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安标普石油指数(QDII-LOF):关于基金恢复申购及限制大额申购、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
2020-06-03
华安标普石油指数(QDII)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华安标普全球石油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恢复申购 及限制大额申购、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0 年 6 月 3 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华安标普全球石油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 基金简称 华安标普全球石油指数(QDII-LOF) 基金主代码 160416 基金管理人名称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根据《华安标普全球石油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基金 公告依据 合同》和《华安标普全球石油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 招募说明书》的有关规定 暂停大额申购起始日 2020 年 6 月 3 日 暂停定期定额投资起始日 2020 年 6 月 3 日 限制申购金额(单位:元 ) 10,000.00 限制定期定额投资金额 10,000.00 (单位:元) 暂停大额申购及大额定期 为了保证基金的平稳运作,保护 暂停相关业务的起始日、金 定额投资的原因说明 基金持有人利益,本基金管理人 额及原因说明 决定自 2020 年 6 月 3 日起恢复华 安标普全球石油指数证券投资基 金(LOF)基金申购、定期定额投 资业务,同时限制大额申购及大 额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2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本基金已自 2020 年 3 月 26 日起暂停申购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详见 2020 年 3 月 26 日的公告),并自 2020 年 6 月 3 日起恢复申购、定期定额投资业 务。 (2)在暂停大额申购及大额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期间,单日每个基金账户的 累计申购及定期定额投资的金额应不超过 10000 元,如单日每个基金账户的累计 申购及定期定额投资的金额超过 10000 元,本基金将有权拒绝。 (3)在暂停大额申购及大额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期间,投资者提交的开户、 申购、赎回等其他业务仍照常办理。恢复办理本基金的大额申购及大额定期定额 投资业务的日期本公司将另行公告。 (4)投资者可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huaan.com.cn),或拨打客户服 务电话 40088-50099 咨询相关信息。 特此公告。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0 年 6 月 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