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泰纳斯达克100指数(QDII):《国泰纳斯达克1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改对照表
2018-03-24
国泰纳斯达克100指数(QDII)
《国泰纳斯达克 100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改对照表 章节 原文内容 修改后内容 一、前言 2.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合 2.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一)订立本基金合同的目的、依据和 同法》(以下简称“《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以下简称“《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原则 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证券投资 (以下简称“《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 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证 下简称“《运作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 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 下简称“《销售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 (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境外 息披露办法》”)、《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境外证券投资 证券投资管理试行办法》(以下简称“《试行办法》”)、《公开 管理试行办法》(以下简称“《试行办法》”)及有关法 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以下简称 律法规和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及有关法律法规和有关部门的 批准文件。 二、释义 新增内容如下: 14、《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指中国证监会 2017 年 8 月 31 日颁布、同年 10 月 1 日实施的《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 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 修订 1 …… 55、流动性受限资产:指由于法律法规、监管、合同或 操作障碍等原因无法以合理价格予以变现的资产,包括但不 限于到期日在 10 个交易日以上的逆回购与银行定期存款 (含协议约定有条件提前支取的银行存款)、停牌股票、流 通受限的新股及非公开发行股票、资产支持证券、因发行人 债务违约无法进行转让或交易的债券等 六、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新增内容如下: (五)申购和赎回的数额 4.当接受申购申请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构成潜 在重大不利影响时,基金管理人应当采取设定单一投资者申 购金额上限或基金单日净申购比例上限、拒绝大额申购、暂 停基金申购等措施,切实保护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 益。具体请参见相关公告。 六、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5.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 5.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 (六)申购和赎回的价格、费用及其用 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不低于 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不低于赎回费总额的 途 赎回费总额的 25%应归入基金财产,其余用于支付登 25%应归入基金财产,其余用于支付登记结算费和其他必要 记结算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 的手续费。其中,对持续持有期少于 7 日的基金份额持有人 2 收取不低于 1.50%的赎回费并全额计入基金财产。 六、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新增内容如下: (七)拒绝或暂停申购的情形 8.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 50%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 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采用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 重大不确定性时,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确认后,基金管理人 应当暂停接受基金申购申请。 9. 基金管理人接受某笔或者某些申购申请有可能导致 单一投资人持有基金份额的比例达到或者超过 50%,或者变 相规避 50%集中度的情形。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 的除外。 …… 发生上述暂停申购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应当根据 发生上述第 1、2、3、4、5、6、7、8、10 项暂停申购 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刊登暂停申购公告。如果投资 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应当根据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刊登暂 人的申购申请被拒绝,被拒绝的申购款项将退还给投 停申购公告。如果投资人的申购申请被拒绝,被拒绝的申购 资人。在暂停申购的情况消除时,基金管理人应及时 款项将退还给投资人。发生上述第 9 项情形时,基金管理人 恢复申购业务的办理。 可以采取比例确认等方式对该投资人的申购申请进行限制, 基金管理人有权拒绝该等全部或者部分申购申请。在暂停申 3 购的情况消除时,基金管理人应及时恢复申购业务的办理。 六、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新增内容如下: (八)暂停赎回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的 6.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 50%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 情形 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采用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 重大不确定性时,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确认后,基金管理人 应当暂停接受基金赎回申请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 六、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2)部分延期赎回:当基金管理人认为支付投资人 (2)部分延期赎回:当基金管理人认为支付投资人的赎回 (九)巨额赎回的情形及处理方式 的赎回申请有困难或认为因支付投资人的赎回申请而 申请有困难或认为因支付投资人的赎回申请而进行的财产 2.巨额赎回的处理方式 进行的财产变现可能会对基金资产净值造成较大波动 变现可能会对基金资产净值造成较大波动时,基金管理人在 时,基金管理人在当日接受赎回比例不低于上一开放 当日接受赎回比例不低于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的 10%的 日基金总份额的 10%的前提下,可对其余赎回申请延 前提下,可对其余赎回申请延期办理。对于当日的赎回申请, 期办理。对于当日的赎回申请,应当按单个账户赎回 应当按单个账户赎回申请量占赎回申请总量的比例,确定当 申请量占赎回申请总量的比例,确定当日受理的赎回 日受理的赎回份额;对于未能赎回部分,投资人在提交赎回 份额;对于未能赎回部分,投资人在提交赎回申请时 申请时可以选择延期赎回或取消赎回。选择延期赎回的,将 可以选择延期赎回或取消赎回。选择延期赎回的,将 自动转入下一个开放日继续赎回,直到全部赎回为止;选择 自动转入下一个开放日继续赎回,直到全部赎回为止; 取消赎回的,当日未获受理的部分赎回申请将被撤销。延期 选择取消赎回的,当日未获受理的部分赎回申请将被 的赎回申请与下一开放日赎回申请一并处理,无优先权并以 4 撤销。延期的赎回申请与下一开放日赎回申请一并处 下一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础计算赎回金额,以此类 理,无优先权并以下一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础 推,直到全部赎回为止。如投资人在提交赎回申请时未作明 计算赎回金额,以此类推,直到全部赎回为止。如投 确选择,投资人未能赎回部分作自动延期赎回处理。 资人在提交赎回申请时未作明确选择,投资人未能赎 若本基金发生巨额赎回,在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超过基 回部分作自动延期赎回处理。 金总份额 50%以上的赎回申请的情形下:对于该基金份额持 有人当日赎回申请超过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 50%以上的 部分,基金管理人可以延期办理赎回申请;对于该基金份额 持有人当日赎回申请未超过 50%的部分,可以根据前段“(1) 全额赎回”或“(2)部分延期赎回”的约定方式与其他基金份 额持有人的赎回申请一并办理。具体处理方式按照深圳证券 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有关业务规则 办理。 十二、基金的投资 本基金持有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 本基金持有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比 (二)投资范围 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若法律法规变更或 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若法律法规变更或取消本限 取消本限制的,则本基金按变更或取消后的规定执 制的,则本基金按变更或取消后的规定执行),其中,现金 行);本基金至少 80%的资产投资于 Nasdaq-100 指数 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和应收申购款等;本基金至 的成份股和目标基金,其中,本基金持有的目标基金 少 80%的资产投资于 Nasdaq-100 指数的成份股和目标基金, 5 的市值合计不超过本基金资产净值的 10%。 其中,本基金持有的目标基金的市值合计不超过本基金资产 净值的 10%。 十二、基金的投资 新增内容如下: (六)投资限制 (8)本基金与私募类证券资管产品及中国证监会认定 1.组合限制 的其他主体为交易对手开展逆回购交易的,可接受质押品的 资质要求应当与本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范围保持一致; (9)本基金主动投资于流动性受限资产的市值合计不 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15%;因证券市场波动、上市公司股 票停牌、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不 符合该比例限制的,基金管理人不得主动新增流动性受限资 产的投资; 十四、基金资产的估值 新增内容如下: (六)暂停估值与公告基金份额净值 5.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 50%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 的情形 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采用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 重大不确定性时,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的,基金管理人 应当暂停估值; 十九、基金的信息披露 新增内容如下: 6 (七)基金年度报告、基金半年度报 6.如报告期内出现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达到或超 告、基金季度报告 过基金总份额 20%的情形,为保障其他投资者的权益,基金 管理人至少应当在定期报告“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 息”项下披露该投资者的类别、报告期末持有份额及占比、 报告期内持有份额变化情况及本基金的特有风险,中国证监 会认定的特殊情形除外。 7.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基金年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中披 露基金组合资产情况及其流动性风险分析等。 十九、基金的信息披露 新增内容如下: (八)临时报告与公告 30、发生涉及基金申购、赎回事项调整或潜在影响投资 者赎回等重大事项时; 7 《国泰纳斯达克 100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修改对照表 章节 原文内容 修改后内容 四、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的业 本基金持有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 本基金持有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比 务监督和核查 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若法律法规变更或 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若法律法规变更或取消本限 (一)基金托管人根据有关法律法 取消本限制的,则本基金按变更或取消后的规定执行); 制的,则本基金按变更或取消后的规定执行),其中,现金 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的约定,对基 本基金至少 80%的资产投资于 Nasdaq-100 指数的成份 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和应收申购款等;本基金至 金投资范围、投资对象进行监督。 股和目标基金,其中,本基金持有的目标基金的市值合 少 80%的资产投资于 Nasdaq-100 指数的成份股和目标基金, 计不超过本基金资产净值的 10%。 其中,本基金持有的目标基金的市值合计不超过本基金资产 净值的 10%。 四、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的业 新增内容如下: 务监督和核查 (5)本基金与私募类证券资管产品及中国证监会认定 (二)基金托管人根据有关法律法 的其他主体为交易对手开展逆回购交易的,可接受质押品的 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的约定,对基 资质要求应当与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范围保持一致; 金投资、融资比例进行监督。基金 (6)本基金主动投资于流动性受限资产的市值合计不 托管人按下述比例和调整期限进行 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15%;因证券市场波动、上市公司股 监督: 票停牌、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不 符合该比例限制的,基金管理人不得主动新增流动性受限资 8 产的投资; 十、基金资产净值计算和会计核算 新增内容如下: (四)暂停估值与公告基金份额净 5.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 50%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 值的情形 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采用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 重大不确定性时,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的,基金管理人 应当暂停估值; 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