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泰大宗商(QDII-LOF):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2012-05-04
国泰商品(QDII)
国泰大宗商品配置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2年5月4日 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国泰大宗商品配置证券投资基金(LOF) 基金简称 国泰大宗商品(QDII-LOF)(场内简称“国泰商品”) 基金主代码 160216 基金运作方式 上市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2年5月3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配套法规、《国泰大宗商品配置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国泰大宗商品配置证券投资基金(LOF)招募说明书》 2.基金募集情况 基金募集申请获中国证监会核准的文号 证监许可【2011】1094号 基金募集期间 自2012年3月26日至2012年4月25日止 验资机构名称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划入基金托管专户的日期 2012年5月3日 募集有效认购总户数(单位:户) 2,028 募集期间净认购金额(单位:元) 309,147,715.70 认购资金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单位:元) 144,210.93 募集份额(单位:份) 有效认购份额 309,147,715.70 利息结转的份额 144,210.93 合计 309,291,926.63 其中:募集期间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认购本基金情况 认购的基金份额(单位:份) 0.00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0%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无 其中:募集期间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认购本基金情况 认购的基金份额(单位:份) 232,688.03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0.08% 募集期限届满基金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办理基金备案手续的条件 是 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获得书面确认的日期 2012年5月3日 注:本基金募集期间的信息披露费、会计师费、律师费以及其他费用,不从基金财产中列支。 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本基金管理人正式开始管理本基金。 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到销售机构的网点查询交易确认情况,也可以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的网站(www.gtfund.com)或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688)查询交易确认情况。 基金管理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不超过3个月开始办理申购、赎回。在确定申购开始与赎回开始时间后,基金管理人应在申购、赎回开放日前依照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公告申购与赎回的开始时间。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不保证投资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最低收益。敬请投资人注意投资风险。投资人投资于上述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特此公告。 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零一二年五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