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方达沪深300量化:关于修改托管协议的公告
2013-10-26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易方达沪深300量化增强证券
投资基金修改托管协议的公告
为满足投资者需求,经与易方达沪深300量化增强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决定自2013年10月26日起,修改本基金托管协议中的交收安排。
一、修改托管协议的具体内容
修改《易方达沪深300量化增强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第七部分“交易及清算交收安排”中“(四)净额结算”第3小项。
原表述为:
“每日(D日:资金交收日,下同)按照托管账户应收资金(D-2日申购申请对应申购金额与D-3日基金转换入申请对应金额之和)与应付资金(D-3日赎回申请对应赎回金额与D-3日基金转换出申请对应金额之和)的差额来确定托管账户净应收额或净应付额,以此确定资金交收额。如果资金交收日为净应收款,资产管理人应于当日15:00前及时划付资金,对于未准时划付的资金,由此产生的责任应由资产管理人承担。如果资金交收日为净应付款,资产托管人应根据资产管理人的指令于当日12:00前及时划付,对于未准时划付的资金,由此产生的责任应由资产托管人承担,但基金管理人未给托管人留出必要的操作时间或其他托管人不存在过错情形的除外。”
修改为:
“每日按照托管账户应收资金与应付资金的差额来确定托管账户净应收额或净应付额,以此确定资金交收额。如果资金交收日为净应收款,基金管理人应于交收日15:00前及时划付资金,对于未准时划付的资金,由此产生的责任应由基金管理人承担。如果资金交收日为净应付款,基金管理人应在交收日前一日将指令发送基金托管人,基金托管人应根据基金管理人的指令于交收日12:00前及时划付,对于未准时划付的资金,由此产生的责任应由基金托管人承担,但基金管理人未给托管人留出必要的操作时间或其他托管人不存在过错情形的除外。”
二、咨询办法:
1、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电话: 400 881 8088
2、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 http://www.efunds.com.cn
特此公告。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3年10月26日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
持有的奥飞动漫(证券代码:002292)
采用收盘价估值的提示性公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08]38号)的有关规定,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自2013年9月30日起,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按照“指数收益法”对旗下证券投资基金(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除外)持有的“奥飞动漫(证券代码:002292)”进行估值。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和相关基金合同,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本公司决定从2013年10月25日起对旗下证券投资基金持有的“奥飞动漫”采用收盘价进行估值。
投资者可登陆基金管理人网站(www.efunds.com.cn)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400-881-8088咨询有关信息。
特此公告。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3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