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调整长期停牌股票估值方法的公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
导意见》(中国证监会[2008]38 号公告)以及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关于发
布中基协(AMAC)基金行业股票估值指数的通知》(中基协发[2013]13 号)的原
则和有关要求,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托管银行商定,
决定对本公司旗下基金持有的“亚太股份”(证券代码:002284)、“格林美”(证
券代码:002340)股票进行估值调整,自 2016 年 1 月 4 日起按指数收益法进行
估值。
待该股票的交易体现出活跃市场交易特征后,将恢复为采用当日收盘价格进
行估值,届时将不再另行公告。
特此公告。
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6 年 1 月 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