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泰基金:调整长期停牌股票估值方法的公告
2017-03-25
国泰纳斯达克100指数(QDII)
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调整长期停牌股票估值方法的公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 导意见》(中国证监会[2008]38 号公告)以及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关于发 布中基协(AMAC)基金行业股票估值指数的通知》(中基协发[2013]13 号)的原 则和有关要求,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托管银行商定, 决定对本公司旗下基金持有的“东旭光电”(证券代码:000413)股票进行估值 调整,自 2017 年 3 月 23 日起按指数收益法进行估值。 待该股票的交易体现出活跃市场交易特征后,将恢复为采用当日收盘价格进 行估值,届时将不再另行公告。 特此公告。 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7 年 3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