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方达量化衍伸: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2012-07-06
易方达沪深300量化增强
易方达量化衍伸股票型证券 投资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2年7月6日 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易方达量化衍伸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易方达量化衍伸股票 基金主代码 110030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2年7月5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配套法规、《易方达量化衍伸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易方达量化衍伸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2.基金募集情况 基金募集申请获中国证监会核准的文号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2]627号 基金募集期间 自2012年6月25日 至2012年7月3日止 验资机构名称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 募集资金划入基金托管专户的日期 2012年7月5日 募集有效认购总户数(单位:户 ) 395 募集期间净认购金额(单位:元 ) 248,865,580.35 认购资金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单位:元 ) 6,407.02 募集份额(单位:份 ) 有效认购份额 248,865,580.35 利息结转的份额 6,407.02 合计 248,871,987.37 其中:募集期间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认购本基金情况 认购的基金份额(单位:份 ) 22,970,097.03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9.23%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 其中:募集期间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认购本基金情况 认购的基金份额(单位:份 ) 7,898.44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0.0032% 募集期限届满基金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办理基金备案手续的条件 是 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获得书面确认的日期 2012年7月5日 注:(1)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持有本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为0;本基金的基金经理持有本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为0。 (2)按照有关法律规定,本基金合同生效前的律师费、会计师费、信息披露费由基金管理人承担。 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本基金管理人正式开始管理本基金。 本基金的申购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不超过三个月开始办理,本基金的赎回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不超过三个月开始办理。在确定了本基金开放申购的日期或开放赎回的日期后,本基金管理人将于开始办理日前依照《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予以披露。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2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