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河基金:关于旗下部分基金新增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为代销机构的公告
2011-12-07
银河稳健混合
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新增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为代销机构的公告 经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银行”)协商,在目前北京银行已代销银河银信添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银河竞争优势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银河行业优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银河沪深300价值指数证券投资基金、银河蓝筹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银河创新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银河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银河消费驱动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础上,根据双方签署的代理销售协议,自2011年12月7日起北京银行开始代理银河稳健证券投资基金(简称:银河稳健混合,基金代码:151001)、银河收益证券投资基金(简称:银河收益债券,基金代码:151002)、银河银泰理财分红证券投资基金(简称:银河银泰混合,基金代码:150103)、银河银富货币市场基金(简称:银河银富货币,基金代码:银河银富货币A 150005 银河银富货币B 150015)的销售业务。投资者可在北京银行各营业网点办理上述基金的开户、申购、赎回、定投等业务。 为满足广大投资者的投资需求,本公司就在北京银行开通基金定投业务提示如下: 基金定投指投资者可通过本公司指定的基金销售机构提交申请,约定每期扣款时间、扣款金额及扣款方式,由销售机构于每期约定扣款日在投资者指定资金账户内自动完成扣款和基金申购申请的一种长期投资方式。 一、适用投资者范围: 本活动适用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可以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的投资者。 二、本次开通定投业务的基金范围: 银河稳健证券投资基金、银河收益证券投资基金、银河银泰理财分红证券投资基金、银河银富货币市场基金。 三、办理销售机构 自2011年12月7日起,投资者可到北京银行各网点办理基金定投业务申请。具体办理规则遵守北京银行的相关规定。 四、定投金额 1、投资者可到北京银行申请开办基金定投业务并约定每期固定的投资金额,该投资金额即为申购金额,每期申购金额不低于人民币200元。 2、请投资者于约定的每期扣款日前在账户内按约定存足资金,以保证业务申请的成功受理。在约定的扣款日期若投资者资金账户余额不足的处理具体遵循北京银行的有关规定。 五、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情况: 1、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95526 网址: www.bankofbeijing.com.cn 投资者也可到北京银行各营业网点进行咨询。 2、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全国统一客服电话:4008-200-860 公司网站:www.galaxyasset.com 六、风险提示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人注意投资风险。投资者投资于上述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特此公告。 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1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