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泰民益混合: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的公告
2017-12-25
国泰民益灵活配置混合(LOF)
国泰民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的公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国 泰民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现将国泰民益灵活配 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及相关事 项公告如下。 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情况 本基金以通讯方式召开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大会投票表决起止时间为自 2017 年 11 月 20 日起至 2017 年 12 月 20 日 17:00 止。2017 年 12 月 21 日,在本基金的基金托管人宁 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授权代表的监督下,本基金管理人对本次大会表决进行了计票,上海市 通力律师事务所对计票过程进行了见证,上海市东方公证处对计票过程及结果进行了公证。 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权益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国泰民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 金(LOF)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及代理人可参加本次持有人大会并参与表决。经统计,参加本 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投票表决的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及代理人所持基金份额共计 95,373,632.25 份,占本基金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 187,571,714.12 份的 50.85%,达到法定 开会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 和《国泰民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 本次大会审议了《关于修改国泰民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有 关事项的议案》(以下简称“本次会议议案”),并由参加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及代理人对 本次会议议案进行表决,表决结果为:95,373,632.25 份基金份额同意,0 份基金份额反对, 0 份基金份额弃权。同意本次会议议案的基金份额占参加本次会议表决的持有人及代理人所 持表决权的 100%,达二分之一以上,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 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国泰民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 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议案获得通过。 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国泰民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LOF)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经本基金托管人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确认,本次基金份 额持有人大会费用由基金资产列支,本次会议费用如下表: 项目 金额(单位:元) 1 律师费 50000 公证费 10000 合计 60000 二、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情况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的有 关规定,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的事项自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本次会议议案于 2017 年 12 月 21 日表决通过,自该日起本次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决议内容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 《国泰民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有关规定,同意修改国泰民益 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以下简称“本基金”)的投资范围、投资比例限制、 业绩比较基准、管理费率、投资策略等,同时根据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相应修订《国泰民益 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为实施修订本基金基金合同的方案,授 权基金管理人办理本次修订基金合同的具体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根据《国泰民益灵活配置混 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修改说明书》相关内容对本基金基金合同进行修订等。” 基金管理人将于表决通过之日起 5 日内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本基金修订后的基金合同自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公告之日即 2017 年 12 月 25 日起生效,原基金合同自同日起失效。 三、持有人大会决议相关事项的实施情况 根据《关于修改国泰民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 案》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与基金托管人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基金管理 人已对《国泰民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国泰民益灵活配置混 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托管协议》中本基金的投资范围、投资比例限制、业绩比较基准、 管理费率、投资策略等相关内容进行了修订。本基金已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7]1547 号 文(《关于准予国泰民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变更注册的批复》)准予变更 注册。修订后的《国泰民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国泰民益灵 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托管协议》自 2017 年 12 月 25 日起生效,并发布于基 金管理人网站(www.gtfund.com),原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自同日起失效。基金管理人将在 《国泰民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更新招募说明书》的定期更新中将相关内 容予以更新。 2 四、备查文件 1、《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国泰民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份额持有 人大会的公告》 2、《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国泰民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份额持有 人大会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3、《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国泰民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份额持有 人大会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4、上海市东方公证处出具的公证书 5、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6、《关于准予国泰民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变更注册的批复》 特此公告。 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7 年 12 月 25 日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