鹏华基金:关于向中国工商银行借记卡持卡人开通基金网上交易直销定投业务的公告
2011-04-22
鹏华中证500指数A类(LOF)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向中国工商银行借记卡持卡人开通基金网上交易直销定投业务的公告 来源:鹏华基金 时间:2011-4-22 阅读次数:3 字号: 为方便个人投资者通过网上交易以定投方式投资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旗下的开放式基金,本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合作,面向中国工商银行借记卡(以下简称“工行卡”)的客户推出本公司网上交易直销定投业务。 开放式基金网上交易直销定投业务是指投资者通过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上交易直销系统设置定投计划,约定每期扣款时间、扣款金额和扣款期限等相关事项,由本公司通过工商银行根据投资者在计划里约定的每期扣款日在投资者指定的银行账户内自动完成约定金额的扣款并提交基金申购申请的一种长期投资方式。 一、业务开通时间 2011年04月22日起。 二、适用投资者范围 持有工行卡且已开通本公司基金网上交易直销业务的个人投资者。 三、适用基金范围 本公司旗下适用基金网上交易直销定投业务的基金包括: 鹏华普天系列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包括:普天债券基金A类份额,基金代码160602;普天债券基金B类份额,基金代码160608;普天收益基金,基金代码160603)、鹏华中国50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160605)、鹏华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A级(基金代码160606)、鹏华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 B级基金(基金代码160609)、鹏华价值优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160607)、鹏华动力增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 160610)、鹏华优质治理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160611)、鹏华丰收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160612)、鹏华盛世创新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160613)、鹏华沪深3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160615)、鹏华中证500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160616)、鹏华行业成长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206001)、鹏华精选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206002)、鹏华信用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A(基金代码206003)、鹏华信用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B类份额基金(基金代码206004)、鹏华上证民营企业5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基金代码206005)、鹏华环球发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206006)、鹏华消费优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206007)。 四、申购金额限制 投资者通过本公司网上交易直销系统办理定投业务,投资本公司旗下开放式基金的单笔申购(扣款)金额最低为人民币100元(含100元)。单笔或累计的申购金额上限以本公司最新业务公告规定为准。 五、费率标准 通过工行卡在网上交易直销系统定投本公司旗下所有基金,基金公告中规定的申购费率(以下简称为“标准费率”)大于0.6%的,按标准费率的8折收取定投申购费,折后费率如果低于0.6%,则按0.6%执行;标准费率小于或等于0.6%或为固定金额的,按标准费率执行。 本公司可对上述费率进行调整,并依据相关法规的要求提前进行公告。相关标准费率以本公司相关基金合同、招募书及最新业务公告为准。 六、咨询方式 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了解或咨询详请: 鹏华基金公司网站www.phfund.com.cn,点击“网上交易”,查看相关交易演示。 鹏华基金客服热线400-6788-999(免长途话费)。 中国工商银行网站http://www.icbc.com.cn 中国工商银行客户服务电话95588。 七、重要事项 1、本公司将根据网上交易直销业务的发展状况,适时新增支持定投业务的银行卡,届时将及时公告通知。 2、投资者办理基金网上交易直销业务及相关定投业务前,应仔细阅读相关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与上述适用基金相关的定投业务公告和规则及基金网上交易业务规则和指南等相关文件,并确保遵循其规定。 3、请投资者根据自身风险承受能力选择适合自己的基金产品谨慎投资。 4、本公告上述内容调整的,本公司将及时公告通知。 5、本公告有关基金网上交易直销定投业务的解释权归本公司所有。 八、风险提示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人注意投资风险。 投资者申请使用网上交易直销业务及相关定期定额申购业务前,应认真阅读有关网上交易和定投申购协议、相关规则等相关文件并确保完全遵守其规定。投资者应充分了解网上交易的固有风险,慎重选择,并在使用时妥善保管好网上交易信息,特别是账号和密码,避免损失。 投资人应当充分了解基金定投业务和零存整取等储蓄方式的区别。定投业务是引导投资人进行长期投资、平均投资成本的一种简单易行的投资方式。但是定投业务并不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险,不能保证投资人获得收益,也不是替代储蓄的等效理财方式。 特此公告。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1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