鹏华中证500指数(LOF):关于增加部分证券公司为代销机构的公告
2010-01-07
基金代码:160616 基金简称:鹏华中证500指数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增加部分证券公司为鹏华中证5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代销机构的公告
根据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东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东海证券")、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金证券")、浙商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浙商证券")、华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安证券")签署的《开放式基金销售和服务代理协议》,自2010年1月8日起,上述四家机构将代理本公司旗下鹏华中证5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代码160616)的销售业务。
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情况:
1、东海证券
客服电话:4008888588
公司网址:www.longone.com.cn
2、国金证券
客服电话:4006600109
公司网址:www.gjzq.com.cn
3、浙商证券
客服电话:0571-87901963
公司网址:www.stocke.com
4、华安证券
客服电话:4008096518、96518
公司网址:www.hazq.com
5、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热线:0755-82353668,400-6788-999(免长途话费)
公司网站:www.phfund.com.cn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公司基金时应认真阅读相关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并根据自身风险承受能力选择适合自己的基金产品。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0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