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泰纳斯达克100指数(QDII):《国泰纳斯达克1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改对照表
2018-03-24
《国泰纳斯达克 100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改对照表
章节 原文内容 修改后内容
一、前言 2.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合 2.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一)订立本基金合同的目的、依据和 同法》(以下简称“《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以下简称“《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原则 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证券投资 (以下简称“《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
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证 下简称“《运作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
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 下简称“《销售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 (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境外
息披露办法》”)、《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境外证券投资 证券投资管理试行办法》(以下简称“《试行办法》”)、《公开
管理试行办法》(以下简称“《试行办法》”)及有关法 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以下简称
律法规和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及有关法律法规和有关部门的
批准文件。
二、释义 新增内容如下:
14、《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指中国证监会 2017 年 8
月 31 日颁布、同年 10 月 1 日实施的《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
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
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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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5、流动性受限资产:指由于法律法规、监管、合同或
操作障碍等原因无法以合理价格予以变现的资产,包括但不
限于到期日在 10 个交易日以上的逆回购与银行定期存款
(含协议约定有条件提前支取的银行存款)、停牌股票、流
通受限的新股及非公开发行股票、资产支持证券、因发行人
债务违约无法进行转让或交易的债券等
六、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新增内容如下:
(五)申购和赎回的数额 4.当接受申购申请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构成潜
在重大不利影响时,基金管理人应当采取设定单一投资者申
购金额上限或基金单日净申购比例上限、拒绝大额申购、暂
停基金申购等措施,切实保护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
益。具体请参见相关公告。
六、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5.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 5.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
(六)申购和赎回的价格、费用及其用 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不低于 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不低于赎回费总额的
途 赎回费总额的 25%应归入基金财产,其余用于支付登 25%应归入基金财产,其余用于支付登记结算费和其他必要
记结算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 的手续费。其中,对持续持有期少于 7 日的基金份额持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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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取不低于 1.50%的赎回费并全额计入基金财产。
六、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新增内容如下:
(七)拒绝或暂停申购的情形 8.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 50%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
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采用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
重大不确定性时,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确认后,基金管理人
应当暂停接受基金申购申请。
9. 基金管理人接受某笔或者某些申购申请有可能导致
单一投资人持有基金份额的比例达到或者超过 50%,或者变
相规避 50%集中度的情形。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
的除外。
……
发生上述暂停申购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应当根据 发生上述第 1、2、3、4、5、6、7、8、10 项暂停申购
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刊登暂停申购公告。如果投资 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应当根据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刊登暂
人的申购申请被拒绝,被拒绝的申购款项将退还给投 停申购公告。如果投资人的申购申请被拒绝,被拒绝的申购
资人。在暂停申购的情况消除时,基金管理人应及时 款项将退还给投资人。发生上述第 9 项情形时,基金管理人
恢复申购业务的办理。 可以采取比例确认等方式对该投资人的申购申请进行限制,
基金管理人有权拒绝该等全部或者部分申购申请。在暂停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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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的情况消除时,基金管理人应及时恢复申购业务的办理。
六、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新增内容如下:
(八)暂停赎回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的 6.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 50%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
情形 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采用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
重大不确定性时,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确认后,基金管理人
应当暂停接受基金赎回申请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
六、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2)部分延期赎回:当基金管理人认为支付投资人 (2)部分延期赎回:当基金管理人认为支付投资人的赎回
(九)巨额赎回的情形及处理方式 的赎回申请有困难或认为因支付投资人的赎回申请而 申请有困难或认为因支付投资人的赎回申请而进行的财产
2.巨额赎回的处理方式 进行的财产变现可能会对基金资产净值造成较大波动 变现可能会对基金资产净值造成较大波动时,基金管理人在
时,基金管理人在当日接受赎回比例不低于上一开放 当日接受赎回比例不低于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的 10%的
日基金总份额的 10%的前提下,可对其余赎回申请延 前提下,可对其余赎回申请延期办理。对于当日的赎回申请,
期办理。对于当日的赎回申请,应当按单个账户赎回 应当按单个账户赎回申请量占赎回申请总量的比例,确定当
申请量占赎回申请总量的比例,确定当日受理的赎回 日受理的赎回份额;对于未能赎回部分,投资人在提交赎回
份额;对于未能赎回部分,投资人在提交赎回申请时 申请时可以选择延期赎回或取消赎回。选择延期赎回的,将
可以选择延期赎回或取消赎回。选择延期赎回的,将 自动转入下一个开放日继续赎回,直到全部赎回为止;选择
自动转入下一个开放日继续赎回,直到全部赎回为止; 取消赎回的,当日未获受理的部分赎回申请将被撤销。延期
选择取消赎回的,当日未获受理的部分赎回申请将被 的赎回申请与下一开放日赎回申请一并处理,无优先权并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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撤销。延期的赎回申请与下一开放日赎回申请一并处 下一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础计算赎回金额,以此类
理,无优先权并以下一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础 推,直到全部赎回为止。如投资人在提交赎回申请时未作明
计算赎回金额,以此类推,直到全部赎回为止。如投 确选择,投资人未能赎回部分作自动延期赎回处理。
资人在提交赎回申请时未作明确选择,投资人未能赎 若本基金发生巨额赎回,在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超过基
回部分作自动延期赎回处理。 金总份额 50%以上的赎回申请的情形下:对于该基金份额持
有人当日赎回申请超过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 50%以上的
部分,基金管理人可以延期办理赎回申请;对于该基金份额
持有人当日赎回申请未超过 50%的部分,可以根据前段“(1)
全额赎回”或“(2)部分延期赎回”的约定方式与其他基金份
额持有人的赎回申请一并办理。具体处理方式按照深圳证券
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有关业务规则
办理。
十二、基金的投资 本基金持有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 本基金持有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比
(二)投资范围 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若法律法规变更或 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若法律法规变更或取消本限
取消本限制的,则本基金按变更或取消后的规定执 制的,则本基金按变更或取消后的规定执行),其中,现金
行);本基金至少 80%的资产投资于 Nasdaq-100 指数 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和应收申购款等;本基金至
的成份股和目标基金,其中,本基金持有的目标基金 少 80%的资产投资于 Nasdaq-100 指数的成份股和目标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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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市值合计不超过本基金资产净值的 10%。 其中,本基金持有的目标基金的市值合计不超过本基金资产
净值的 10%。
十二、基金的投资 新增内容如下:
(六)投资限制 (8)本基金与私募类证券资管产品及中国证监会认定
1.组合限制 的其他主体为交易对手开展逆回购交易的,可接受质押品的
资质要求应当与本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范围保持一致;
(9)本基金主动投资于流动性受限资产的市值合计不
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15%;因证券市场波动、上市公司股
票停牌、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不
符合该比例限制的,基金管理人不得主动新增流动性受限资
产的投资;
十四、基金资产的估值 新增内容如下:
(六)暂停估值与公告基金份额净值 5.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 50%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
的情形 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采用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
重大不确定性时,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的,基金管理人
应当暂停估值;
十九、基金的信息披露 新增内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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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基金年度报告、基金半年度报 6.如报告期内出现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达到或超
告、基金季度报告 过基金总份额 20%的情形,为保障其他投资者的权益,基金
管理人至少应当在定期报告“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
息”项下披露该投资者的类别、报告期末持有份额及占比、
报告期内持有份额变化情况及本基金的特有风险,中国证监
会认定的特殊情形除外。
7.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基金年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中披
露基金组合资产情况及其流动性风险分析等。
十九、基金的信息披露 新增内容如下:
(八)临时报告与公告 30、发生涉及基金申购、赎回事项调整或潜在影响投资
者赎回等重大事项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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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泰纳斯达克 100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修改对照表
章节 原文内容 修改后内容
四、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的业 本基金持有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 本基金持有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比
务监督和核查 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若法律法规变更或 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若法律法规变更或取消本限
(一)基金托管人根据有关法律法 取消本限制的,则本基金按变更或取消后的规定执行); 制的,则本基金按变更或取消后的规定执行),其中,现金
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的约定,对基 本基金至少 80%的资产投资于 Nasdaq-100 指数的成份 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和应收申购款等;本基金至
金投资范围、投资对象进行监督。 股和目标基金,其中,本基金持有的目标基金的市值合 少 80%的资产投资于 Nasdaq-100 指数的成份股和目标基金,
计不超过本基金资产净值的 10%。 其中,本基金持有的目标基金的市值合计不超过本基金资产
净值的 10%。
四、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的业 新增内容如下:
务监督和核查 (5)本基金与私募类证券资管产品及中国证监会认定
(二)基金托管人根据有关法律法 的其他主体为交易对手开展逆回购交易的,可接受质押品的
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的约定,对基 资质要求应当与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范围保持一致;
金投资、融资比例进行监督。基金 (6)本基金主动投资于流动性受限资产的市值合计不
托管人按下述比例和调整期限进行 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15%;因证券市场波动、上市公司股
监督: 票停牌、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不
符合该比例限制的,基金管理人不得主动新增流动性受限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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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的投资;
十、基金资产净值计算和会计核算 新增内容如下:
(四)暂停估值与公告基金份额净 5.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 50%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
值的情形 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采用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
重大不确定性时,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的,基金管理人
应当暂停估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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