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基金:关于公司旗下基金调整停牌股票估值方法的提示性公告
2017-11-02
南方高增长混合(LOF)
关于公司旗下基金调整停牌股票估值方法的提示性公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 2017 年 9 月 5 日下发的[2017]13 号《中国证监会关于证券 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 2013 年 5 月 20 日下 发的[2013]13 号《关于发布中基协(AMAC)基金行业股票估值指数的通知》及 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公司”)长期停牌股票的估值政策和程序, 基金持有已停牌股票且潜在估值调整对前一估值日的基金资产净值的影响在 0.25%以上的,相应股票应参考应用上述有关规定中的行业估值指数确定其公允 价值。 自 2017 年 11 月 01 日起,我公司对旗下南方创业板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 投资基金联接基金持有的南方创业板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 在其当日份额净值的基础上,考虑其持有的乐视网(股票代码 300104)采用 7.82 元计算所得估值的影响,并按此调整因素对南方创业板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 资基金联接基金持有的南方创业板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进 行估值。对旗下南方深证成份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持有的深 证成份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在其当日份额净值的基础上, 考虑其持有的乐视网(股票代码 300104)采用 7.82 元计算所得估值的影响,并 按此调整因素对南方深证成份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持有的 深证成份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进行估值。 自上述股票复牌之日起且其交易体现了活跃市场交易特征后,按市场价格进 行估值,届时不再另行公告。敬请投资者予以关注。 特此公告。 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一七年十一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