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高增:关于持有的长期停牌股票估值方法变更的提示性公告
2009-01-06
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持有的长期停牌股票估值方法变更的提示性公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2008]38号文)的相关规定,自2008年9月16日起,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已对旗下证券投资基金持有的长期停牌股票等没有市价的投资品种的估值方法按照"指数收益法"进行估值,并对相关的基金资产净值进行了调整(详见本公司2008年9月17日的有关公告)。
2009年1月5日,本公司旗下基金所持有的盐湖钾肥(股票代码000792)当日交易收盘价格低于指数收益法计算所得价格。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2008]38号文)第二条要求"在基金估值过程中,特别是按上述第一条第(二)款或第(三)款的规定进行估值时,基金管理公司应遵循以下原则和程序:(一)基金管理公司应保证基金估值的公平、合理,特别是应当保证估值未被歪曲以免对基金份额持有人产生不利影响。"为此,本公司与托管行协商一致,自2009年1月5日起对旗下基金所持有的盐湖钾肥采用交易当天收盘价进行估值。
投资者可登陆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nffund.com,或拨打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889-8899(免长途通话费用)咨询有关信息。
特此公告。
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09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