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乐视网股票进一步调整估值的公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08] 38 号《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投资
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等有关规定,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国泰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已于 2017 年 5 月 10 日起对旗下证券投资基金持有的“乐视网(代码:
300104)”采用“指数收益法”予以估值。现根据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
有限公司《关于继续推进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暨公司股票延期复牌的公告》,国泰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自 2017 年 7 月 7 日起,对旗下证券
投资基金持有的"乐视网"股票,按照其 2017 年 4 月 14 日收盘价连续下调 3 个
10%的价格,即 22.37 元进行估值。
本公司将密切关注"乐视网"有关重大资产重组事项进展,进行合理评估,并
与基金托管人协商,必要时进一步确定其估值价格。待“乐视网”股票复牌且其
交易体现了活跃市场交易特征之日起,恢复采用当日收盘价进行估值,届时不再
另行公告。
特此公告。
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7 年 7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