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泰基金:关于北京创金启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新增销售旗下部分基金并开通定期定额投资计划、转换业务的公告
2017-08-19
国泰创业板指数(LOF)
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北京创金启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新增销 售旗下部分基金并开通定期定额投资计划、转换业务的公告 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已与北京创金启富投资管理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创金启富)签订了以下基金的基金销售协议。经双方协商一致,创金启富自 2017年8月21日起销售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以下基金并开通定期定额投资计划、转换业务。 投资者可通过创金启富办理基金的开户、申购、定期定额投资、转换、赎回等相关业务。 具体公告如下: 一、适用基金列表及业务范围: 认购/申购 定期定额投资 基金 转换最低份 基金名称 最低金额 最低金额限制 代码 额限制(份) 限制(元) (元) 国泰中国企业信用精选债券(QDII) 004161 10 暂未开通 暂未开通 (A 类人民币)* 国泰中国企业信用精选债券(QDII) 004164 10 暂未开通 暂未开通 (C 类人民币)* 国泰民安增利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 020033 10 10 100 基金(A 类) 国泰民安增利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 020034 10 10 100 基金(C 类) 160223 国泰创业板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 10 10 不开通转换 国泰中证申万证券行业指数证券投资 501016 10 10 不开通转换 基金(LOF) 国泰金泰平衡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 519020 10 10 不开通转换 类) 注:1、上述表格内标注*的国泰中国企业信用精选债券(QDII)(A类人民币)、国 泰中国企业信用精选债券(QDII)(C类人民币)暂处于认购期,投资者可通过创金启富 办理相关基金的认购业务。 2、如创金启富对上述表格内基金的申购、定期定额投资金额下限、转换最低份额下限 有不同规定,投资者通过创金启富办理相关业务时,需同时遵循创金启富的具体规定。 3、投资者通过创金启富办理上述表格内基金的申购、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是否享受费 率优惠、具体折扣费率及费率优惠活动期限以创金启富活动公告为准。 4、同一只基金A/C类份额之间不能相互转换。 二、“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是指投资者通过本基金管理人指定的销售机构申请,约定 每月扣款时间、扣款金额、扣款方式,由指定销售机构于每期约定扣款日,在投资者指定 资金账户内自动完成扣款和基金申购申请的一种长期投资方式。定期定额申购费率与普通 申购费率相同,每期扣款金额以各销售渠道为准。销售机构将按照与投资者申请时所约定 的每月固定扣款日、扣款金额扣款,若遇非基金交易日时,扣款是否顺延以销售机构的具 体规定为准。 三、基金转换业务是指投资者在同一销售机构持有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开放式基金基 金份额后,可将其持有的基金份额直接转换成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由该销售机构销售的其 他开放式基金的基金份额,而不需要先赎回已持有的基金份额,再申购目标基金的一种业 务模式。基金管理人旗下管理的基金的转换业务规则的解释权归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四、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渠道办理相关业务 1、北京创金启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白纸坊东街2号经济日报社A综合楼712室 客服电话:400-6262-818 网址:www.5irich.com 2、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虹口区公平路18号8号楼嘉昱大厦16-19层 客服电话:400-888-8688 网址:www.gtfund.com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 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基金时应认真阅 读该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了解基金产品的详细情况,选择与 自己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的基金,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七年八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