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河基金:关于旗下基金所持有债券估值调整的提示性公告
2017-07-14
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旗下基金所持有债券估值调整的提示性公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08] 38 号《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
指导意见》、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公司”)的估值政策和程序等有关规定,为
使本基金管理人旗下相关基金的估值公平、合理,我公司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自 2017 年 7
月 13 日起,对本公司旗下证券投资基金持有的 “14 抚顺城投小微债 01(证券代码:1480507)”
进行估值调整,估值价格为 100.09 元。
特此公告。
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7 年 7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