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河基金:关于旗下基金所持有债券估值调整的提示性公告
2017-09-29
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旗下基金所持有债券估值调整的提示性公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7] 13 号《中国证监会关于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
指导意见》、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公司”)的估值政策和程序等有关规定,为
使本基金管理人旗下相关基金的估值公平、合理,我公司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自 2017 年 9
月 28 日起,对本公司旗下证券投资基金持有的 “14 攀城投小微债(证券代码:1480546)”进
行估值调整,估值净价调整为 100.00 元。
特此公告。
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7 年 9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