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基金经理休假期间由他人代为履职的公告(王玉)
2025-04-17
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基金经理休假期间由他人代为履职的公告
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基金经理王玉女士,因休产假自2025年4月16日起将暂离工作岗位超过30日。
根据相关法规规定,本公司决定,在王玉女士休假期间,其所管理的上证5年期国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和上证10年期国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由基金经理艾小军先生代为管理,共同管理上述基金的其他基金经理正常履职。其所管理的国泰中证细分化工产业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国泰中证环保产业5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国泰中证光伏产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国泰中证影视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国泰中证新材料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和国泰上证科创板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由基金经理刘昉元先生代为管理。其所管理的国泰信用互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由共同管理上述基金的基金经理刘波进行管理。其所管理的国泰中债1-3年国开行债券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由共同管理上述基金的基金经理索峰进行管理。王玉女士休假结束后,本公司将另行公告。
上述事项将根据相关法规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备案。
特此公告。
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