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方达基金:关于运用公司固有资金申购旗下开放式基金的公告
2011-03-0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管理办法》以及中国证监会《关于基金管理公司运用固有资金进行基金投资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基金字[2005]96号)的相关规定,现就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运用本公司固有资金进行开放式基金投资的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本公司拟于2011年3月3 日通过代销机构申购易方达增强回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基金份额贰亿元。按照对应的基金合同及更新的招募说明书的有关规定支付申购费用。
本公司将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公司章程和有关制度、基金合同及招募说明书的规定,遵循谨慎、稳健、公开、公平的原则进行投资,严格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
特此公告。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1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