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方达基金:关于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增加华林证券为销售机构、参加华林证券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2017-09-27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增加华林证券为
销售机构、参加华林证券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根据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华林证券”)签署的基金销售服务协议,自 2017 年 9 月 27 日起,本公司将增加华林
证券为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销售机构并开通相关业务。同时,为满足广大投资者的理财需求,
经本公司与华林证券协商一致,自 2017 年 9 月 27 日起,本公司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参加华
林证券申购与定期定额投资费率优惠活动。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适用基金及业务范围
投资者可通过华林证券办理列表中对应基金的相关业务,具体的业务流程、办理时间和
办理方式以华林证券的规定为准。
是否参
编 基金 申购赎 定期定 转换
基金名称 加费率
号 代码 回业务 额投资 业务
优惠
1 000307 易方达黄金交易型开放式基金联接基金 A 开通 开通 开通 参加
2 000404 易方达新兴成长灵活配置混合型基金 开通 开通 开通 参加
3 000603 易方达创新驱动灵活配置混合型基金 开通 开通 开通 参加
易方达沪深 300 非银行金融交易型开放式
4 000950 开通 开通 开通 参加
指数基金联接基金
易方达黄金交易型开放式基金联接基金 C
5 002963 开通 开通 开通 不参加
类基金份额
6 110002 易方达策略成长混合型基金 开通 开通 开通 参加
7 110009 易方达价值精选混合型基金 开通 开通 开通 参加
8 110010 易方达价值成长混合型基金 开通 开通 开通 参加
9 110012 易方达科汇灵活配置混合型基金 开通 开通 开通 参加
10 110015 易方达行业领先企业混合型基金 开通 开通 开通 参加
11 110023 易方达医疗保健行业混合型基金 开通 开通 开通 参加
12 110025 易方达资源行业混合型基金 开通 开通 开通 参加
13 110029 易方达科讯混合型基金 开通 开通 开通 参加
14 112002 易方达策略成长二号混合型基金 开通 开通 开通 参加
二、关于本公司在华林证券推出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的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及本公司旗下
部分开放式基金参加华林证券申购与定期定额投资费率优惠活动
1.关于本公司在华林证券推出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的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是指投资者可通过基金管理人指定的销售机构提交申请,约定每期扣
款时间、扣款金额,由指定的销售机构于每期约定扣款日在投资者指定资金账户内自动完成
扣款,并提交基金申购申请的一种长期投资方式,该业务相关规定如下:
(1)除另有公告外,定期定额投资费率与日常申购费率相同。
(2)定期定额投资每期扣款金额:投资者通过华林证券办理定期定额投资业务,起点金
额为 300 元。华林证券将按照与投资者申请时所约定的每期约定扣款日、扣款金额扣款,并
在与基金日常申购业务相同的受理时间内提交申请。若遇非基金开放日时,扣款是否顺延以
华林证券的具体规定为准。具体扣款方式以华林证券的相关业务规则为准。
(3)基金的注册登记人按照基金申购申请日(T 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计算申购份
额,申购份额通常将在 T+1 工作日确认成功后直接计入投资者的基金账户,投资者可自 T+2
工作日起查询申购成交情况。
(4)当发生限制申购或暂停申购的情形时,除另有公告外,定期定额投资与日常申购按
相同的原则确认。
(5)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其它具体办理程序请遵循华林证券的有关规定。
2.关于本公司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参加华林证券申购与定期定额投资费率优惠活动
费率优惠活动自 2017 年 9 月 27 日起开展,暂不设截止日期。若有变动,以华林证券相
关公告为准。
费率优惠活动期间,投资者通过华林证券申购或定期定额投资上述适用基金,享有基金
申购费率 4 折优惠,即实收申购费率=原申购费率×0.4;原申购费率为固定费用的,则按
原申购费率执行。
上述适用基金的原申购费率参见各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及本公司发布的最新相关公告。
三、重要提示
1.本公司所管理的尚未参加本优惠活动的开放式基金及今后发行的开放式基金是否参
与此项优惠活动将根据具体情况确定。本优惠活动的规则以华林证券的规定为准。投资者欲
了解基金产品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各基金的基金合同、更新的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
本优惠活动仅适用于处于正常申购期的基金产品的日常申购手续费或定期定额投资手续费,
不包括基金转换业务等其他业务的基金手续费。优惠活动期间,通过华林证券办理定期定额
投资业务的投资者仅享有定期定额投资费率优惠,不同时享有申购费率优惠。
2.本公司所管理的尚未开通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开放式基金及今后发行的开放式基金
是否开通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将根据具体情况确定并另行公告。若今后华林证券依据法律法规
及基金相关法律文件对定期定额投资起点金额进行调整,在不低于本公司对各基金设定的定
期定额投资起点金额的前提下,以华林证券最新规定为准。
3.基金转换是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按照《基金合同》和基金管理人届时有效公告规定的条
件,申请将其持有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某一基金的基金份额转为基金管理人管理的、且由同
一注册登记机构办理注册登记的其他基金基金份额的行为。基金转换业务规则与转换费用请
仔细阅读各基金的基金合同、更新的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及相关公告。
4.本公告的解释权归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所有。
四、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华林证券
注册地址:西藏自治区拉萨市柳梧新区察古大道 1-1 君泰国际 B 栋一层 3 号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民田路 178 号华融大厦 6 楼
法定代表人:林立
联系人:胡倩
电话:0755-83255199
客户服务电话:400-188-3888
公司网站:www.chinalin.com
2.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881-8088
网址:www.efunds.com.cn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
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销售机构根据法规要求对投资者类别、风险承受能力
和基金的风险等级进行划分,并提出适当性匹配意见。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
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基金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在了解产
品情况及听取销售机构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投资期限和投资目
标,对基金投资作出独立决策,选择合适的基金产品。
特此公告。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7 年 9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