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方达基金: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两只指数基金增设C类基金份额及修改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的公告
2018-02-08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两只指数基金增设 C 类
基金份额及修改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的公告
为满足投资者需求,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易方达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决定对易方达恒生中国企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联接基金和易方达标普全球高端消费品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增设 C 类基金
份额,并对上述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进行修改。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C 类基金份额增设方案
(一)基金份额的分类
1.易方达恒生中国企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
在投资人申购基金时收取申购费用,并不再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
务费的基金份额,称为 A 类基金份额;从本类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并
不收取申购费用的基金份额,称 C 类基金份额。A 类基金份额包括 A 类人民币
基金份额、A 类美元现钞基金份额和 A 类美元现汇基金份额,为原有基金份额类
别。C 类基金份额为人民币基金份额,为新增基金份额类别。
各类基金份额分别设置代码,分别公布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投资者在申购基金份额时可自行选择基金份额类别,并交付对应币种的款项,
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到对应币种的款项。各类基金份额之间不能进行转换,除非条
件许可情况下基金管理人另行公告开通。
2.易方达标普全球高端消费品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
在投资人申购基金时收取申购费用,不再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
费的基金份额,称为 A 类基金份额;从本类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不收
取申购费用的基金份额,称 C 类基金份额。A 类基金份额包括 A 类人民币基金
份额和 A 类美元现汇基金份额,为原有基金份额类别。C 类基金份额为人民币基
金份额,为新增基金份额类别。
各类基金份额分别设置代码,分别公布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投资者在申购基金份额时可自行选择基金份额类别,并交付对应币种的款项,
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到对应币种的款项。各类基金份额之间不能进行转换,除非条
1
件许可情况下基金管理人另行公告开通。
(二)C 类基金份额的申赎价格
申购、赎回价格以申请当日收市后计算的该类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
C 类基金份额首笔申购当日的申购价格为当日 A 类人民币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
净值。
(三)C 类基金份额的费用
1.申购费
C 类基金份额不收取申购费。
2.赎回费
持有时间(天) C 类基金份额赎回费率
0-6 0.125%
7 及以上 0%
各基金对 C 类基金份额持有人收取的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
3.管理费和托管费
C 类基金份额的管理费率、托管费率与 A 类基金份额相同。
4.销售服务费
C 类基金份额销售服务费年费率为 0.25%。
(四)C 类基金份额的投资管理
各基金对各类基金份额的资产合并进行投资管理。
(五)C 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
C 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指以计算日 C 类基金份额的基金资产净值除以
计算日 C 类基金份额余额后得出的单位基金份额的价值。
(六)C 类基金份额的表决权
每一份 A 类基金份额、每一份 C 类基金份额具有平等的投票权。
(七)C 类基金份额的收益分配方式
C 类基金份额收益分配方式同 A 类人民币基金份额。
二、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修改
基金合同、托管协议修改详见附件《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两只指数
2
基金基金合同、托管协议修改说明》。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的修改符合相关法律
法规,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且基金管理人已履行规定程序。
基金管理人将在届时更新招募说明书时一并更新上述内容。
三、上述基金增设 C 类基金份额事宜及基金合同、托管协议修改自 2018 年
2 月 9 日起生效。
四、C 类基金份额销售渠道与销售机构
直销机构: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珠海市横琴新区宝中路 3 号 4004-8 室
办公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珠江东路 30 号广州银行大厦 40-43 楼
法定代表人:刘晓艳
电话:020-85102506
传真:400 881 8099
联系人:李红枫
网址:www.efunds.com.cn
直销机构网点信息:
(1)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广州直销中心
办公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珠江东路 30 号广州银行大厦 40 楼
电话:020-85102506
传真:400 881 8099
联系人:李红枫
(2)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北京直销中心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 19 号富凯大厦 B 座 1703 室(邮编:100032)
电话:010-63213377
传真:400 881 8099
联系人:刘蕾
(3)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上海直销中心
办公地址:上海市世纪大道 88 号金茂大厦 46 楼
电话:021-50476668
3
传真:400 881 8099
联系人:于楠
(4)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上交易系统
网址:www.efunds.com.cn
如各基金增加其他销售机构,基金管理人将及时公告。
五、其他事项
1.本公告仅对各基金增设 C 类基金份额的有关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
解各基金详细情况,请阅各基金基金合同、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2.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客户服务电话:400-881-8088
网址:www.efunds.com.cn
3.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
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销售机构根据法规要求对
投资者类别、风险承受能力和基金的风险等级进行划分,并提出适当性匹配意见。
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基金法律文件,
全面认识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在了解产品情况及听取销售机构适当性意见
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投资期限和投资目标,对基金投资作出独
立决策,选择合适的基金产品。
特此公告。
附件:《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两只指数基金基金合同、托管协议修
改说明》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8 年 2 月 8 日
4
附件: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两只指数基金基金合同、托管协议修改
说明
一、易方达恒生中国企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
(一)基金合同
1.“二、释义”
(1)原文:“基金份额净值:人民币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指以计算日基
金资产净值除以计算日基金份额余额后得出的单位基金份额的价值,计算日基金
份额余额为计算日各币种基金份额余额的合计数;外币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
以人民币基金份额净值为基础,按照计算日的估值汇率进行折算;
修改为:“基金份额净值:A 类人民币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指以计算日 A
类基金资产净值除以计算日 A 类基金份额余额后得出的单位基金份额的价值,
计算日 A 类基金份额余额为计算日 A 类各币种基金份额余额的合计数;A 类外币
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以 A 类人民币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础,按照
计算日的估值汇率进行折算;C 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指以计算日 C 类基金
份额的基金资产净值除以计算日 C 类基金份额余额后得出的单位基金份额的价
值;”
(2)增加释义
“A 类基金份额:在投资人申购基金时收取申购费用,并不再从本类别基金
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基金份额;A 类基金份额包括 A 类人民币基金份额、A
类美元现钞基金份额和 A 类美元现汇基金份额;
C 类基金份额:从本类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并不收取申购费用的基
金份额;C 类基金份额为人民币基金份额。”
2.“三、基金的基本情况”之“(九)基金份额类别”
原文:“本基金可分别设立人民币基金份额、美元现钞基金份额和美元现汇
基金份额,并分别设置代码。投资者在认购、申购基金份额时可自行选择基金份
额类别,并交付对应币种的款项,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到对应币种的款项。”
修改为:“在投资人申购基金时收取申购费用,并不再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
计提销售服务费的基金份额,称为 A 类基金份额;从本类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
5
服务费,并不收取申购费用的基金份额,称 C 类基金份额。A 类基金份额包括 A
类人民币基金份额、A 类美元现钞基金份额和 A 类美元现汇基金份额。C 类基金
份额为人民币基金份额。各类基金份额分别设置代码。投资者在认购、申购基金
份额时可自行选择基金份额类别,并交付对应币种的款项,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到
对应币种的款项。”
3.“六、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之“(三)申购与赎回的原则”
原文:“1、““未知价”原则,即基金的申购与赎回价格以申请当日的该类
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
修改为:““未知价”原则,即基金的申购与赎回价格以申请当日的各类基
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其中:C 类基金份额首笔申购当日的申购价格为当
日 A 类人民币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
4.“六、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之“(六)申购与赎回的费用及其用途”
原文:“1、本基金申购费率最高不超过 5%,赎回费率最高不超过 5%。
2、本基金申购费率按照申购金额递减,即申购金额越大,所适用的申购费
率越低。实际执行的申购费率在招募说明书中载明。投资者在一天之内如有多笔
申购,适用费率按单笔分别计算。
4、本基金的申购费用由申购人承担,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
注册登记等各项费用,不列入基金财产。”
修改为:“1、本基金 A 类人民币基金份额、A 类美元现钞基金份额和 A 类
美元现汇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率最高不超过 5%,赎回费率最高不超过 5%。
2、本基金 A 类人民币基金份额、A 类美元现钞基金份额和 A 类美元现汇基
金份额的申购费率按照申购金额递减,即申购金额越大,所适用的申购费率越低。
实际执行的申购费率在招募说明书中载明。投资者在一天之内如有多笔申购,适
用费率按单笔分别计算。
4、本基金 A 类人民币基金份额、A 类美元现钞基金份额和 A 类美元现汇基
金份额的申购费用由申购人承担,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注册登记
等各项费用,不列入基金财产。C 类基金份额不收取申购费。”
5. “六、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之“(九)巨额赎回的认定及处理方式”
原文:“2、巨额赎回的处理方式
6
(2)部分延期赎回:当基金管理人认为兑付投资者的赎回申请有困难,或
认为兑付投资者的赎回申请进行的资产变现可能使基金资产净值发生较大波动
时,基金管理人在当日接受赎回比例不低于上一日基金总份额10%的前提下,对
其余赎回申请延期办理。对于当日的赎回申请,应当按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申请
赎回份额占当日申请赎回总份额的比例,确定该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当日办理的
赎回份额;未受理部分除投资者在提交赎回申请时选择将当日未获受理部分予以
撤销者外,延迟至下一开放日办理,赎回价格为下一个开放日的价格。转入下一
开放日的赎回申请不享有赎回优先权,以此类推,直到全部赎回为止。部分顺延
赎回不受单笔赎回最低份额的限制。”
修改为:“2、巨额赎回的处理方式
(2)部分延期赎回:当基金管理人认为兑付投资者的赎回申请有困难,或
认为兑付投资者的赎回申请进行的资产变现可能使基金资产净值发生较大波动
时,基金管理人在当日接受赎回比例不低于上一日基金总份额 10%的前提下,
对其余赎回申请延期办理。对于当日的赎回申请,应当按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申
请赎回份额占当日申请赎回总份额的比例,确定该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当日办理
的赎回份额;未受理部分除投资者在提交赎回申请时选择将当日未获受理部分予
以撤销者外,延迟至下一开放日办理,赎回价格为下一个开放日该类基金份额的
价格。转入下一开放日的赎回申请不享有赎回优先权,以此类推,直到全部赎回
为止。部分顺延赎回不受单笔赎回最低份额的限制。”
6.“七、基金合同当事人及其权利义务”之“(一)基金管理人”、“(二)
基金托管人”
更新了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信息。
7.“八、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之“(三)以下情况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
人大会:”
原文:“1、调低基金管理费、基金托管费;
(3)在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的范围内变更本基金的申购费率、调低赎
回费率;”
修改为:“(1)调低基金管理费、基金托管费或销售服务费;
(3)在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的范围内变更本基金的申购费率、调低赎回
7
费率、调整基金份额类别;”
9.“十四、基金资产的估值”之“(七)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
(1)增加“本基金各类基金份额将分别计算基金份额净值。”
(2)原文:“人民币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指以计算日基金资产净值除
以计算日基金份额余额后得出的单位基金份额的价值,计算日基金份额余额为计
算日各币种基金份额余额的合计数;外币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以人民币基金
份额净值为基础,按照计算日的估值汇率进行折算。”
修改为:“A 类人民币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指以计算日 A 类基金资产净
值除以计算日 A 类基金份额余额后得出的单位基金份额的价值,计算日 A 类基
金份额余额为计算日 A 类各币种基金份额余额的合计数;A 类外币基金份额的基
金份额净值以 A 类人民币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础,按照计算日的估值
汇率进行折算;C 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指以计算日 C 类基金份额的基金资
产净值除以计算日 C 类基金份额余额后得出的单位基金份额的价值。”
10.“十五、基金费用与税收”
(1)“(一)基金费用的种类”增加“3、销售服务费;”
(2)“(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增加
“(4)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C 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年费率
为 0.25%,按 C 类基金份额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0.25%年费率计提。
销售服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25%÷当年天数
H 为 C 类基金份额每日应计提的销售服务费
E 为 C 类基金份额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销售服务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经基金管理人和
基金托管人核对一致后,基金托管人于次月首日起 3 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
一次性支付。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3)原文:“(4)本条第(一)款第 3 至第 12 项费用由基金管理人和基
金托管人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的规定,列入或摊入当期基金费用。”
修改为:“(5)本条第(一)款第 4 至第 13 项费用由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
管人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的规定,列入或摊入当期基金费用。”
11. “十六、基金收益与分配”
8
原文:“(三)收益分配原则
1、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3、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 12
次,每份基金份额每次收益分配比例不低于收益分配基准日每份基金份额可供分
配利润的 10%;外币基金份额的每份额分配金额根据人民币份额的每份额分配数
额按照汇率进行折算,具体见招募说明书。
4、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为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人可选择现金红利
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基金份额持有人事先未做出选择的,
默认的分红方式为现金分红。
5、人民币基金份额的现金分红分配币种为人民币,美元等外币基金份额现
金分红币种为其相应币种;不同币种份额红利再投资适用的净值为该币种份额的
净值。”
修改为:“(三)收益分配原则
1、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与 C 类基金份额在费用收取上不同,其对应的可分
配收益可能有所不同。同一类别的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3、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 12
次,每份基金份额每次收益分配比例不低于收益分配基准日每份基金份额可供分
配利润的 10%;A 类外币基金份额的每份额分配金额根据 A 类人民币基金份额的
每份额分配数额按照汇率进行折算,具体见招募说明书。
4、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为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人可选择现金红利
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对应类别的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基金份额持有人事先未
做出选择的,默认的分红方式为现金分红。
5、人民币基金份额的现金分红分配币种为人民币,美元等外币基金份额现
金分红币种为其相应币种;不同币种不同份额类别红利再投资适用的净值为该币
种该份额类别的净值。”
(二)托管协议
1.“一、基金托管协议当事人”
更新了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信息。
9
2.“九、基金资产净值计算和会计核算”之“(一)基金资产净值及基金份
额净值的计算与复核”增加
“本基金各类基金份额将分别计算基金份额净值。”
3.“十、基金收益分配”之“(二)基金收益分配应该符合基金合同中收益
分配原则的规定,具体规定如下:”
原文:“1、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3、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 12
次,每份基金份额每次收益分配比例不低于收益分配基准日每份基金份额可供分
配利润的 10%;外币基金份额的每份额分配金额根据人民币份额的每份额分配数
额按照汇率进行折算,具体见招募说明书。
4、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为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人可选择现金红利
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基金份额持有人事先未做出选择的,
默认的分红方式为现金分红。
5、人民币基金份额的现金分红分配币种为人民币,美元等外币基金份额现
金分红币种为其相应币种;不同币种份额红利再投资适用的净值为该币种份额的
净值。”
修改为:“1、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与 C 类基金份额在费用收取上不同,其
对应的可分配收益可能有所不同。同一类别的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3、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 12
次,每份基金份额每次收益分配比例不低于收益分配基准日每份基金份额可供分
配利润的 10%;A 类外币基金份额的每份额分配金额根据 A 类人民币基金份额的
每份额分配数额按照汇率进行折算,具体见招募说明书。
4、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为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人可选择现金红利
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对应类别的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基金份额持有人事先未
做出选择的,默认的分红方式为现金分红。
5、人民币基金份额的现金分红分配币种为人民币,美元等外币基金份额现
金分红币种为其相应币种;不同币种不同份额类别红利再投资适用的净值为该币
种该份额类别的净值。”
4.“十三、基金费用”
10
(1)增加
“(四)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C 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年费率
为 0.25%,按 C 类基金份额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0.25%年费率计提。
销售服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25%÷当年天数
H 为 C 类基金份额每日应计提的销售服务费
E 为 C 类基金份额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销售服务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经基金管理人和
基金托管人核对一致后,基金托管人于次月首日起 3 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
一次性支付。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2)原文:“(四)由于本基金为开放式基金,规模随时可变,当本基金
达到一定规模或市场发生变化时,在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并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的
前提下,基金管理人可酌情调低基金管理费率,或基金托管人可酌情调低基金托
管费率。此项调整不需要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通过。基金管理人必须于新的
费率实施日前在至少一种指定媒体上刊登公告。”
修改为:“(五)由于本基金为开放式基金,规模随时可变,当本基金达到
一定规模或市场发生变化时,在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并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的前提
下,基金管理人可酌情调低基金管理费率或销售服务费率,或基金托管人可酌情
调低基金托管费率。此项调整不需要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通过。基金管理人
必须于新的费率实施日前在至少一种指定媒体上刊登公告。”
二、易方达标普全球高端消费品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
(一)基金合同
1.“二、释义”
(1)原文:“基金份额净值:人民币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指以计算日基
金资产净值除以计算日基金份额余额后得出的单位基金份额的价值,计算日基金
份额余额为计算日各币种基金份额余额的合计数;美元现汇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
净值以人民币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础,按照计算日的估值汇率进行折算;
11
修改为:“基金份额净值:A 类人民币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指以计算日 A
类基金资产净值除以计算日 A 类基金份额余额后得出的单位基金份额的价值,
计算日 A 类基金份额余额为计算日 A 类各币种基金份额余额的合计数;A 类美元
现汇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以 A 类人民币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础,
按照计算日的估值汇率进行折算;C 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指以计算日 C 类
基金份额的基金资产净值除以计算日 C 类基金份额余额后得出的单位基金份额
的价值;”
(2)增加释义
“A 类基金份额:在投资人申购基金时收取申购费用,并不再从本类别基金
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基金份额;A 类基金份额包括 A 类人民币基金份额和 A
类美元现汇基金份额;
C 类基金份额:从本类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并不收取申购费用的基
金份额;C 类基金份额为人民币基金份额。”
2.“三、基金的基本情况”之“(九)基金份额类别”
原文:“本基金分别设立人民币基金份额和美元现汇基金份额,并分别设置
代码。”
修改为:“在投资人申购基金时收取申购费用,并不再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
计提销售服务费的基金份额,称为 A 类基金份额;从本类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
服务费,并不收取申购费用的基金份额,称 C 类基金份额。A 类基金份额包括 A
类人民币基金份额和 A 类美元现汇基金份额。C 类基金份额为人民币基金份额。
各类基金份额分别设置代码。”
3.“六、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之“(三)申购与赎回的原则”
原文:““未知价”原则,即基金的申购与赎回价格以申请当日收市后计算的
该类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
修改为:““未知价”原则,即基金的申购与赎回价格以申请当日收市后计算
的该类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其中:C 类基金份额首笔申购当日的申购
价格为当日 A 类人民币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
4.“六、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之“(七)申购和赎回的费用及其用途”
原文:“1、本基金申购费率最高不超过 5%,赎回费率最高不超过 5%。
12
2、本基金申购费率按照申购金额递减,即申购金额越大,所适用的申购费
率越低。实际执行的申购费率在招募说明书或基金管理人相关公告中载明。投资
者在一天之内如有多笔申购,适用费率按单笔分别计算。
4、本基金的申购费用由申购人承担,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
注册登记等各项费用,不列入基金财产。”
修改为:“1、本基金 A 类人民币基金份额、A 类美元现汇基金份额的申购
费率最高不超过 5%,赎回费率最高不超过 5%。
2、本基金 A 类人民币基金份额、A 类美元现汇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率按照申
购金额递减,即申购金额越大,所适用的申购费率越低。实际执行的申购费率在
招募说明书或基金管理人相关公告中载明。投资者在一天之内如有多笔申购,适
用费率按单笔分别计算。
4、本基金 A 类人民币基金份额、A 类美元现汇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用由申购
人承担,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注册登记等各项费用,不列入基金
财产。C 类基金份额不收取申购费。”
5. “六、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之“(十)巨额赎回的认定及处理方式”
原文:“2、巨额赎回的处理方式
(2)部分延期赎回:当基金管理人认为兑付投资者的赎回申请有困难,或
认为兑付投资者的赎回申请进行的资产变现可能使基金资产净值发生较大波动
时,基金管理人在当日接受赎回比例不低于上一日基金总份额10%的前提下,对
其余赎回申请延期办理。对于当日的赎回申请,应当按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申请
赎回份额占当日申请赎回总份额的比例,确定该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当日办理的
赎回份额;未受理部分除投资者在提交赎回申请时选择将当日未获受理部分予以
撤销者外,延迟至下一开放日办理,赎回价格为下一个开放日的价格。转入下一
开放日的赎回申请不享有赎回优先权,以此类推,直到全部赎回为止。部分顺延
赎回不受单笔赎回最低份额的限制。”
修改为:“2、巨额赎回的处理方式
(2)部分延期赎回:当基金管理人认为兑付投资者的赎回申请有困难,或
认为兑付投资者的赎回申请进行的资产变现可能使基金资产净值发生较大波动
时,基金管理人在当日接受赎回比例不低于上一日基金总份额10%的前提下,对
13
其余赎回申请延期办理。对于当日的赎回申请,应当按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申请
赎回份额占当日申请赎回总份额的比例,确定该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当日办理的
赎回份额;未受理部分除投资者在提交赎回申请时选择将当日未获受理部分予以
撤销者外,延迟至下一开放日办理,赎回价格为下一个开放日该类基金份额的价
格。转入下一开放日的赎回申请不享有赎回优先权,以此类推,直到全部赎回为
止。部分顺延赎回不受单笔赎回最低份额的限制。”
6.“八、基金合同当事人及其权利义务”
更新了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信息。
7.“九、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之“(三)以下情况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
人大会:”
原文:“1、调低基金管理费、基金托管费;
2、在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的范围内调整本基金的申购费率、降低赎回
费率或变更收费方式;”
修改为:“1、调低基金管理费、基金托管费或销售服务费;
2、在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的范围内调整本基金的申购费率、降低赎回
费率或变更收费方式、调整基金份额类别;”
8.“十六、基金财产的估值”之“(七)基金份额净值的确认”
增加“本基金各类基金份额将分别计算基金份额净值。”
9.“十七、基金的费用与税收”
(1)“(一)基金费用的种类”增加“3、销售服务费;”
(2)“(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增加
“3、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C 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年费率
为 0.25%,按 C 类基金份额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0.25%年费率计提。
销售服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25%÷当年天数
H 为 C 类基金份额每日应计提的销售服务费
E 为 C 类基金份额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销售服务费每日计算,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销售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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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划付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 3 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
性支付。”
(3)原文:“3、本条第(一)款第 3 至第 12 项费用由基金管理人和基金
托管人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的规定,列入当期基金费用。”
修改为:“4、本条第(一)款第 4 至第 13 项费用由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
人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的规定,列入当期基金费用。”
10. “十八、基金收益与分配”
原文:“(三)收益分配原则
1、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3、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 12
次,每份基金份额每次收益分配比例不低于收益分配基准日每份基金份额可供分
配利润的 10%;美元现汇基金份额的每份额分配金额根据人民币基金份额的每份
额分配数额按照汇率进行折算,具体见招募说明书或基金管理人相关公告。
5、人民币基金份额的现金分红币种为人民币,美元现汇基金份额的现金分
红币种为美元现汇;不同币种份额红利再投资适用的净值为该币种份额的份额净
值。”
修改为:“(三)收益分配原则
1、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与 C 类基金份额在费用收取上不同,其对应的可分
配收益可能有所不同。同一类别的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3、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 12
次,每份基金份额每次收益分配比例不低于收益分配基准日每份基金份额可供分
配利润的 10%;A 类美元现汇基金份额的每份额分配金额根据 A 类人民币基金份
额的每份额分配数额按照汇率进行折算,具体见招募说明书或基金管理人相关公
告。
5、人民币基金份额的现金分红币种为人民币,美元现汇基金份额的现金分
红币种为美元现汇;不同币种不同份额类别红利再投资适用的净值为该币种该份
额类别的份额净值。”
(二)托管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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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一、基金托管协议当事人”
更新了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信息。
2.“九、基金资产净值计算和会计核算”之“(二)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和
复核”
原文:“人民币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是指以计算日基金资产净值除以计
算日基金份额余额后得出的单位基金份额的价值,计算日基金份额余额为计算日
各币种基金份额余额的合计数;美元现汇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以人民币基金
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础,按照计算日的估值汇率进行折算。”
修改为:“本基金各类基金份额将分别计算基金份额净值。A 类人民币基金
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指以计算日 A 类基金资产净值除以计算日 A 类基金份额余
额后得出的单位基金份额的价值,计算日 A 类基金份额余额为计算日 A 类各币
种基金份额余额的合计数;A 类美元现汇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以 A 类人民币
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础,按照计算日的估值汇率进行折算;C 类基金份
额的基金份额净值指以计算日 C 类基金份额的基金资产净值除以计算日 C 类基
金份额余额后得出的单位基金份额的价值。”
3.“十二、基金费用”
(1)增加
“(三)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C 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年费率
为 0.25%,按 C 类基金份额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0.25%年费率计提。
销售服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25%÷当年天数
H 为 C 类基金份额每日应计提的销售服务费
E 为 C 类基金份额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销售服务费每日计算,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销售服务
费划付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 3 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
性支付。”
(2)原文:“(五)基金管理费和基金托管费的调整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可协商酌情降低基金管理费和基金托管费,此项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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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不需要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通过。基金管理人必须于新的费率实施日前在
指定媒体予以披露。”
修改为:“(六)基金管理费、基金托管费或销售服务费的调整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可协商酌情降低基金管理费、基金托管费或销售服
务费,此项调整不需要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通过。基金管理人必须于新的费
率实施日前在指定媒体予以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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