邮电新闻大厦 2 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苑路 15-1 号邮电新闻大厦 2 层
法定代表人:闫振杰
联系人:马林
客户服务电话:4008188000
网址:www.myfund.com
6)和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 22 号泛利大厦 10 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 22 号泛利大厦 10 层
法定代表人:王莉
联系人:于扬
客户服务电话:400-920-0022
网址:licaike.hexun.com
7)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杭州市余杭区仓前街道文一西路 1218 号 1 栋 202 室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万塘路 18 号黄龙时代广场 B 座 6F
法定代表人:陈柏青
联系人:韩爱彬
客户服务电话:4000-766-123
网址:www.fund123.cn
8)诺亚正行(上海)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飞虹路 360 弄 9 号 3724 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杨浦区秦皇岛路 32 号 c 栋
法定代表人:汪静波
联系人:朱了
客户服务电话:400-821-5399
网址:www.noah-fund.com
9)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高翔路 526 号 2 幢 220 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 1267 号 11 层
法定代表人:张跃伟
联系人:张佳琳
客户服务电话:400-089-1289
网址:www.erichfund.com/websiteIII/html/index.html
10)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欧阳路 196 号 26 号楼 2 楼 41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南路 1118 号鄂尔多斯大厦 903~906 室
法定代表人:杨文斌
联系人:王诗玙
客户服务电话:400-700-9665
网址:www.ehowbuy.com
11)上海陆金所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 1333 号 14 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 1333 号 14 楼
法定代表人:郭坚
联系人:何雪
客户服务电话:400-821-9031
网址:www.lu.com
12)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 190 号 2 号楼 2 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 195 号 3C 座 10 楼
法定代表人:其实
联系人:高莉莉
客户服务电话:400-1818-188
网址:www.1234567.com.cn
13)深圳市新兰德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华强北路赛格科技园 4 栋 10 层 1006#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华强北路赛格科技园 4 栋 10 层 1006#
法定代表人:马令海
联系人:邓洁
客户服务电话:010-58325327
网址:8.jrj.com.cn
14)深圳众禄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梨园路物资控股置地大厦 8 楼
办公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梨园路物资控股置地大厦 8 楼
法定代表人:薛峰
联系人:邓爱萍
客户服务电话:4006-788-887
网址:www.zlfund.cn、 www.jjmmw.com
15)天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 19 号富凯大厦 B 座 701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新街口外大街 28 号 C 座 505 室
法定代表人:林义相
联系人:谭磊
客户服务电话:010-66045678
网址:www.jjm.com.cn/
16)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文二西路一号元茂大厦 903
办公地址:杭州市余杭区五常街道同顺路 18 号同花顺大楼
法定代表人:凌顺平
联系人:吴强
客户服务电话:(0571)56768888
网址:www.5ifund.com
17)众升财富(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望京东园四区 13 号楼 A 座 9 层 908 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望京浦项中心 A 座 9 层 04-08
法定代表人:李招弟
联系人:李艳
客户服务电话:400-059-8888
网址:www.zscffund.com
18)珠海盈米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珠海市横琴新区宝华路 6 号 105 室-3491
办公地址:广州市海珠区琶洲大道东 1 号保利国际广场南塔 12 楼 B1201-1203
法定代表人:肖雯
联系人:黄敏嫦
客户服务电话:020-89629066
网址:www.yingmi.cn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根据实情,选择其他符合要求的机构代理销售
本基金或变更上述代销机构,并及时公告。
2.丰泽 B 场内发售机构
具有基金代销业务资格且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风险控制要求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会员单
位(具体名单见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二) 注册登记机构
名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 17 号
法定代表人:周明
办公室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 17 号
联系电话:010-50938782
传真:010-50938907
负责人:赵亦清
(三) 律师事务所
名称: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 77 号华贸中心 3 号写字楼 34 层
法定代表人:赵洋
办公室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 77 号华贸中心 3 号写字楼 34 层
联系电话:(010) 58091000;(0755) 23982200
传真:(010) 58091100;(0755) 23982211
联系人:黄亮
经办律师:孔雨泉、黄亮
(四) 会计师事务所
名称: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陆家嘴环路 1318 号星展银行大厦 507 单元 01 室
法定代表人:李丹
办公室地址:上海市湖滨路 202 号普华永道中心 11 楼
联系电话:(021)23238888
传真:(021)23238800
联系人:魏佳亮
经办会计师:许康玮、陈熹
四、基金的名称
本基金名称:鹏华丰泽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五、基金运作方式及类型
本基金债券型基金
六、基金的投资目标
在适度控制风险的基础上,通过严格的信用分析和对信用利差变动趋势的判断,力争
获取信用溢价,以最大程度上取得超越基金业绩比较基准的收益。
七、基金的投资方向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主要为固定收益类品种,包括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企业债、
公司债、短期融资券、可转债、分离交易可转债、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等。本基金不
直接买入股票、权证等权益类金融工具,因所持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形成的股票、因投资
于分离交易可转债而产生的权证,在其可上市交易后不超过10个交易日的时间内卖出。
如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
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对包含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短期融资券、可转
债、分离交易可转债、资产支持证券等在内的非国家信用债券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
的80%;分级运作期内对主体信用评级为AA+、AA、AA-级别的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短
期融资券、可转债、分离交易可转债、资产支持证券等在内的非国家信用债券的投资比例
不低于基金投资上述债券资产的80%(分级运作期届满后不受此限制);现金或到期日在一
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
如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变更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限制,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
后,可以调整上述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
八、基金的投资策略
本基金债券投资将主要采取信用策略,同时辅之以久期策略、收益率曲线策略、收益
率利差策略、息差策略、债券选择策略等积极投资策略,在适度控制风险的基础上,通过
严格的信用分析和对信用利差变动趋势的判断,力争获取信用溢价,以最大程度上取得超
越基金业绩比较基准的收益。
1.资产配置策略
在资产配置方面,本基金通过对宏观经济形势、经济周期所处阶段、利率变化趋势和信用
利差变化趋势的重点分析,比较未来一定时间内不同债券品种和债券市场的相对预期收益
率,在基金规定的投资比例范围内对不同久期、信用特征的券种及债券与现金之间进行动
态调整。
2.信用策略
本基金通过主动承担适度的信用风险来获取信用溢价,主要关注信用债收益率受信
用利差曲线变动趋势和信用变化两方面影响,相应地采用以下两种投资策略:
(1)信用利差曲线变化策略:首先分析经济周期和相关市场变化情况,其次分析
标的债券市场容量、结构、流动性等变化趋势,最后综合分析信用利差曲线整体及分行业
走势,确定本基金信用债分行业投资比例。
(2)信用变化策略:信用债信用等级发生变化后,本基金将采用最新信用级别所对应
的信用利差曲线对债券进行重新定价。
本基金将根据内、外部信用评级结果,结合对类似债券信用利差的分析以及对未来信
用利差走势的判断,选择信用利差被高估、未来信用利差可能下降的信用债进行投资。
本基金分级运作期内将集中投资于主体评级为 AA+、AA、AA-级别的非国家信用债券。
从信用等级的划分来看, AA 级为信用优良,代表发行人信用程度较高、违约风险较小,然
而比起 AAA 级信用风险稍大,所以本基金在个券的选择当中尤其重视信用风险的评估和防
范。本基金采用经认可的评级机构的评级结果进行债券筛选,同时辅之以内部评估体系对
债券发行人以及债务信用风险的评估进行债券投资范围的调整及投资策略的运用。基金管
理人内部信用评级体系是参考国际信用评级公司体系,同时结合国内具体情况建立起来的
分行业的评级体系。信用分析师将采取自上而下的信用产品分析模式,分别从宏观、行业和
发行人三个层面对信用风险进行分析。关键信用评级因素包括:
(1)所有行业共同面临的系统性宏观经济风险;
(2)发行人所属行业面临的特定风险;
(3)发行人性质及管理水平;
(4)发行人的行业地位及业务的稳定情况;
(5)发行人运营能力及具体财务状况。
本基金分级运作期内还将辅助运用主体评级和债项评级的利差策略。主体评级是反映
发行人信用状况的评级;债项评级是反映所发行债券信用状况的评级。在债券因增信措施
被基金管理人评估为违约风险较小,而市场以主体评级为基础对债券定价而产生利差时,
买入低估债券。
3.久期策略
本基金将通过自上而下的组合久期管理策略,以实现对组合利率风险的有效控制。基
金管理人将根据对宏观经济周期所处阶段及其他相关因素的研判调整组合久期。如果预期
利率下降,本基金将增加组合的久期,以较多地获得债券价格上升带来的收益;反之,如
果预期利率上升,本基金将缩短组合的久期,以减小债券价格下降带来的风险。
4.收益率曲线策略
收益率曲线的形状变化是判断市场整体走向的依据之一, 本基金将据此调整组合长、
中、短期债券的搭配。本基金将通过对收益率曲线变化的预测, 适时采用子弹式、杠铃或
梯形策略构造组合,并进行动态调整。
5.骑乘策略
本基金将采用骑乘策略增强组合的持有期收益。这一策略即通过对收益率曲线的分析,
在可选的目标久期区间买入期限位于收益率曲线较陡峭处右侧的债券。在收益率曲线不变
动的情况下,随着其剩余期限的衰减,债券收益率将沿着陡峭的收益率曲线有较大幅的下
滑,从而获得较高的资本收益;即使收益率曲线上升或进一步变陡,这一策略也能够提供
更多的安全边际。
6.息差策略
本基金将利用回购利率低于债券收益率的情形,通过正回购将所获得的资金投资于债
券,利用杠杆放大债券投资的收益。
7.债券选择策略
根据单个债券到期收益率相对于市场收益率曲线的偏离程度,结合信用等级、流动性、
选择权条款、税赋特点等因素,确定其投资价值,选择定价合理或价值被低估的债券进行投
资。
九、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
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为:中债总指数收益率。
中债总指数由中央国债登记结算公司编制,并在中国债券网(www.chinabond.com.cn)
公开发布,具有较强的权威性和市场影响力;该指数样本券涵盖央票、国债和政策性金融
债,能较好地反映债券市场的整体收益。本基金是债券型基金,主要投资于固定收益类金
融工具,为此,本基金选取中债总指数作为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
如果今后法律法规发生变化,或者有更权威的、更能为市场普遍接受的业绩比较基准
推出,或者是市场上出现更加适合用于本基金的业绩基准的指数时,本基金管理人可以在
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变更业绩比较基准并及时公告,但不需要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十、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是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属于具有中低风险收益特征的基金品种,其长期平均
风险和预期收益率低于股票基金、混合基金,高于货币市场基金。
从投资者具体持有的基金份额来看,由于基金收益分配的安排,基金分级运作期内,
丰泽 A 份额将表现出低风险、低收益的明显特征,其预期收益和预期风险要低于普通的债
券型基金份额;丰泽 B 份额则表现出高风险、高收益的显著特征,其预期收益和预期风险
要高于普通的债券型基金份额。
十一、基金的投资组合报告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 2017 年 10 月 20
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 2017 年 7 月 1 日起至 9 月 30 日止。
1、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序 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
项目 金额(元)
号 (%)
1 权益投资 - -
其中:股票 - -
2 基金投资 - -
3 固定收益投资 265,342,052.00 96.44
其中:债券 265,342,052.00 96.44
资产支持证券 - -
4 贵金属投资 - -
5 金融衍生品投资 - -
6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
- -
返售金融资产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
7 4,335,650.31 1.58
计
8 其他资产 5,465,216.87 1.99
9 合计 275,142,919.18 100.00
2、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1)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境内股票投资组合
注:无。
(2)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港股通投资股票投资组合
注:无。
3、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注:无。
4、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序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债券品种 公允价值(元)
号 (%)
1 国家债券 38,820,000.00 18.31
2 央行票据 - -
3 金融债券 29,567,000.00 13.94
其中:政策性金融债 29,567,000.00 13.94
4 企业债券 176,868,052.00 83.41
5 企业短期融资券 20,087,000.00 9.47
6 中期票据 - -
7 可转债(可交换债) - -
8 同业存单 - -
9 其他 - -
10 合计 265,342,052.00 125.13
5、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序 占基金资产净值
债券代码 债券名称 数量(张) 公允价值(元)
号 比例(%)
17 附息
1 170015 400,000 38,820,000.00 18.31
国债 15
11 宁农
2 122782 198,100 20,166,580.00 9.51
债
14 华融
3 122360 200,000 20,054,000.00 9.46
G1
13 广发
4 112181 200,000 19,960,000.00 9.41
01
17 国开
5 170210 200,000 19,598,000.00 9.24
10
6、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注:无。
7、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注:无。
8、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注:无。
9、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1)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策
本基金基金合同的投资范围尚未包含国债期货投资。
(2)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基金合同的投资范围尚未包含国债期货投资。
(3)本期国债期货投资评价
本基金基金合同的投资范围尚未包含国债期货投资。
10、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1)
2016 年 11 月 28 日,广发证券发布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决定
书》的公告。公告显示,2016 年 11 月 26 日,广发证券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
书》([2016]128 号)。其中,“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
度,依据《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第八十四条的规定,我会决定:对广发证券责令改
正,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 6,805,135.75 元,并处以 20,415,407.25 元罚款。”该基金
买入 13 广发 01 在该处罚发生之前,且该处罚并未从实质影响 13 广发 01 信用资质,因
此,目前仍持有该券 200000 张。
(2)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没有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
(3)其他资产构成
序号 名称 金额(元)
1 存出保证金 3,875.83
2 应收证券清算款 -
3 应收股利 -
4 应收利息 5,461,121.04
5 应收申购款 220.00
6 其他应收款 -
7 待摊费用 -
8 其他 -
9 合计 5,465,216.87
(4)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注:无。
(5)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注:无。
(6)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投资组合报告中数字分项之和与合计项之间可能存在尾差。
十二、基金的业绩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
定盈利。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人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
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基金合同生效以来的投资业绩与同期基准的比较如下表所示(未经审计):
净值增长率标准差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
净值增长率 1 1-3
2 率3 率标准差 4
2011 年 12 月 08 日
(基金合同生效日) 0.50% 0.06% 0.38% 0.03% 0.12
至 2011 年 12 月 31 日
2012 年 1 月 1 日至
9.90% 0.10% 2.51% 0.07% 7.39
2012 年 12 月 31 日
2013 年 1 月 1 日至
0.96% 0.14% -2.10% 0.11% 3.06
2013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 月 1 日至
14.81% 0.17% 11.23% 0.15% 3.58
2014 年 12 月 31 日
2015 年 1 月 1 日至
7.52% 0.53% 8.03% 0.11% -0.51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6 年 1 月 1 日至
3.87% 0.07% 1.30% 0.12% 2.57
2016 年 12 月 31 日
2017 年 1 月 1 日至
2.04% 0.04% -0.32% 0.09% 2.36
2017 年 9 月 30 日
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至
45.89% 0.24% 22.21% 0.11% 23.68
2017 年 9 月 30 日
十三、基金的费用与税收
(一)基金费用的种类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3.基金的上市费用;
4.基金财产拨划支付的银行费用;
5.基金合同生效后的基金信息披露费用;
6.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7.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有关的会计师费和律师费;
8.基金的证券交易费用;
9.证券账户开户费用和银行账户维护费;
10.依法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
(二)上述基金费用由基金管理人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参照公允的市场价格确定,法
律法规另有规定时从其规定。
(三)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在通常情况下,基金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0.70%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
下:
H=E×0.70%÷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 为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每日计提,逐日累计至每个月月末,按月支付。由
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管理费划付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无误后于次月首日起
3 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或不可抗
力致使无法按时支付的,顺延至法定节假日、休息日结束之日起 3 个工作日内或不可抗力
情形消除之日起 3 个工作日内支付。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在通常情况下,基金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0.20%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
下:
H=E×0.20%÷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 为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每日计提,逐日累计至每个月月末,按月支付。由
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托管费划付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无误后于次月首日起
3 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资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托管人。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或不可抗
力致使无法按时支付的,顺延至法定节假日、休息日结束之日起 3 个工作日内或不可抗力
情形消除之日起 3 个工作日内支付。
3.基金销售服务费
基金销售服务费用于支付销售机构佣金、基金的营销费用以及基金份额持有人服务费
等。本基金的基金销售服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0.35%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0.35%÷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销售服务费
E 为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销售服务费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每日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
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销售服务费划付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无误后于次月
首日起 3 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资产中划出,经基金注册登记机构支付给各基金销售机构。若
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或不可抗力致使无法按时支付的,顺延至法定节假日、休息日结束
之日起 3 个工作日内或不可抗力情形消除之日起 3 个工作日内支付。
(四)与基金销售有关的费用
A、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分级运作期内基金投资者可在丰泽 A 的开放日申购或赎回丰
泽 A 份额。
1、丰泽 A 的申购费用和赎回费用
(1)不收取申购和赎回费用。
(2)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基金合同的相关约定调整费率或收费方式,基金管理人最迟
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 2 个工作日在至少一家指定媒体及基金管理人网站公告。
2、丰泽 A 的申购份额与赎回金额的计算
(1)丰泽 A 申购份额的计算
采用“金额申购”方式, 申购份额的计算公式:
申购份额=申购金额/1.00
(2)丰泽 A 赎回金额的计算
采用“份额赎回”方式,赎回金额的计算公式:
赎回金额=赎回份额×1.00 元
B、基金分级运作期届满后,丰泽 A 与丰泽 B 两类基金份额将按照基金合同约定转换为
上市开放式基金(LOF)份额,并开放申购、赎回业务。
1、场外申购、赎回的费用
(1)本基金不收取申购费。
(2)赎回费:通过场外认购、申购的投资者其份额持有期限以份额实际持有期限为
准;从场内转托管至场外的基金份额,从场外赎回时,其持有期限从转托管转入确认日开
始计算。本基金由原有丰泽A、丰泽B持有人转入的场外份额不收取赎回费。具体费率如
下:
持有年限(Y) 场外赎回费率
Y≤90 天 0.1%
Y>90 天 0
本基金的赎回费用在投资人赎回本基金份额时收取。本基金的赎回费用由赎回申请人
承担,赎回费总额的 25%归基金财产,75%用于支付市场推广、注册登记费和其他手续费。
2.场外申购份额、赎回金额的计算公式
(1)基金申购份额的计算
基金的申购金额包括申购费用和净申购金额。其中:
申购份额=申购金额/申购当日基金份额净值
(2)基金赎回金额的计算
本基金的净赎回金额为赎回总金额扣减赎回费用。其中,
赎回总金额=赎回份额赎回当日基金份额净值
赎回费用=赎回总金额赎回费率
净赎回金额=赎回总金额赎回费用
3、场内申购和赎回的费用
(1)本基金不收取申购费。
(2)赎回费:本基金的场内赎回费率为固定值 0.1%。
本基金的赎回费用在投资人赎回本基金份额时收取。本基金的赎回费用由赎回申请人
承担,赎回费总额的 25%归基金财产,75%用于支付市场推广、注册登记费和其他手续
费。
4、场内申购份额和赎回金额的计算
(1)基金申购份额的计算
申购份额=申购金额/申购当日基金份额净值
申购份额计算结果保留到整数位,整数位后小数部分的份额对应的资金返还至投资人资
金账户。
(2)基金赎回金额的计算
赎回总金额=赎回份额×赎回当日基金份额净值
赎回费用=赎回总金额×赎回费率
净赎回金额=赎回总金额-赎回费用
赎回金额计算结果保留到小数点后 2 位,小数点后两位以后的部分四舍五入,由此产生
的误差计入基金财产。
(五)基金合同生效以后的与基金相关的信息披露费用、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基金合同生效以后的与基金相关的会计师费和律师费和基金上市初费及年费、基金银行汇
划费用以及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可以列入的其他费用由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根据有关法
规及相应协议的规定,列入或摊入当期基金费用。
(六)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基金财产的损
失,以及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等不列入基金费用。基金合同生效之前的
律师费、会计师费和信息披露费用等不得从基金财产中列支。
(七) 基金管理费和基金托管费的调整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可协商酌情降低基金管理费和基金托管费,此项调整不需要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通过。基金管理人必须依照有关规定最迟于新的费率实施日前在
指定媒体和基金管理人网站上刊登公告。
(八)基金税收
基金和基金份额持有人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纳税义务。
十四、对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
本基金管理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
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
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基金管理人对本基金实施的投资管理活动,对本基金管
理人原公告的本基金招募说明书进行了更新,主要更新的内容如下:
1、在“重要提示”部分明确了更新招募说明书内容的截止日期和有关财务数据的截止
日期。
2、在“第三部分 基金管理人”部分内容进行了更新。
3、在“第四部分 基金托管人”部分内容进行了更新。
4、在“第五部分 相关服务机构”部分内容进行了更新。
5、在“第九部分 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部分内容进行了更新。
6、在“第十部分 基金投资”部分内容进行了更新。
7、在“第十一部分 基金业绩”部分内容进行了更新。
8、在“第二十三部分 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部分内容进行了更新。
9、在“第二十四部分 其他披露事项”部分内容进行了更新。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8 年 1 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