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基金:关于公司旗下基金调整停牌股票估值方法的提示性公告
2015-08-11
南方高增长混合(LOF)
关于公司旗下基金调整停牌股票估值方法的提示性公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 2008 年 9 月 12 日下发的[2008]38 号《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投资基金估值 业务的指导意见》、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 2013 年 5 月 20 日下发的[2013]13 号《关于发 布中基协(AMAC)基金行业股票估值指数的通知》及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公 司”)长期停牌股票的估值政策和程序,基金持有已停牌股票且潜在估值调整对前一估值日的 基金资产净值的影响在 0.25%以上的,相应股票应参考应用上述有关规定中的行业估值指数 确定其公允价值。 我公司旗下南方产业活力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南方改革机遇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 金、南方大数据 300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南方新兴消费增长分级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南方天 元新产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南方隆元产业主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南方盛元红利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南方策略优化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持有的天神娱乐(股票代码 002354)自 2015 年 8 月 6 日起停牌。经我公司与托管行协商一致,自 2015 年 8 月 10 日起采用“指数收益法” 对上述基金持有的上述股票估值,自其复牌之日起且其交易体现了活跃市场交易特征后,按市 场价格进行估值,届时不再另行公告。敬请投资者予以关注。 特此公告。 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一五年八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