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方达基金:关于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增加江苏银行为销售机构的公告
2016-12-28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增加江苏银行为
销售机构的公告
根据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江苏银行”)签署的基金销售服务协议,自 2016 年 12 月 28 日起,本公司将增加江苏
银行为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销售机构并开通相关业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适用基金及业务范围
投资者可通过江苏银行办理列表中对应基金的相关业务,具体的业务流程、办理时间和
办理方式以江苏银行的规定为准。
基金 申购赎 定期定 转换
编号 基金名称
代码 回业务 额投资 业务
1 110030 易方达沪深 300 量化增强基金 开通 开通 开通
易方达标普全球高端消费品指数增强
2 118002 开通 开通 不开通
型基金人民币基金份额
二、关于本公司在江苏银行推出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的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是指投资者可通过基金管理人指定的销售机构提交申请,约定每期扣
款时间、扣款金额,由指定的销售机构于每期约定扣款日在投资者指定资金账户内自动完成
扣款,并提交基金申购申请的一种长期投资方式,该业务相关规定如下:
1.除另有公告外,定期定额投资费率与日常申购费率相同。
2.定期定额投资每期扣款金额:投资者通过江苏银行办理定期定额投资业务,起点金额
为 200 元。江苏银行将按照与投资者申请时所约定的每期约定扣款日、扣款金额扣款,并在
与基金日常申购业务相同的受理时间内提交申请。若遇非基金开放日时,扣款是否顺延以江
苏银行的具体规定为准。具体扣款方式以江苏银行的相关业务规则为准。
3.基金的注册登记人按照基金申购申请日(T 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计算申购份额,
申购份额通常将在 T+1 工作日(易方达标普全球高端消费品指数增强型基金人民币基金份额
为 T+2 工作日)确认成功后直接计入投资者的基金账户,投资者可自 T+2 工作日(易方达标
普全球高端消费品指数增强型基金人民币基金份额为 T+3 工作日)起查询申购成交情况。
4.当发生限制申购或暂停申购的情形时,除另有公告外,定期定额投资与日常申购按相
同的原则确认。
5.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其它具体办理程序请遵循江苏银行的有关规定。
三、重要提示
1.本公司所管理的尚未开通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开放式基金及今后发行的开放式基金
是否开通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将根据具体情况确定并另行公告。若今后江苏银行依据法律法规
及基金相关法律文件对定期定额投资起点金额进行调整,在不低于本公司对各基金设定的定
期定额投资起点金额的前提下,以江苏银行最新规定为准。
2.基金转换是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按照《基金合同》和基金管理人届时有效公告规定的条
件,申请将其持有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某一基金的基金份额转为基金管理人管理的、且由同
一注册登记机构办理注册登记的其他基金基金份额的行为。基金转换业务规则与转换费用请
仔细阅读各基金的基金合同、更新的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及相关公告。
3.本公告的解释权归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所有。
四、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 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南京市中华路 26 号
办公地址:南京市中华路 26 号
法定代表人:夏平
联系人:张洪玮
联系电话:025-58587036
客户服务电话:95319
传真:025-58587820
网址:www.jsbchina.cn
2.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881-8088
网址:www.efunds.com.cn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
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公司旗下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各基金的
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6 年 12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