鹏华基金:关于新增东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为旗下部分基金代销机构的公告
2014-05-14
鹏华丰收债券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新增东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为旗下部分基金代销机构的 公告 根据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东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莞农村商业银行”)签署的协议,自2014年5月14日起,本公司新增东莞农村商业银行代理旗下普天债券证券投资基金(A类基金代码160602,B类基金代码160608)、普天收益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160603)、鹏华中国50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160605)、鹏华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A类基金代码160606,B类基金代码160609)、鹏华价值优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160607)、鹏华动力增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160610)、鹏华优质治理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160611)、鹏华丰收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160612)、鹏华盛世创新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160613)、鹏华沪深3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160615)、鹏华中证5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160616)、鹏华丰润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160617)的销售业务。 投资者可通过东莞农村商业银行总行营业部及各一级支行营业部办理上述基金的开户、申购、赎回、转换、定投等业务。具体业务规则、费率及相关重要事项等详见本公司发布的上述基金相关业务公告。上述基金在东莞农村商业银行办理定投业务的最低申购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00元,具体执行标准按照东莞农村商业银行业务规则等要求执行。投资者在办理上述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同时,仍然可以进行日常申购、赎回业务。 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开通上述基金销售业务的具体网点及有关详情: 1、东莞农村商业银行 客户服务电话:961122 网址: www.drcbank.com 2、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中心电话:400-6788-999或0755-82353668 网址: www.phfund.com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人应充分了解基金定期定额投资和零存整取等储蓄方式的区别。定期定额投资是引导投资人进行长期投资、平均投资成本的一种简单易行的投资方式。但是定期定额投资并不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险,不能保证投资人获得收益,也不是替代储蓄的等效理财方式。投资者投资于本公司基金时应认真阅读相关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并根据自身风险承受能力选择适合自己的基金产品进行投资。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4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