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方达沪深300量化增强:2023年第2季度报告
2023-07-20
易方达沪深 300 量化增强证券投资基金
2023 年第 2 季度报告
2023 年 6 月 30 日
基金管理人: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二〇二三年七月二十日
§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 2023 年 7
月 18 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 2023 年 4 月 1 日起至 6 月 30 日止。
§2 基金产品概况
基金简称 易方达沪深 300 量化增强
基金主代码 110030
交易代码 110030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2 年 7 月 5 日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344,853,574.41 份
投资目标 本基金为指数增强型股票基金,在力求对标的指数
进行有效跟踪的基础上,主要通过运用量化策略进
行投资组合管理,力争实现超越业绩比较基准的投
资回报。
投资策略 本基金主要策略为复制标的指数,投资组合将以标
的指数的构成为基础,主要利用基金管理人自主开
发的定量投资模型在有限范围内进行超配或低配。
一方面严格控制组合跟踪误差,避免大幅偏离标的
指数,另一方面在跟踪指数的基础上力求超越指
数。基金管理人自主开发的定量投资模型充分借鉴
国内外定量分析的研究成果,结合基金管理人的长
期研究与实践应用,利用多因子量化模型预测股票
超额回报,在有效风险控制及交易成本最低化的基
础上优化投资组合。本基金可投资存托凭证。
业绩比较基准 沪深 300 指数收益率×95%+活期存款利率(税后)
×5%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属股票型基金中的指数增强型基金,预期风
险与预期收益水平高于混合型基金、债券型基金与
货币市场基金。
基金管理人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3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3.1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报告期
主要财务指标
(2023 年 4 月 1 日-2023 年 6 月 30 日)
1.本期已实现收益 651,632.05
2.本期利润 -52,026,751.72
3.加权平均基金份额本
期利润 -0.1514
4.期末基金资产净值 854,577,618.57
5.期末基金份额净值 2.4781
注:1.所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2.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和信用减值损失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业绩比
业绩比
净值增 较基准
净值增 较基准
阶段 长率标 收益率 ①-③ ②-④
长率① 收益率
准差② 标准差
③
④
过去三个 -5.77% 0.86% -4.88% 0.79% -0.89% 0.07%
月
过去六个 -4.59% 0.85% -0.69% 0.80% -3.90% 0.05%
月
过去一年 -17.96% 0.98% -13.60% 0.94% -4.36% 0.04%
过去三年 -8.42% 1.23% -7.07% 1.14% -1.35% 0.09%
过去五年 15.89% 1.26% 9.56% 1.21% 6.33% 0.05%
自基金合
同生效起 147.81% 1.35% 54.52% 1.31% 93.29% 0.04%
至今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易方达沪深 300 量化增强证券投资基金
累计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历史走势对比图
(2012 年 7 月 5 日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
注:自基金合同生效至报告期末,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为 147.81%,同期业
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 54.52%。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简介
任本基金的基 证券
姓 职务 金经理期限 从业 说明
名 任职 离任 年限
日期 日期
本基金的基金经理,易方 硕士研究生,具有基金从业
杜 达量化策略精选混合、易 2021- 资格。曾任易方达基金管理
才 方达高质量增长量化精 03-20 - 11 年 有限公司集中交易室交易
鸣 选股票的基金经理 员、量化研究员、投资经理
助理、投资经理。
博士研究生,具有基金从业
本基金的基金经理,易方 资格。曾任汇添富基金管理
达量化策略精选混合、易 有限公司数量分析师,易方
王 方达MSCI中国A50互联 2021- 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量化
建 互通量化增强的基金经 09-04 - 16 年 研究员、基金经理助理、指
军 理,量化投资部负责人、 数与量化投资部总经理助
量化投资决策委员会委 理、指数与量化投资部副总
员、投资经理 经理、指数及增强投资部副
总经理、量化投资部副总经
理,易方达深证 100ETF 联
接、易方达深证 100ETF、
易方达创业板 ETF 联接、
易方达创业板 ETF、易方
达中小板指数分级、易方达
银行分级、易方达生物分
级、易方达重组分级的基金
经理。
注:1.对基金的首任基金经理,其“任职日期”为基金合同生效日,“离任日期”
为根据公司决定确定的解聘日期;对此后的非首任基金经理,“任职日期”和“离
任日期”分别指根据公司决定确定的聘任日期和解聘日期。
2.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行业协会相关规定。
4.1.1 期末兼任私募资产管理计划投资经理的基金经理同时管理的产品情况
姓名 产品类型 产品数量(只) 资产净值(元) 任职时间
公募基金 3 1,084,100,812.90 2021-09-04
王建 私募资产管理计 2 15,236,656,061.05 2017-09-12
军 划
其他组合 0 - -
合计 5 16,320,756,873.95 -
注:“任职时间”为首次开始管理上表中本类产品的时间。
4.2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证券投资基金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
基金合同、基金招募说明书等有关基金法律文件的规定,以取信于市场、取信于
社会投资公众为宗旨,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
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在本报告期内,基金运作
合法合规,无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4.3 公平交易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本基金管理人主要通过建立有纪律、规范化的投资研究、决策流程和交易流
程,以及强化事后监控分析来确保公平对待不同投资组合,切实防范利益输送。
本基金管理人制定了严格的投资权限管理制度、投资备选库管理制度和集中交易
制度等,并重视交易执行环节的公平交易措施,以“时间优先、价格优先”作为执
行指令的基本原则,通过投资交易系统中的公平交易模块,以尽可能确保公平对
待各投资组合。本报告期内,公平交易制度总体执行情况良好。
4.3.2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本报告期内,公司旗下所有投资组合参与的交易所公开竞价交易中,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的 5%的交易共 15 次,其中14 次为指数量化投资组合因投资策略需要和其他组合发生的反向交易,1 次为不同基金经理管理的基金因投资策略不同而发生的反向交易,有关基金经理按规定履行了审批程序。
本报告期内,未发现本基金有可能导致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的异常交易。4.4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回顾本报告期,国内经济增长继续放缓,整体呈现弱复苏态势。从已经公布
的经济数据来看,5 月工业增加值同比增速从 4 月的 5.6%进一步回落至 3.5%,
社零同比增速从 4 月的 18.4%放缓至 12.7%,固定资产投资累计同比增速从 4 月
的 4.7%进一步下滑至 4.0%,以美元计价的出口同比增速为-7.5%,前值 8.5%。为了实现全年的经济增长目标,稳增长政策亟需发力。
由于经济增长低于此前的乐观预期,股票市场从“强预期、弱现实”逐步切换到“弱现实、弱预期”,跟经济强相关的板块大多表现不佳,而与人工智能相关的板块走势偏强,短期大部分公司的走势逐渐脱离基本面。报告期内,从行业表现来看,通信、传媒和家用电器等行业表现较好,商贸零售、食品饮料和建筑材料等行业表现较差。从市场风格来看,价值风格表现好于成长风格,大盘风格与小盘风格表现相对均衡。
在此期间,作为量化指数增强型基金,本基金严格遵照量化指数增强的投资模式进行操作,一方面严格控制组合跟踪误差,避免大幅偏离标的指数,另一方面,坚持基本面量化投资的投资理念和投资方法,积极调整投资组合,逐步增加配置高性价比的长期优质公司,尽量回避估值过高的热点主题,力求在跟踪指数的基础上实现超越业绩比较基准的投资回报。
4.5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截至报告期末,本基金份额净值为 2.4781 元,本报告期份额净值增长率为-5.77%,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4.88%,年化跟踪误差 5.38%,在合同规定的控制范围内。
4.6报告期内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说明
报告期内,本基金未出现连续二十个工作日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二百人
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五千万元的情形。
§5 投资组合报告
5.1 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占基金总资产
序号 项目 金额(元)
的比例(%)
1 权益投资 801,548,606.77 93.13
其中:股票 801,548,606.77 93.13
2 固定收益投资 271,078.58 0.03
其中:债券 271,078.58 0.03
资产支持证券 - -
3 贵金属投资 - -
4 金融衍生品投资 - -
5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
金融资产 - -
6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 58,086,103.56 6.75
7 其他资产 762,467.06 0.09
8 合计 860,668,255.97 100.00
5.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5.2.1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境内股票投资组合
5.2.1.1积极投资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代码 行业类别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
值比例(%)
A 农、林、牧、渔业 - -
B 采矿业 1,181,500.00 0.14
C 制造业 48,471,850.08 5.67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 35,447.47 0.00
D 业
E 建筑业 10,516.15 0.00
F 批发和零售业 69,536.35 0.01
G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 -
H 住宿和餐饮业 - -
I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2,242,502.32 0.26
J 金融业 4,609,669.03 0.54
K 房地产业 - -
L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 -
M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791,494.48 0.09
N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14,826.57 0.00
O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 -
P 教育 - -
Q 卫生和社会工作 23,782.86 0.00
R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3,782,000.00 0.44
S 综合 - -
合计 61,233,125.31 7.17
5.2.1.2指数投资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代码 行业类别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
值比例(%)
A 农、林、牧、渔业 7,772,101.30 0.91
B 采矿业 8,170,186.38 0.96
C 制造业 476,346,993.06 55.74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 8,197,466.31 0.96
D 业
E 建筑业 10,604,076.00 1.24
F 批发和零售业 - -
G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10,489,274.00 1.23
H 住宿和餐饮业 4,073,108.00 0.48
I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8,284,664.52 0.97
J 金融业 157,167,020.54 18.39
K 房地产业 10,705,212.62 1.25
L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8,687,658.00 1.02
M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23,421,458.13 2.74
N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 -
O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 -
P 教育 - -
Q 卫生和社会工作 6,396,262.60 0.75
R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 -
S 综合 - -
合计 740,315,481.46 86.63
5.3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股票投资明细
5.3.1 期末指数投资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
资明细
占基金
资产净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数量(股) 公允价值(元)
值比例
(%)
1 600519 贵州茅台 31,918 53,973,338.00 6.32
2 300750 宁德时代 154,347 35,313,050.13 4.13
3 601318 中国平安 613,188 28,451,923.20 3.33
4 600036 招商银行 719,147 23,559,255.72 2.76
5 000858 五粮液 124,700 20,397,179.00 2.39
6 002594 比亚迪 66,070 17,063,898.90 2.00
7 600030 中信证券 719,950 14,240,611.00 1.67
8 601166 兴业银行 895,300 14,011,445.00 1.64
9 603259 药明康德 214,923 13,391,852.13 1.57
10 300274 阳光电源 109,900 12,817,637.00 1.50
5.3.2 期末积极投资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股票投
资明细
占基金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数量(股) 公允价值(元) 资产净
值比例
(%)
1 603688 石英股份 70,200 7,991,568.00 0.94
2 603596 伯特利 74,000 5,865,240.00 0.69
3 300144 宋城演艺 305,000 3,782,000.00 0.44
4 603456 九洲药业 117,330 3,212,495.40 0.38
5 688516 奥特维 15,000 2,826,000.00 0.33
5.4 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占基金资产净
序号 债券品种 公允价值(元)
值比例(%)
1 国家债券 - -
2 央行票据 - -
3 金融债券 - -
其中:政策性金融债 - -
4 企业债券 - -
5 企业短期融资券 - -
6 中期票据 - -
7 可转债(可交换债) 271,078.58 0.03
8 同业存单 - -
9 其他 - -
10 合计 271,078.58 0.03
5.5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占基金
资产净
序号 债券代码 债券名称 数量(张) 公允价值(元)
值比例
(%)
1 118031 天 23 转债 2,410 271,078.58 0.03
5.6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
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5.7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
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5.8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5.9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投资股指期货。
5.10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投资国债期货。
5.11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5.11.1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中,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曾受到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的处罚。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曾受到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的处罚。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曾受到国家外汇管理局深圳市分局的处罚。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曾受到中国人民银行的处罚。
本基金对上述主体所发行证券的投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投资制度的规定。
除上述主体外,基金管理人未发现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出现本期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5.11.2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没有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
5.11.3其他资产构成
序号 名称 金额(元)
1 存出保证金 29,040.20
2 应收证券清算款 -
3 应收股利 -
4 应收利息 -
5 应收申购款 733,426.86
6 其他应收款 -
7 其他 -
8 合计 762,467.06
5.11.4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5.11.5 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5.11.5.1 期末指数投资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指数投资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情况。
5.11.5.2 期末积极投资前五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积极投资前五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情况。
§6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报告期期初基金份额总额 343,411,651.99
报告期期间基金总申购份额 18,631,266.36
减:报告期期间基金总赎回份额 17,189,343.94
报告期期间基金拆分变动份额(份额减少
以“-”填列) -
报告期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344,853,574.41
§7 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情况
7.1 基金管理人持有本基金份额变动情况
本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未持有本基金份额。
7.2 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交易明细
本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未运用固有资金申购、赎回、买卖本基金份额。
§8 备查文件目录
8.1 备查文件目录
1.中国证监会核准易方达量化衍伸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募集的文件;
2.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易方达量化衍伸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 人大会决议的批复》;
3.《易方达沪深 300 量化增强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4.《易方达沪深 300 量化增强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5.《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业务规则》;
6.基金管理人业务资格批件和营业执照。
8.2 存放地点
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珠江东路 30 号广州银行大厦 40-43 楼。
8.3 查阅方式
投资者可在营业时间免费查阅,也可按工本费购买复印件。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三年七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