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方达基金:关于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增加宁波银行为销售机构的公告
2015-11-16
易方达增强回报债券B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增加宁波银行为 销售机构的公告 根据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宁波银行”)签署的基金销售服务协议,自 2015 年 11 月 16 日起,本公司将增加宁波 银行为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销售机构并开通相关业务。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适用基金及业务范围 投资者可通过宁波银行办理列表中对应基金的相关业务,具体的业务流程、办理时间和 办理方式以宁波银行的规定为准。 基金 申购赎回 定期定额 转换 编号 基金名称 代码 业务 投资 业务 1 000404 易方达新兴成长灵活配置混合型基金 开通 开通 开通 2 000603 易方达创新驱动灵活配置混合型基金 开通 开通 开通 易方达沪深 300 非银行金融交易型开 3 000950 开通 开通 开通 放式指数基金联接基金 4 001018 易方达新经济灵活配置混合型基金 开通 开通 开通 5 001076 易方达改革红利混合型基金 开通 开通 开通 6 001184 易方达新常态灵活配置混合型基金 开通 开通 开通 7 001373 易方达新丝路灵活配置混合型基金 开通 开通 开通 8 001433 易方达瑞景灵活配置混合型基金 开通 开通 开通 9 001475 易方达国防军工混合型基金 开通 开通 开通 10 110001 易方达平稳增长混合型基金 开通 开通 开通 11 110002 易方达策略成长混合型基金 开通 开通 开通 12 110003 易方达 50 指数基金 开通 开通 开通 13 110005 易方达积极成长混合型基金 开通 开通 开通 14 110009 易方达价值精选混合型基金 开通 开通 开通 15 110010 易方达价值成长混合型基金 开通 开通 开通 16 110011 易方达中小盘混合型基金 开通 开通 开通 17 110012 易方达科汇灵活配置混合型基金 开通 开通 开通 18 110013 易方达科翔混合型基金 开通 开通 开通 19 110015 易方达行业领先企业混合型基金 开通 开通 开通 易方达深证 1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 20 110019 开通 开通 开通 金联接基金 易方达沪深 3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发 21 110020 开通 开通 开通 起式基金联接基金 易方达上证中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 22 110021 开通 开通 开通 金联接基金 23 110022 易方达消费行业股票型基金 开通 开通 开通 24 110023 易方达医疗保健行业混合型基金 开通 开通 开通 25 110025 易方达资源行业混合型基金 开通 开通 开通 易方达创业板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 26 110026 开通 开通 开通 联接基金 27 110029 易方达科讯混合型基金 开通 开通 开通 28 110030 易方达沪深 300 量化增强基金 开通 开通 开通 易方达恒生中国企业交易型开放式指 29 110031 开通 开通 不开通 数基金联接基金人民币基金份额 30 112002 易方达策略成长二号混合型基金 开通 开通 开通 二、 关于本公司在宁波银行推出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的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是指投资者可通过基金管理人指定的销售机构提交申请,约定每期扣 款时间、扣款金额,由指定的销售机构于每期约定扣款日在投资者指定资金账户内自动完成 扣款,并提交基金申购申请的一种长期投资方式,该业务相关规定如下: 1.除另有公告外,定期定额投资费率与日常申购费率相同。 2.定期定额投资每期扣款金额:投资者通过宁波银行办理定期定额投资业务,起点金 额为 100 元。宁波银行将按照与投资者申请时所约定的每期约定扣款日、扣款金额扣款,并 在与基金日常申购业务相同的受理时间内提交申请。若遇非基金开放日时,扣款是否顺延以 宁波银行的具体规定为准。具体扣款方式以宁波银行的相关业务规则为准。 3.基金的注册登记人按照基金申购申请日(T 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计算申购份 额,申购份额通常将在 T+1 工作日确认成功后直接计入投资者的基金账户,投资者可自 T+2 工作日起查询申购成交情况。 4.当发生限制申购或暂停申购的情形时,除另有公告外,定期定额投资与日常申购按 相同的原则确认。 5.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其它具体办理程序请遵循宁波银行的有关规定。 三、 重要提示 1. 本公司所管理的尚未开通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开放式基金及今后发行的开放式基金 是否开通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将根据具体情况确定并另行公告。若今后宁波银行依据法律法规 及基金相关法律文件对定期定额投资起点金额进行调整,在不低于本公司对各基金设定的定 期定额投资起点金额的前提下,以宁波银行最新规定为准。 2. 基金转换是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按照《基金合同》和基金管理人届时有效公告规定的 条件,申请将其持有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某一基金的基金份额转为基金管理人管理的、且由 同一注册登记机构办理注册登记的其他基金基金份额的行为。基金转换业务规则与转换费用 请仔细阅读各基金的基金合同、更新的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及相关公告。 3.本公告的解释权归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所有。 四、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宁波市鄞州区宁南南路 700 号 办公地址:宁波市鄞州区宁南南路 700 号 法定代表人:陆华裕 联系人:胡技勋 客户服务电话:95574 公司网站:www.nbcb.com.cn 2.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881-8088 网址:www.efunds.com.cn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 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公司旗下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各基金的 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 年 11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