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基金:关于赎回公司持有旗下开放式基金的公告
2012-06-14
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赎回公司持有旗下开放式基金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管理办法》以及中国证监会《关于基金管理公司运用固有资金进行基金投资有关事项的通知》的相关规定,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于2012年6月18日起两个交易日内通过代销机构赎回本公司持有的南方高增长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160106)27,000,000份基金份额,通过代销机构赎回本公司持有的南方多利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C类(基金代码:202102)49,000,000份基金份额,赎回费率与其他投资人相同。
特此公告
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零一二年六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