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方达基金: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增加中邮证券为销售机构的公告
2019-12-16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部分开放式
基金增加中邮证券为销售机构的公告
根据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中邮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邮证券”
)签署的基金销售服务协议,自 2019 年 12 月 16 日起,本公司增加中邮证券为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销售
机构并开通相关业务。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适用基金及业务范围
投资者可通过中邮证券办理列表中对应基金的相关业务,具体的业务流程、办理时间和办理方式以中邮证
券的规定为准。
编号 基金
代码 基金名称 申购赎回业务 定期定额投资 转换
业务
1 110005 易方达积极成长基金 开通 开通 开通
2 110029 易方达科讯混合型基金 开通 开通 开通
3 110030 易方达沪深 300 量化增强基金 开通 开通 开通
4 110031 易方达恒生中国企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联接基金 A 类人民币基金份额 开通 开通 不开通
5 110035 易方达双债增强债券型基金 A 开通 开通 开通
6 110036 易方达双债增强债券型基金 C 开通 开通 开通
7 110037 易方达纯债债券型基金 A 开通 开通 开通
8 110038 易方达纯债债券型基金 C 开通 开通 开通
9 112002 易方达策略成长二号混合型基金 开通 开通 开通
10 118001 易方达亚洲精选股票型基金 开通 开通 不开通
11 118002 易方达标普全球高端消费品指数增强型基金 A 类人民币基金份额 开通 开通 不开通
二、关于本公司在中邮证券推出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的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是指投资者可通过基金管理人指定的销售机构提交申请,约定每期扣款时间、扣款金额,
由指定的销售机构于每期约定扣款日在投资者指定资金账户内自动完成扣款,并提交基金申购申请的一种
长期投资方式,该业务相关规定如下:
1.除另有公告外,定期定额投资费率与日常申购费率相同。
2.定期定额投资每期扣款金额:投资者通过中邮证券办理定期定额投资业务,起点金额为 1 元。中邮证券
将按照与投资者申请时所约定的每期约定扣款日、扣款金额扣款,并在与基金日常申购业务相同的受理时
间内提交申请。若遇非基金开放日时,扣款是否顺延以中邮证券的具体规定为准。具体扣款方式以中邮证
券的相关业务规则为准。
3.基金的注册登记人按照基金申购申请日(T 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计算申购份额,申购份额通常将
在 T+1 工作日(易方达亚洲精选股票型基金、易方达标普全球高端消费品指数增强型基金 A 类人民币基金
份额为 T+2 工作日)确认成功后直接计入投资者的基金账户,投资者可自 T+2 工作日(易方达亚洲精选股
票型基金、易方达标普全球高端消费品指数增强型基金 A 类人民币基金份额为 T+3 工作日)起查询申购成
交情况。
4.当发生限制申购或暂停申购的情形时,除另有公告外,定期定额投资与日常申购按相同的原则确认。
5.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其它具体办理程序请遵循中邮证券的有关规定。
三、重要提示
1.本公司所管理的尚未开通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开放式基金及今后发行的开放式基金是否开通定期定额投
资业务将根据具体情况确定并另行公告。若今后中邮证券依据法律法规及基金相关法律文件对定期定额投
资起点金额进行调整,在不低于本公司对各基金设定的定期定额投资起点金额的前提下,以中邮证券最新
规定为准。
2.基金转换是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按照《基金合同》和基金管理人届时有效公告规定的条件,申请将其持有
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某一基金的基金份额转为基金管理人管理的、且由同一注册登记机构办理注册登记的
其他基金基金份额的行为。基金转换业务规则与转换费用请仔细阅读各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含
更新)等法律文件及相关公告。
3.上述基金最新交易状态请关注本公司相关公告。
4.本公告的解释权归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所有。
四、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中邮证券
注册地址:陕西省西安市唐延路 5 号(陕西邮政信息大厦 9-11 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珠市口东大街 17 号
法定代表人:丁奇文
联系人:岳帅
联系电话:010-67017788-6068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005
传真:010-67017788-9696
网址:www.cnpsec.com
2.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881-8088
网址:www.efunds.com.cn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也不保证最低收益。销售机构根据法规要求对投资者类别、风险承受能力和基金的风险等级进行划分,并
提出适当性匹配意见。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基金法律文件,
全面认识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在了解产品情况及听取销售机构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的风
险承受能力、投资期限和投资目标,对基金投资作出独立决策,选择合适的基金产品。
特此公告。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9 年 12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