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REIT: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2017-08-17
南方道琼斯美国精选A(QDII)
南方道琼斯美国精选REIT指数证券投资基金(QDII-LOF)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重要提示] 1、南方道琼斯美国精选REIT指数证券投资基金(QDII-LOF)(以下简称“本基金”) 的发售已获中国证监会2017年6月2日证监许可〔2017〕831号文注册。 2、本基金是契约型、上市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 3、本基金的管理人为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基金托管人为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工商银行”),注册登记机构为中国证券登记 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4、本基金募集期自2017年8月22日至2017年10月27日,场外将通过基金管理人的直销网 点及基金场外销售机构的销售网点发售或按基金管理人、场外销售机构提供的其他方式办理 公开发售。场内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内具有基金销售业务资格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 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认可的会员单位发售。 5、本基金募集对象为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机构 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和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 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 6、本基金根据认购/申购费用、销售服务费收取方式的不同,将基金份额分为不同的类 别。在投资人认购/申购时收取前端认购/申购费用、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不计提销售服务费 的基金份额,称为A类基金份额;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不收取认购/申购费 用的基金份额,称为C类基金份额。本基金A类和C类基金份额分别设置代码。A类基金份额通 过场外和场内两种方式发售,并在交易所上市交易,A类基金份额持有人可进行跨系统转登 记;C类基金份额通过场外方式发售,不在交易所上市交易,C类基金份额持有人不能进行跨 系统转登记。由于基金费用的不同,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和C类基金份额将分别计算基金份额 净值,计算公式为计算日各类别基金资产净值除以计算日发售在外的该类别基金份额总数。 7、投资者通过场外认购本基金时,需开立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深圳开放 式基金账户。若已经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开立深圳开放式基金账户的,则不需 要再次办理开户手续。募集期内本公司直销网点及基金代销机构的代销网点同时为投资者办 理场外认购的开户和认购手续。 8、投资者欲通过场内认购本基金,应使用深圳A股账户或深圳基金账户。募集期内具有 基金代销业务资格的深交所会员单位可同时为投资者办理场内认购的开户和认购手续。 9、投资者通过场外代销机构首次认购和追加认购的最低金额均为人民币1,000元,具体 认购金额以各家代销机构公告为准;直销网点最低认购金额由基金管理人制定和调整。场内 单笔认购份额应为1000份或其整数倍。 10、投资者认购款项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折合成基金份额记入投资者账户,具体份额 以注册登记机构的登记为准。 11、投资者在募集期内可多次认购,认购一经受理不得撤销。销售网点对申请的受理并 不表示对该申请的成功确认,申请的成功确认应以基金注册登记机构的登记确认为准。 12、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发售的有关事项和规定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 况,请阅读刊登在《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的《南方道琼斯美国精选REIT指数证券投 资基金(QDII-LOF)招募说明书》;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本公告将同时发布在 基金管理人的互联网网站(www.nffund.com)。 13、募集期内,本基金还有可能新增代销机构,敬请留意近期本公司及各代销机构的公 告,或拨打本公司及各代销机构客户服务电话咨询。 14、投资者可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889-8899)或各代销机构咨询电话了解认 购事宜。 15、基金管理人可综合各种情况对销售安排及募集期其他相关事项做适当调整。 16、风险提示: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 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前,应全面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并 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包括:因政治、经济、社会等环境因素对证券价格产生影 响而形成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由于基金投资者连续大量赎回基金 产生的流动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基金管理风险,本基金的特定 风险等等。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认购(或申购)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及《基金合同》。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 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一、基金募集的基本情况 1、基金名称、简称及代码 基金名称:南方道琼斯美国精选REIT指数证券投资基金(QDII-LOF) 基金代码:A类基金简称:美国REIT,基金代码:160140(场内认购和场外认购);C 类基金简称:美国RE C,基金代码:160141(场外认购) 2、基金类别 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QDII 3、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上市开放式 4、基金存续期限 不定期 5、基金份额初始面值 1.00元人民币 6、发售对象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及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 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者。 7、销售机构 (1)场外销售机构 1)直销机构: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A类和C类均通过场外直销销售) 2)场外代销机构: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苏江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证 券股份有限公司、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 司、申万宏源西部证券有限公司、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 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联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吴证 券股份有限公司、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大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新时代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财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恒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蚂蚁(杭 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深圳市新兰德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北京恒天明泽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陆金所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中信期货有限公司、北京 唐鼎耀华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南京苏宁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蛋卷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 京肯特瑞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上述排名不分先后) (2)场内销售机构 场内代销机构为具有基金代销业务资格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会员单位。 1)已经具有基金代销业务资格的深交所会员单位: 爱建证券、安信证券、渤海证券、财达证券、财富证券、财富里昂、财通证券、长城证 券、长江证券、网信证券、川财证券、大通证券、大同证券、德邦证券、第一创业、东北证 券、东方证券、东海证券、东莞证券、东吴证券、东兴证券、高华证券、方正证券、光大证 券、广发证券、广州证券、国都证券、国海证券、国金证券、国开证券、国联证券、国盛证 券、国泰君安、国信证券、国元证券、海通证券、恒泰长财、恒泰证券、红塔证券、申万宏 源西部证券、宏信证券、华安证券、华宝证券、华创证券、华福证券、华林证券、华龙证券、 华融证券、华泰联合、华泰证券、华西证券、华鑫证券、江海证券、金元证券、开源证券、 联储证券、联讯证券、民生证券、民族证券、南京证券、平安证券、中泰证券、国融证券、 瑞银证券、山西证券、上海证券、申万宏源证券、世纪证券、首创证券、太平洋证券、天风 证券、九州证券、万和证券、万联证券、西部证券、西藏东方财富证券、西南证券、长城国 瑞、湘财证券、新时代证券、信达证券、兴业证券、银河证券、银泰证券、英大证券、招商 证券、浙商证券、中航证券、中金公司、中山证券、中投证券、中天证券、中信建投、中信 浙江、中信山东、中信证券、中银证券、中邮证券、中原证券(排名不分先后)。 具体名单详见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如有新增具有基金销售业务资格及深圳证券交易所 会员资格的证券公司以销售机构的公告为准。 2)本基金募集期结束前获得基金代销资格同时具备深交所会员单位资格的证券公司也 可代理场内的基金份额发售。具体名单可在深交所网站查询,本基金管理人将不就此事项进 行公告。 3)尚未取得基金代销资格,但属于深交所会员的其他机构,可在本基金上市交易后, 代理投资者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参与本基金的上市交易。 8、基金募集期与基金合同生效 本基金募集期为2017年8月22日至2017年10月27日;如需延长,最长不超过自基金份额 发售之日起的三个月。 本基金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3个月内,在基金募集份额总额不少于2亿份,基金募集金 额不少于2亿元人民币且基金认购人数不少于200人的条件下,基金管理人依据法律法规及招 募说明书可以决定停止基金发售,并在10日内聘请法定验资机构验资,自收到验资报告之日 起10日内,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基金募集达到基金备案条件的,自基金管理人办理完毕基金备案手续并取得中国证监会 书面确认之日起,《基金合同》生效;否则《基金合同》不生效。基金管理人在收到中国证 监会确认文件的次日对《基金合同》生效事宜予以公告。基金管理人应将基金募集期间募集 的资金存入专门账户,在基金募集行为结束前,任何人不得动用。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认购的情况适当延长发售时间,但最长不超过法定募集期;同时也可 根据认购和市场情况提前结束发售,如发生此种情况,基金管理人将会另行公告。另外,如 遇突发事件,以上基金募集期的安排也可以适当调整。 二、发售方式及相关规定 1、募集期内,本基金面向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 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和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 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同时发售。 2、基金费率 (1)本基金A类份额场外认购费率最高不高于1.0%,且随认购金额的增加而递减,如下 表所示: 认购金额(M) 认购费率 M<100 万 1.0% 100 万≤M<300 万 0.6% 300 万≤M<500 万 0.3% M≥500 万 每笔 1,000 元 对于通过场内认购本基金A类份额的投资人,销售机构可参考上述标准收取费率佣金。 2、对于认购本基金C类份额的投资人,认购费率为零。 投资人重复认购,须按每次认购所对应的费率档次分别计费。 基金认购费用不列入基金财产,主要用于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登记等募集期间发生 的各项费用。 3、认购份额的计算 (1)本基金A类份额场外认购和C类份额认购份额的计算 1)本基金A类份额场外认购和C类份额认购采用“金额认购、份额确认”的方式。基金 的认购金额包括认购费用和净认购金额。 计算公式为: 净认购金额 = 认购金额/(1+认购费率) 认购费用 = 认购金额-净认购金额 认购份额 =净认购金额/基金份额面值+认购利息/基金份额面值 例:某投资者投资10万元认购本基金A类份额,该笔认购产生利息50.50元。则其可得到 的A类基金份额为: 净认购金额=100,000/ (1+1.0%)=99,009.90元 认购费用=100,000-99,009.90=990.10元 认购份额 = 99,009.90/1.00+50.50/1.00 =99,060.40份 例:某投资者投资10万元认购本基金C类份额,该笔认购产生利息50.50元。则其可得到 的C类基金份额为: 认购费用=0元 认购份额 =100,000.00/1.00+50.50/1.00 =100,050.50份 2)本基金A类份额场外认购和C类份额认购金额、份额的计算结果均按四舍五入方法, 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利息折算的份额保留到小数 点后两位,小数点后两位以后部分舍去,余额计入基金财产。 (2)本基金A类份额场内认购份额的计算 1)本基金A类份额场内认购采用“份额认购、份额确认”的方式,计算公式为: 净认购金额=认购份额×挂牌价格 认购费用=认购份额×挂牌价格×认购费率 认购金额=净认购金额+认购费用 认购利息结转份额=认购利息/挂牌价格 实得认购份额=认购份额+认购利息结转份额 例:某投资者通过场内认购本基金100,000.00份,且募集期利息为50.50元,假设场内 会员单位按照场外的认购费率设定场内费率佣金为1.0%,则其可得到的认购份额为: 净认购金额=100,000×1.00=100,000.00元 认购费用=100,000×1.00×1.0%=1000.00元 认购金额=100,000.00×1.00+1000=101,000.00元 认购利息结转份额=50.50/1.00=50份 实得认购份额=100,000+50=100,050份 2)募集期内本基金A类份额的面值为1.00元,挂牌价格为基金份额初始面值。 3)A类份额的场内认购金额计算结果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两位以后的部分四 舍五入。份额和利息折算的基金份额按截位法保留到整数位,小数部分舍去归基金资产。 三、场外开户与认购流程 (一)使用账户说明 投资者通过场外认购本基金应使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的深圳开放式基金账户。 1、已有深圳A股账户或基金账户的投资者,不需要重新办理深圳开放式基金账户的开户, 可办理账户注册,即将已有的深圳A股账户或基金账户注册为深圳开放式基金账户。 2、尚无深圳A股账户或基金账户的投资者,可直接办理开户,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将 为其配发基金账户,同时将该账户注册为深圳开放式基金账户。 对于配发的深圳基金账户,投资者可持基金管理人或代销机构提供的账户配号凭条,到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的开户代理机构打印深圳基金账户卡。 3、已通过直销网点或本基金管理人指定的代销机构办理过深圳开放式基金账户注册手 续的投资者,可在原处直接认购本基金;如拟通过其他代销机构或直销网点认购本基金的, 须用深圳开放式基金账户在新的代销机构或直销网点处办理开放式基金账户注册确认。 (二)账户使用注意事项 1、投资者已持有的通过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立的基金账户不能用于认购本基金; 若已开立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深圳开放式基金账户的投资者,可直接认购本基 金。 2、拥有多个深圳A股账户或基金账户的投资者,只能选择其中一个注册为深圳开放式基 金账户。为了日后方便办理基金份额跨系统转托管,建议投资者通过深交所认购、申购与赎 回及买卖上市开放式基金也只使用该注册账户。 3、对于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配发深圳基金账户的投资者,为了日后方便办理基 金份额跨系统转托管,建议投资者通过深交所认购、申购与赎回及买卖上市开放式基金也只 使用配发的基金账户。 (三)个人投资者的开户与认购程序 一)直销机构 1、本公司直销网点和网上交易系统受理个人投资者的开户与认购申请。 2、受理开户及认购的时间: 直销网点: 开户受理时间:正常工作日 认购受理时间:认购期间(周六、周日和节假日不受理)9:30至16:00。 网上交易系统(www.nffund.com): 开户受理不受时间限制(周六、周日、法定节假日的开户申请视同下一工作日的申请受 理) 认购受理时间:认购期间16:00前(T日16:00以后及周六、周日、节假日的认购申请 视同下一工作日的申请受理)。 3、个人投资者申请开立基金账户必须提交下列材料: 直销网点: (1)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身份证或户口本等); (2)填妥的《开放式基金账户业务申请表》; (3)指定银行的开户证明或储蓄存折复印件加上个人签名。 网上交易系统: (1)本人有效身份证明信息(身份证或户口本等); (2)本公司已开通支持网上交易的银行卡。 注:指定银行账户是指投资人开户时预留的作为赎回、分红、退款的结算账户,银行账 户名称必须同投资人基金账户的户名一致。 4、个人投资者在网上交易系统办理认购申请手续时凭交易密码办理;到直销网点办理 认购申请时须提交下列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身份证或户口本等); (2)加盖银行受理章的银行付款凭证回单联原件及复印件; (3)填妥的《开放式基金认购/申购申请表》并签名; (4)投资者适当性调查评估资料; (5)直销机构规定的其他材料。 5、认购资金的划拨 个人投资者在直销网点申请认购基金时不接受现金认购,办理认购前应将足额资金以 “支票结算”或“电汇结算”方式通过银行汇入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清算账户。 户名: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销售专户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深圳市分行罗湖支行 银行账号:4000020419200038011 投资人所填写的票据在汇款用途中必须注明购买的基金名称和基金代码,并确保认购期 间每日16:00前到账。投资人若未按上述规定划付,造成认购无效的,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及直销网点清算账户的开户银行不承担任何责任。 个人投资者在网上交易系统认购基金时,以“在线支付”或“转账汇款”方式完成资金 支付。 通过“转账汇款”方式进行资金支付的投资人,在南方基金网上直销提交认购申请,选 择汇款支付模式,然后使用预留银行卡通过网上银行或银行柜台汇款至本公司指定的收款账 户: 户名: 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上交易销售专户 账号: 4000020419200076106 开户行: 中国工商银行深圳罗湖支行 所在省市: 广东省深圳市 由于汇款各银行系统之间需要一定的处理时间,请投资人务必提前汇款,确保认购资金 每日16:00前到账。投资人若未按上述规定划付,造成认购无效的,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及网上交易清算账户的开户银行不承担任何责任。 通过“在线支付”方式进行资金支付的投资人,在南方基金网上直销交易提交认购申请, 选择在线支付模式,在线完成支付。 6、注意事项: (1)一个投资者只能开立一个基金账户。 (2)投资人T日提交开户申请后,可于T+2日后(包括T+2日,如遇非工作日网点不办公 则顺延)到办理开户网点查询确认结果,或通过本公司客户服务中心、网上查询系统查询, 通过网上交易系统提交开户申请的还可通过网上交易系统查询。 (3)投资人T日提交认购申请后,可于T+2日后(包括T+2日,如遇非工作日网点不办公 则顺延)到办理认购网点查询认购接受情况,或通过本公司客户服务中心、网上查询系统查 询。认购确认结果可于基金合同生效后到本公司直销中心查询,或通过本公司客户服务中心、 网上查询系统查询,通过网上交易系统提交认购申请的还可通过网上交易系统查询。 (4)投资人必须本人亲自办理开户和认购手续。 (5)个人投资者申请认购基金时不接受现金,投资人必须预先在用于认购基金的银行 卡(折)中存入足额的资金。 (6)个人投资者认购基金申请须在公布的个人投资者认购时间内办理。 二)其他销售机构 其他销售机构的销售网点以及开户、认购等事项的详细情况请向各销售机构咨询。 (四)机构投资者的开户与认购程序 一)直销机构 1、本公司直销网点受理机构投资者开户与认购申请。 2、受理开户及认购时间:认购期间(周六、周日和法定节假日不受理)9:30 至 16: 00。 3、机构投资者申请开立基金账户时须提交下列材料: (1)加盖单位公章的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及税务登记证复印 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经办人办理业务的授权委托书; (3)法人、业务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身份证等); (4)加盖预留印鉴(公章、私章各一枚,如私章非法人代表,需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 的《预留印鉴卡》一式三份; (5)加盖单位公章的指定银行账户的银行《开户许可证》或《开立银行账户申请表》 复印件(或指定银行出具的开户证明); (6)填妥的《开放式基金账户申请表》,并加盖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私章; (7)《传真交易协议》一式两份。 注:指定银行账户是指投资人开户时预留的作为赎回、分红、退款的结算账户,账户名 称必须同投资人在直销网点账户的户名一致。 4、机构投资者办理认购申请时须提交下列材料: (1)已填好的《开放式基金认购/申购申请表》,并加盖预留印鉴; (2)同城支票结算的,加盖银行受理印章的“受理回执”复印件;异地电汇结算的, 加盖银行受理印章的“电汇凭证回单”复印件; (3)前来办理认购申请的机构经办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投资者适当性调查评估资料; (5)直销机构规定的其他材料。 5、资金划拨: 机构投资者办理认购前应将足额资金以“支票结算”或“电汇结算”方式通过银行汇入 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清算账户。 户名: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销售专户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深圳市分行罗湖支行 银行账号:4000020419200038011 投资人所填写的票据在汇款用途中必须注明购买的基金名称和基金代码,并确保在认购 期间每日 16:00 前到账。投资人若未按上述规定划付,造成认购无效的,南方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及直销网点清算账户的开户银行不承担任何责任。 6、注意事项: (1)投资人 T 日提交开户申请后,可于 T+2 日到本公司查询确认结果,或通过本公司 客户服务中心、网上查询系统查询。本公司将为投资人寄送确认书。 (2)投资人 T 日提交认购申请后,可于 T+2 日到本公司直销中心查询认购接受结果, 或通过本公司客户服务中心、网上查询系统查询。认购份额确认结果可于基金合同生效后到 本公司直销中心查询,或通过本公司客户服务中心、网上查询系统查询。 (3)机构投资者认购基金申请须在公布的机构投资者认购时间内办理。 (二)其他销售机构 其他销售机构的销售网点以及开户、认购等事项的详细情况请向各销售机构咨询。 四、场内开户与认购流程 (一) 交易所(场内)认购使用账户说明 投资者通过交易所(场内)认购本基金应使用深圳 A 股账户或基金账户。 1、已有深圳 A 股账户或基金账户的投资者不必再办理开户手续。 2、尚无深圳 A 股账户或基金账户的投资者,需在认购前持本人身份证到中国证券登记 结算深圳分公司的开户代理机构办理深圳 A 股账户或基金账户的开户手续。有关开设深圳 A 股账户和基金账户的具体程序和办法,请到各开户网点详细阅读有关规定。 (二)认购流程 1、受理认购的时间:认购期间每日(周六、周日和节假日不受理)9:30-11:30 和 13:00-15:00。 2、开立资金账户:在具有基金代销业务资格的券商营业部开立资金账户。 3、办理认购: (1)投资者根据自己的计划认购量,在认购前向自己的资金账户中存入足够的资金。 (2)投资者可通过填写认购委托单、电话委托或磁卡委托等方式在其开立资金账户的 券商营业部申报认购委托,可多次申报,不可撤单,申报一经确认,认购资金即被冻结。具 体业务办理流程及规则参见办理场内认购的各销售机构的相关说明。 五、清算与交割 1、《基金合同》生效前,投资人的认购款项只能存入专门账户,不得动用。认购款项在 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将折算为基金份额归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有,其中利息折算基金份额的处 理方式以登记机构的规则为准,利息转份额的数额以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 2、本基金权益登记由注册登记机构在基金募集结束后完成。 六、基金的验资与基金合同的生效 (一)基金备案的条件 本基金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 3 个月内,在基金募集份额总额不少于 2 亿份,基金募集 金额不少于 2 亿元人民币且基金认购人数不少于 200 人的条件下,基金管理人依据法律法规 及招募说明书可以决定停止基金发售,并在 10 日内聘请法定验资机构验资,自收到验资报 告之日起 10 日内,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基金募集达到基金备案条件的,自基金管理人办理完毕基金备案手续并取得中国证监会 书面确认之日起,《基金合同》生效;否则《基金合同》不生效。基金管理人在收到中国证 监会确认文件的次日对《基金合同》生效事宜予以公告。基金管理人应将基金募集期间募集 的资金存入专门账户,在基金募集行为结束前,任何人不得动用。 (二)基金合同不能生效时募集资金的处理方式 如果募集期限届满,未满足基金备案条件,基金管理人应当承担下列责任: 1、以其固有财产承担因募集行为而产生的债务和费用; 2、在基金募集期限届满后 30 日内返还投资人已缴纳的款项,并加计银行同期活期存款 利息; 3、如基金募集失败,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销售机构不得请求报酬。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和销售机构为基金募集支付之一切费用应由各方各自承担。 七、本次发售当事人或中介机构 (一)基金管理人 名称: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福华一路六号免税商务大厦 31-33 层 法定代表人:张海波 成立时间:1998 年 3 月 6 日 电话:(0755)82763888 传真:(0755)82763889 (二)基金托管人 名称: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55 号 法定代表人:易会满 电话:010-66107900 传真:010-66107914 联系人:陶仲伟 (三)销售机构 1、直销机构: (1)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及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福华一路六号免税商务大厦塔楼 31-33 层整层 法定代表人:张海波 电话:(0755)82763905、82763906 传真:(0755)82763900 联系人:张锐珊 2、代销机构 银行渠道: 序号 代销机构名称 代销机构信息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55 号 法定代表人:易会满 1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陶仲伟 客服电话:95588 网址:www.icbc.com.cn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 9 号 办公地址:北京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 9 号东方 文化大厦 法定代表人:李庆萍 2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丰靖 电话:010-89937330 客服电话:95558 网址:http://bank.ecitic.com/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8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8 号 法定代表人:冀光恒 3 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施传荣 联系电话:021-38523692 客服电话:021-962999、4006962999 网址:www.srcb.com 注册地址:南京市玄武区中山路 288 号 办公地址:南京市玄武区中山路 288 号 法定代表人:胡昇荣 4 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小光 联系电话:025-86775342 客服电话:95302 网址:www.njcb.com.cn 注册地址:乌鲁木齐市新华北路 8 号 办公地址:乌鲁木齐市新华北路 8 号 法定代表人:杨黎 联系人:余戈 5 乌鲁木齐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电话:0991-4525212 传真:0991-8824667 客服电话:0991-96518 网址:www.uccb.com.cn 注册地址:常州市天宁区延宁中路 668 号 办公地址:常州市天宁区延宁中路 668 号 法定代表人:陆向阳 江苏江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 联系人:包静 6 公司 电话:0519-80585939 传真:0519-89995066 客服电话:96005 网址:www.jnbank.cc 券商与其他渠道: 序号 代销机构名称 代销机构信息 注册地址:南京市江东中路 228 号 法定代表人:周易 联系人:庞晓芸 1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755-82492193 客服电话:95597 网址:www.htsc.com.cn 注册地址:福州市湖东路 268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长柳路 36 号兴业证 券大厦 20 楼 法定代表人:兰荣 2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乔琳雪 联系电话:021-38565547 客服电话:95562 网址:www.xyzq.com.cn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5 号 2-6 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5 号国际企 业大厦 C 座 法定代表人:陈共炎 3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辛国政 联系电话:010-83574507 客服电话:4008-888-888 或 95551 网址:www.chinastock.com.cn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 618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168 号 法定代表人:杨德红 4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芮敏祺 电话:021-38676666 客服电话:4008888666 网址:www.gtja.com 注册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经七路 86 号 办公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经七路 86 号 法定代表人:李玮 联系人:许曼华 5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电话:021-20315290 传真:021-20315137 客服电话:95538 网址:www.zts.com.cn 注册地址:上海市广东路 689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广东路 689 号 法定代表人:周杰 电话:021-23219000 6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传真:021-23219100 联系人:李笑鸣 客服电话:95553 网址:www.htsec.com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 66 号 4 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门内大街 188 号 法定代表人:王常青 7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权唐 联系电话:010-85130588 客服电话:4008888108 网址:www.csc108.com 注册地址:广州天河区天河北路 183-187 号大都 会广场 43 楼(4301-4316 房) 办公地址:广东省广州天河北路大都会广场 5、 18、19、36、38、39、41、42、43、44 楼 8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孙树明 联系人:黄岚 统一客户服务热线:95575 或致电各地营业网点 网址:广发证券网 http://www.gf.com.cn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6008 号特区 报业大厦 14、16、17 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特区报业大厦 14、16、17 层 9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丁益 联系人:金夏 联系电话:021-62821733 客服电话:0755-33680000 4006666888 网址:www.cgws.com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 A 座 38—45 层 法定代表人:宫少林 10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黄婵君 联系电话:0755-82960167 客服电话:95565、4008888111 网址:www.newone.com.cn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 号卓 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 48 号中信证 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张佑君 11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顾凌 电话:010-60838696 传真:010-60833739 客服电话:95558 网址:www.cs.ecitic.com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 989 号 45 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 989 号 40 层 法定代表人:李梅 联系人:李玉婷 12 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电话:021-33389888 传真:021-33388224 客服电话:95523 或 4008895523 网址: www.swhysc.com 注册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 1508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 1508 号 法定代表人:薛峰 13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何耀 联系电话:021-22169999 客服电话:95525 网址:www.ebscn.com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与福中路交界处 荣超商务中心 A 栋第 18 层-21 层及第 04 层 01、 02、03、05、11、12、13、15、16、18、19、20、 21、22、23 单元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 6003 号荣超商 务中心 A 栋第 04、18 层至 21 层 14 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高涛 联系人:万玉琳 联系电话:0755-82026907 传真 0755-82026539 客服电话:400-600-8008、95532 网址:www.china-invs.cn 注册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北 京南路 358 号大成国际大厦 20 楼 2005 室 办公地址: 新疆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北 京南路 358 号大成国际大厦 20 楼 2005 室 法定代表人:韩志谦 15 申万宏源西部证券有限公司 电话:0991-5801913 传真:0991-5801466 联系人:王怀春 客户服务电话:400-800-0562 网址:www.hysec.com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 4018 号安联大 厦 35 层、28 层 A02 单元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凤凰大厦 1 栋 9层 16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连志 联系人:陈剑虹 联系电话:0755-82825551 客服电话:4008001001 网址:www.essence.com.cn 注册地址: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 222 号青岛国际 金融广场 1 号楼 20 层 办公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市南区东海西路 28 号 龙翔广场东座 5 层 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 17 法定代表人:姜晓林 司 联系人:刘晓明 联系电话:0531-89606165 客服电话:95548 网址:www.citicssd.com 注册(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 9 号院 1 号楼 法定代表人:张志刚 联系人:尹旭航 18 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10-63081000 传真:010-63080978 客服电话:95321 网址:www.cindasc.com 注册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天府二街 198 号 华西证券大厦 办公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天府二街 198 号 华西证券大厦 19 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杨炯洋 联系人:谢国梅 联系电话:010-52723273 客服电话:95584 网址: www.hx168.com.cn 注册地址:武汉市新华路特 8 号长江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尤习贵 客户服务热线:95579 或 4008-888-999 20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奚博宇 电话:027-65799999 传真:027-85481900 长江证券客户服务网址:www.95579.com 注册地址:江苏省无锡滨湖区太湖新城金融一街 8 号 7-9 层 办公地址:江苏省无锡滨湖区太湖新城金融一街 8 号 7-9 层 21 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姚志勇 联系人:祁昊 联系电话:0510-82831662 客服电话:95570 网址:www.glsc.com.cn 注册地址:广东省东莞市莞城区可园南路 1 号金 源中心 办公地址:广东省东莞市莞城区可园南路 1 号金 源中心 22 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荣 联系电话:0769-22115712 传真:0769-22115712 客服电话:95328 网址:www.dgzq.com.cn 注册地址:天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二大街 42 号写字楼 101 室 办公地址:天津市南开区宾水西道 8 号 法定代表人:王春峰 23 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蔡霆 电话:022-28451991 传真:022-28451892 客服电话:400-651-5988 网址:www.ewww.com.cn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中心区金田路 4036 号荣 超大厦 16-20 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中心区金田路 4036 号荣 超大厦 16-20 层 24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曹实凡 联系人:石静武 联系电话:021-38631117 客服电话:95511-8 网址:stock.pingan.com 注册地址:苏州工业园区星阳街 5 号 办公地址:苏州工业园区星阳街 5 号 法定代表人:范力 联系人:方晓丹 25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电话:0512-65581136 传真:0512-65588021 客服电话:95330 网址: www.dwzq.com.cn 注册地址:安徽省合肥市政务文化新区天鹅湖路 198 号 办公地址:安徽省合肥市政务文化新区天鹅湖路 198 号财智中心 B1 座 26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工 联系人:范超 联系电话:0551-65161821 客服电话:95318 网址:www.hazq.com 注册地址:大同市城区迎宾街 15 号桐城中央 21 层 办公地址:山西省太原市长治路 111 号山西世贸 中心 A 座 F12、F13 法定代表人:董祥 27 大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薛津 电话:0351-4130322 传真:0351-4192803 客服电话:4007121212 网址:http://www.dtsbc.com.cn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三环西路 99 号院 1 号 楼 15 层 1501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三环西路 99 号院 1 号 楼 15 层 1501 28 新时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叶顺德 联系人:田芳芳 联系电话:010-83561146 客服电话:4006989898 网址:www.xsdzq.cn 注册地址:长沙市芙蓉中路二段 80 号顺天国际 财富中心 26 楼 办公地址:长沙市芙蓉中路二段 80 号顺天国际 财富中心 26 楼 29 财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蔡一兵 联系人:郭磊 联系电话:0731-84403319 客服电话: 95317 网址:www.cfzq.com 注册地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敕勒川大街东方君 座 D 座 14 层 办公地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敕勒川大街东方君 座 D 座 14 层 30 恒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庞介民 联系人:熊丽 客服电话:4001966188 网址:www.cnht.com.cn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欧阳路 196 号 26 号楼 2 楼 41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 1118 号鄂 尔多斯国际大厦 903~906 室;上海市虹口区欧 阳路 196 号(法兰桥创意园)26 号楼 2 楼 31 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杨文斌 联系人:张茹 电话:021-20613999 传真:021-68596916 客服电话:400-700-9665 网址:www.ehowbuy.com 注册地址:杭州市余杭区仓前街文一西路 1218 号 1 栋 202 室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万塘路 18 号黄 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 龙时代广场 B 座 6F 32 司 法定代表人:陈柏青 联系人:韩爱彬 客服电话:4000-766-123 网址:www.fund123.cn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 190 号 2 号楼 2 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宛平南路 88 号金座大 楼(东方财富大厦) 法定代表人:其实 33 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联系人:黄妮娟 电话:021-54509998 传真:021-64385308 客服电话:95021 网址:www.1234567.com.cn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华强北路赛格科技园 4 栋 10 层 1006#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外大街 28 号富 卓大厦 16 层 深圳市新兰德证券投资咨询有 法定代表人:张彦 34 限公司 联系人:张燕 电话:010-83363099 传真:010-83363072 客服电话:400-166-1188 网址:https:/8.jrj.com.cn 注册地址:北京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宏达北路 10 号五层 5122 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北路甲 19 号 SOHO 嘉盛中心 30 层 3001 室 北京恒天明泽基金销售有限公 法定代表人:周斌 35 司 联系人:祖杰 电话:010-53509636 传真:010-57756199 客服电话:4008980618 网址:www.chtfund.com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 1333 号 14 楼 09 单元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 1333 号 14 楼 法定代表人:胡学勤 36 上海陆金所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宁博宇 电话:021-20665952 传真:021-22066653 客服电话:4008219031 网址:www.lufunds.com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 号卓越时代 广场(二期)北座 13 层 1301-1305 室、14 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 号卓越时代 广场(二期)北座 13 层 1301-1305 室、14 层 法定代表人:张皓 37 中信期货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宏莹 电话:010-60833754 传真:0755-83217421 客服电话:400-990-8826 网址:http://www.citicsf.com 注册地址: 北京市延庆县延庆经济开发区百泉 街 10 号 2 栋 236 室 办公地址: 北京朝阳区亮马桥路 40 号二十一世 纪大厦 A 座 303 北京唐鼎耀华投资咨询有限公 法定代表人: 张鑫 38 司 联系人: 刘美薇 电话:010-53570572/13121820670 传真:010-59200800 客服电话:400-819-9868 网址:http://www.tdyhfund.com/ 注册地址: 南京市玄武区苏宁大道 1-5 号 办公地址:南京市玄武区苏宁大道 1-5 号 法定代表人: 钱燕飞 联系人: 王锋 39 南京苏宁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电话:025-66996699-887226 传真:025-66996699 客服电话:95177 网址:www.snjijin.com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阜通东大街 1 号院 6 号 楼 2 单元 21 层 222507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阜通东大街 1 号院 6 号 楼 2 单元 21 层 222507 法定代表人:钟斐斐 40 北京蛋卷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联系人:吴季林 电话:010-61840688 传真:010-61840699 客服电话:4000618518 网址:https://www.danjuanapp.com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东路 66 号 1 号 楼 22 层 2603-06 办公地址:北京市大兴区亦庄经济开发区科创十 一街 18 号院京东总部 A 座 17 层 北京肯特瑞财富投资管理有限 法定代表人: 江卉 41 公司 联系人: 徐伯宇 电话:010-89188356 传真:010-89189566 客服电话:95118 网址:jr.jd.com 42 本基金其他代销机构情况详见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公告 其他具有开放式基金代销资格的代销机构请向当地营业网点查询。 (四)注册登记机构 名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西城区太平桥大街 17 号 法定代表人:周明 联系人:崔巍 电话:010-50938856 传真:010-59378907 (五)律师事务所和经办律师 名称: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 注册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 68 号时代金融中心 19 楼 负责人:俞卫锋 联系人:黎明 电话: (86 21) 3135 8666 传真: (86 21) 3135 8600 经办律师:黎明、丁媛 (六)会计师事务所和经办注册会计师 名称: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 1318 号星展银行大厦 6 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湖滨路 202 号普华永道中心 11 楼 执行事务合伙人:李丹 联系人:陈熹 联系电话:021-23238888 传真:021-23238800 经办注册会计师:薛竞 陈熹 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8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