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低旗下部分指数基金管理费率、托管费率并修订基金合同的公告
2024-11-20
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低旗下部分指数基金管理费率、
托管费率并修订基金合同的公告
为更好地满足广大投资者的投资理财需求,降低投资者的理财成本,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决定自2024年11月20日起,调低旗下部分指数基金的管理费率、托管费率,并相应修订各基金基金合同有关内容。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基金范围
序号 基金全称 基金简称 基金主代码
1 中证5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500ETF;中证500ETF 510500
2 南方中证10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1000ETF;中证1000ETF 512100
3 南方上证科创板50成份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 科创龙头;科创50ETF南方 588150
投资基金
4 南方上证科创板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 科创100N;科创100ETF南方 588900
资基金
5 南方中证20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中证2000ETF 159531
6 南方深证主板5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 深证主板50ETF南方 159578
金
7 南方中证5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南方中证500ETF联接(LOF) 160119
联接基金(LOF)
8 南方中证10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南方中证1000ETF发起联接 011860
发起式联接基金
9 南方上证科创板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 南方上证科创板100ETF联接 020683
资基金联接基金
二、调低基金费率情况
调低费率类型 调整前(年费率) 调整后(年费率)
管理费率 0.50% 0.15%
托管费率 0.10% 0.05%
三、基金合同修订
基金管理人已根据上述费率调整情况修订了各基金基金合同“基金费用与税收”章节中基金管理费率、托管费率有关内容,并将根据修订的基金合同相应修订各基金的托管协议(如涉及)、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法律文件。本次修订已履行规定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各基金基金合同的规定,修订内容自2024年11月20日起生效,修订后的法律文件将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基金管理人网站(www.nffund.com)和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发布,投资者可登录查阅。
如有疑问,投资者可访问本公司网站(www.nffund.com)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400-889-8899)咨询相关事宜。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担。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投资基金之前,请仔细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在了解产品情况、听取销售机构适当性匹配意见的基础上,理性判断市场,谨慎做出投资决策。基金具体风险评级结果以销售机构提供的评级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