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时稳健回报债券:开放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公告
2014-06-26
博时稳健回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开放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公告公告送出日期:2014年6月26日
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博时稳健回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基金简称 博时稳健回报债券(LOF)
基金主代码 160513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1年6月10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名称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公告依据 《博时裕祥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定期定额投资起始日 2014年7月1日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博时稳健回报债券(LOF)A 博时稳健回报债券(LOF)C
下属分级基金的场内简称 稳健债A 稳健债C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160513 160514
该分级基金是否开放定期定额投资 是 是
注:(1)投资者应及时通过本基金销售网点、致电博时一线通95105568(免长途话费)或登录本公司网站www.bosera.com查询其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申请的确认情况。请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注意确认开户时填写的地址是否准确、完整,须包括省、市、区、具体地址及邮政编码等,若需补充或更改,请及时到原开户机构或通过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变更相关资料。
(2)各销售机构如开通定期不定额投资业务,请参看各销售机构相关公告和业务规则。
2、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办理时间
投资人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开放日对投资者的业务办理时间是9:30-15:00,具体以销售网点的公告和安排为准。
3、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1)适用投资者范围
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规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者。
(2)申购费率
本基金定期定额投资的申购费率与普通申购业务的费率相同。
在投资者申购时收取申购费用,在赎回时根据持有期限收取赎回费用的基金份额,称为A类 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不收取申购费用,对于持有期限不少于30日的本类别基金份额的赎回亦不收取赎回费,但对持有期限少于30日的本类别基金份额的赎回收取赎回费的基金份额,称为C类。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场内场外均可进行申购赎回,C类基金份额只能在场外进行申购赎回 其中A类和C类基金份额分别设置代码。由于基金费用的不同,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和C类基金份额将分别计算基金份额净值,计算公式为计算日各类别基金资产净值除以计算日发售在外的该类别基金份额总数。
投资者在场外申购本基金时交纳申购费用。投资者交纳前端申购费用时,按申购金额采用比例费率。投资者在一天之内如果有多笔申购,适用费率按单笔分别计算。
表:基金的场外申购费率结构
A类基金份额
申购金额M 申购费率
M
A类基金份额
申购费率 0%
因红利自动再投资而产生的基金份额,不收取相应的申购费用。
深圳证券交易所会员单位应按照本基金招募说明书约定的场外申购费率设定投资者的场内申购费率。申购费用由投资人承担,不列入基金财产,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注册登记等各项费用。
(3)扣款日期和扣款金额
投资者须遵循各销售机构有关扣款日期的规定,并与销售机构约定每月扣款金额,但最低每次不少于人民币100元(含100元)。
(4)重要提示
1)凡申请办理本基金“定期定额投资计划”的投资者须首先开立本公司开放式基金基金账户。
2)本基金定期定额投资计划的每月实际扣款日即为基金申购申请日,并以该日(T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计算申购份额。投资者可以从T+2日起通过本定期定额投资计划办理网点、致电本公司客服电话或登录本公司网站查询其每次申购申请的确认情况。申购份额将在确认成功后直接计入投资者的基金账户。
4、基金销售机构
(1)直销机构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机构(含直销中心及直销网上交易)。投资者如需办理直销网上交易,可登录本公司网站www.bosera.com参阅《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业务规则》、《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上交易业务规则》、《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定期投资业务规则》等办理相关开户、申购、赎回、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
(2)场外非直销机构
序号 代销机构 定期定额业务
1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2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3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4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5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6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7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8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9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10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11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12 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13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14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15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16 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17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18 东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19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20 温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21 汉口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22 东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23 深圳市新兰德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
24 和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25 深圳众禄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
26 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
27 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
28 杭州数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
29 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
30 北京展恒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
31 万银财富(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
32 北京增财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
33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34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35 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36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x
37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38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39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40 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41 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42 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43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44 东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x
45 德邦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46 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47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x
48 爱建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49 湘财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50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x
51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x
52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53 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54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55 华宝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56 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57 天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
58 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x
59 大同证券经纪有限责任公司 x
60 国都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x
61 齐鲁证券有限公司 √
62 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x
63 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64 英大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x
65 中航证券有限公司 x
66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x
67 大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x
68 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69 日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70 江海证券有限公司 √
71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72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73 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74 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75 华龙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76 中国民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x
77 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x
78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79 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80 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81 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82 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83 东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84 广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85 万联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5、基金份额净值公告的披露安排
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后,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每个开放日的次日,通过基金管理人网站、基金份额发售网点以及其他媒介,披露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6、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上述代销机构和直销机构均受理投资者的开户、日常申购、赎回和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本基金若增加、调整直销网点或代销机构,本公司将及时公告,敬请投资者留意。
2)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详细阅读刊登在2011年5月20日《上海证券报》和2011年6月1日《中国证券报》上的《博时裕祥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投资者亦可通过本公司网站或相关代销机构查阅更新的招募说明书以及相关资料。
特此公告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4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