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安基金: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开通同一基金不同类别份额相互转换业务的公告
2016-09-20
华安标普石油指数(QDII)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开通同一基金不同类别份 额相互转换业务的公告 为更好地满足广大投资者的理财需求,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 公司”)决定自 2016 年 9 月 20 日起至 2016 年 9 月 30 日止,对本公司旗下部分 基金开通同一基金不同类别基金份额之间的转换业务。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业务规则: 1、不同份额类别间的转换业务(以下简称“本业务”)是指:若投资者持 有的某只基金产品具有 A 类份额和 C 类份额两种份额类别(基金代码不同),投 资者可以将其持有的 A 类份额转换成同只基金的 C 类份额,或将其持有的 C 类份 额转换成同只基金的 A 类份额。 2、同一基金不同类别基金份额间相互转换单笔转换转出的最低份额为 1 份, 份额相互转换转出后剩余份额不产生强制赎回,份额相互转换转入金额不受转入 基金首次申购及追加数额限制。 3、同一基金不同类别基金份额间相互转换,原持有期限不延续计算。即转入 份额在赎回或转出时,按持有时段适用的赎回费档次计算赎回费的,该持有时段 为该部分份额转入确认日起至该部分份额赎回或转出确认日止的持有期限。若转 换申请当日同时有赎回申请,则遵循先赎回后转换的处理原则。 4、不同份额类别转换时,以申请当日基金份额净值为基础计算。投资者采 用“份额转换”的原则提交申请,不同份额类别转换遵循“先进先出”的原则。 5、投资者办理本业务时,转出份额必须处于可赎回状态,转入份额必须处 于可申购状态,已经冻结的基金份额不得申请转换业务。 6、本业务与公司已经开通的不同基金之间可以相互转换的原有业务不产生 冲突。 二、同一基金不同类别基金份额间相互转换业务的费率计算 不同份额类别的转换费用由补差费和转出费两部分构成,具体收取情况视每 次转换时不同份额类别之间的申购费率差异情况和转出份额类别的赎回费率而 定。 转换费用的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转出基金赎回费=转出份额×转出基金当日基金份额净值×转出基金赎回 费率 转出金额=转出份额×转出基金当日基金份额净值-转出基金赎回费 基金转换申购补差费: 如果,转入基金的申购费〉转出基金的申购费, 基金转换申购补差费=转入基金的申购费-转出基金的申购费 如果,转出基金的申购费≥转入基金的申购费, 基金转换申购补差费=0 其中: 转入基金的申购费= [转出金额-转出金额÷(1+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 或,转入基金固定申购费金额 转出基金的申购费= [转出金额-转出金额÷(1+转出基金的申购费率) , 或,转出基金固定申购费金额 转入金额 = 转出金额-基金转换申购补差费 转入份额 = 转入金额÷转入基金当日基金份额净值 转入份额的计算结果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由此产生的误差计入基 金资产。 三、适用基金范围 本次开通该业务的基金为华安稳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 类份额: 002534,C 类份额:040019) 本公司今后募集管理的开放式基金将根据具体情况确定是否适用不同份额 类别之间的转换业务,具体情况以相关公告为准。 四、业务办理时间 本业务的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日(本公司公告 暂停申购或转换时除外)。投资者可以在上述基金的开放期内,到上述基金的销 售机构咨询和办理本业务。 五、适用销售机构 本业务只能在同一销售机构办理,前提条件是该销售机构同时代理销售该基 金的 A 类份额和 C 类份额。 本业务目前仅在本公司的直销柜台开通。投资者办理本业务需遵循销售机构 的相关规定。 投资者可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huaanfund.cn)或拨打本基金管理人 的客户服务电话(40088-50099)获取相关信息。 特此公告。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6 年 9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