鹏华丰泽分级债券:关于丰泽A份额开放赎回业务的公告
2014-12-03
鹏华丰泽债券(LOF)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鹏华丰泽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之丰泽 A 份额开放赎回业务的公告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鹏华丰泽分级 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之丰泽 A 份额开放赎 回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4 年 12 月 3 日 第 1 页 共6 页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鹏华丰泽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之丰泽 A 份额开放赎回业务的公告 1 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鹏华丰泽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鹏华丰泽分级债券 基金主代码 160618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1 年 12 月 8 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名称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公告依据 《鹏华丰泽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鹏华丰泽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及其更新 赎回起始日 2014 年 12 月 5 日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丰泽 A 丰泽 B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160619 150061 该分级基金是否开放赎回 是 否 注:《鹏华丰泽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于 2011 年 12 月 8 日生效,生效之日起三年内,鹏华丰泽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简称:鹏华丰泽分级债券, 基金代码:160618,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划分为鹏华丰泽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之丰泽 A 份额(基金份额简称:丰泽 A,基金代码:160619)、鹏华丰泽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之丰泽 B 份额(基金份额简称:丰泽 B,场内简称:丰泽 B,基金代码:150061)两级份额。根据 《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后三年基金分级运作期届满,在满足基金合同约 定的存续条件下,本基金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自动转换为上市开放式基金(LOF)。 2014 年 12 月 5 日为丰泽 A 份额的最后开放赎回申请日。丰泽 A 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作出选 择赎回丰泽 A 份额或是不选择赎回丰泽 A 份额。投资者不选择赎回丰泽 A 份额的,其持有的丰泽 A 份额将于 2014 年 12 月 8 日日终转换后被默认为转入“鹏华丰泽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份额。 2 日常赎回业务的办理时间 基金投资者必须根据基金销售机构规定的程序,在开放日的业务办理时间向基金销售机构提 出赎回的申请。丰泽 A 的开放日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每满半年的最后一个工作日(基金管理 人公告暂停申购或赎回时除外)。按照基金合同的规定,丰泽 A 的本次开放日为 2014 年 12 月 5 第 2 页 共6 页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鹏华丰泽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之丰泽 A 份额开放赎回业务的公告 日,即该日办理丰泽 A 份额的赎回业务。因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致使无法按时开放丰泽 A 的申购 与赎回的,开放日为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影响因素消除之日的下一个工作日。 3 日常赎回业务 3.1 赎回份额限制 本基金对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不设置最低赎回份额限制。丰泽 A 不设账户最低基金份额余额 限制。 3.2 赎回费率 丰泽 A 的赎回费率为 0。 3.3 其他与赎回相关的事项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市场情况,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对赎回的份额的数量限制, 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生效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至少在一家指定媒体及基金管理 人网站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4 基金销售机构 4.1 场外销售机构 4.1.1 直销机构 (1)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中心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三路 168 号深圳国际商会中心 43 层 电话:(0755)82021102 传真:(0755)82021155 联系人:吕奇志 (2)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甲 9 号金融街中心南楼 502 房 电话:(010)88082426-178 传真:(010)88082018 第 3 页 共6 页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鹏华丰泽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之丰泽 A 份额开放赎回业务的公告 联系人:李筠 (3)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花园石桥路 33 号花旗银行大厦 801B 室 电话:(021)68876878 传真:(021)68876821 联系人:李化怡 (4)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武汉分公司 办公地址:武汉市江汉区建设大道 568 号新世界国贸大厦 I 座 4312 室 联系电话:(027)85557881 传真:(027)85557973 联系人:祁明兵 (5)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 办公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华夏路 10 号富力中心 24 楼 07 单元 联系电话:(020)38927993 传真:(020)38927990 联系人:周樱 4.1.2 场外代销机构 (1)银行销售渠道: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建设银行、工商银行、中国银行、农业银行、交通 银行、招商银行、平安银行、中信银行、北京银行、民生银行、上海银行、广发银行、东莞银行、 第 4 页 共6 页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鹏华丰泽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之丰泽 A 份额开放赎回业务的公告 浦发银行、杭州银行、宁波银行、浙江民泰银行、东莞农商行、华夏银行、广州银行、浙商银行、 兴业银行、洛阳银行、厦门银行。 (2)证券公司和第三方销售渠道:国信证券、齐鲁证券、湘财证券、方正证券、海通证券、 申银万国、宏源证券、华西证券、招商证券、国泰君安、广发证券、银河证券、渤海证券、华泰 证券、上海证券、中信证券、光大证券、长城证券、安信证券、兴业证券、信达证券、平安证券、 广州证券、中信万通证券、中信金通证券、华鑫证券、天相投资顾问、诺亚正行、众禄基金、好 买基金、数米基金、长量基金、展恒基金、天天基金、和讯、新兰德、增财公司、恒天明泽。 (3)如本基金新增代销机构,本公司将及时公告。 5 基金份额净值公告/基金收益公告的披露安排 本基金管理人在每个交易日的次日,通过网站、基金份额发售网点以及其他媒介,披露基金 份额净值和两级基金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基金管理人将公告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个市场交易日 的基金资产净值、基金份额净值和两级基金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基金管理人将在上述市场交易 日的次日,将基金资产净值、基金份额净值和两级基金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登载在指定报刊和网 站上。 6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本公告仅对丰泽 A 本次开放日即 2014 年 12 月 5 日办理其赎回等相关事项予以说明。 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阅读刊登在 2014 年 7 月 19 日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更新的 《鹏华丰泽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投资者也可登陆本公司网站 www.phfund.com 查阅本基金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 (2)丰泽 A 的每次开放日,基金管理人将对丰泽 A 进行基金份额折算,丰泽 A 的基金份额净 值调整为 1.000 元,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丰泽 A 份额数按折算比例相应增减。丰泽 A 的基金份 额折算基准日与开放日为同一个工作日。开放日结束后,两级基金的份额配比将根据申购份额与 赎回份额实际成交确认情况重新进行确定。两级份额的基金份额配比计算结果保留至小数点后第 9 位,小数点第 9 位以后的部分四舍五入。在每次开放日后,根据丰泽 A 份额折算和申购、赎回 情况可能会出现两级份额配比大于或小于 7:3 的情形。具体折算方式及折算结果见基金管理人届 时发布的相关公告。 (3)根据基金合同的规定,在每一个开放日,所有经确认有效的丰泽 A 的赎回申请全部予 以成交确认。丰泽 A 本次开放日的赎回申请确认办法及确认结果见基金管理人届时发布的相关公 告。基金销售机构对丰泽 A 赎回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该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销售机构确实接 第 5 页 共6 页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鹏华丰泽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之丰泽 A 份额开放赎回业务的公告 收到丰泽 A 赎回申请。丰泽 A 赎回申请的确认以基金注册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 (4)投资者可拨打本基金管理人客户服务热线 400-6788-999(免长途话费)了解本基金的 相关事宜。 (5)本公告的解释权归本公司所有。 (6)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提示投资者充分了解基金投资的风险和收益特征,根据自身的风 险承受能力,审慎选择适合自己的基金产品。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 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如在分级运作期间本基 金资产出现极端损失情况下,丰泽 A 份额仍可能面临无法取得约定应得收益乃至投资本金受损的 风险。本基金属于债券型基金,相对于“丰泽 A”,“丰泽 B”收益可能有一定的波动幅度。但是, 由于本基金以债券作为主要投资品种,其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高于货币市场基金,低于混合型基 金和股票型基金。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和基金合 同。 特此公告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4 年 12 月 3 日 第 6 页 共6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