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方达科翔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2022-05-17
易方达科翔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
新
编制日期:2022年5月16日
送出日期:2022年5月17日
本概要提供本基金的重要信息,是招募说明书的一部分。
作出投资决定前,请阅读完整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一、产品概况
基金简称 易方达科翔混合 基金代码 110013
基金管理人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 基金托管人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
司 公司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08-11-13
基金类型 混合型 交易币种 人民币
运作方式 普通开放式 开放频率 每个开放日
开始担任本基金 2014-05-10
基金经理 陈皓 基金经理的日期
证券从业日期 2007-07-12
二、基金投资与净值表现
(一)投资目标与投资策略
投资目标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红利股,追求在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实现基金
资产的长期稳健增值。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
上市的股票(含存托凭证)、债券、权证、资产支持证券、货币市场
工具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如法律
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它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
投资范围 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本基金为混合基金,投资比例范围
为: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的60%—95%;基金持有全部权证的市值不得
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3%,基金保留的现金以及投资于到期日在一年以
内的政府债券的比例合计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现金不包括结算
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本基金投资红利股的资产不低
于股票资产的80%。
资产配置方面,本基金基于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宏观及市场分析,确
定组合中股票、债券、货币市场工具及其他金融工具的比例。股票投
资方面,基金管理人将首先根据上市公司历史分红情况及分红预期进
主要投资策略 行红利股初选;在此基础上,精选未来分红潜力较大的股票作为备选
红利股。本基金可选择投资价值高的存托凭证进行投资。债券投资方
面,基金管理人将主要通过类属配置与券种选择两个层次进行投资管
理。
业绩比较基准 80%×中证红利指数收益率+中债总指数收益率×20%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混合基金,理论上其风险收益水平高于债券基金和货币市场
基金,低于股票基金。
注:投资者可阅读《招募说明书》基金的投资章节了解详细情况。
(二)投资组合资产配置图表/区域配置图表
投资组合资产配置图表
(三)最近十年基金每年的净值增长率及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的比较图
注:基金的过往业绩不代表未来表现。
三、投资本基金涉及的费用
(一)基金销售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在认购/申购/赎回基金过程中收取:
费用类型 份额(S)或金额(M) 收费方式/费率 备注
/持有期限(N)
0元≤ M < 100万元 1.50% 非特定投资群体
100万元≤ M < 500万元 1.20% 非特定投资群体
500万元≤ M < 1,000万元 0.30% 非特定投资群体
申购费(前收 M ≥ 1,000万元 按笔收取,1000 非特定投资群体
费) 元/笔
0元≤ M < 100万元 0.15% 特定投资群体
100万元≤ M < 500万元 0.12% 特定投资群体
500万元≤ M < 1,000万元 0.03% 特定投资群体
M ≥ 1,000万元 按笔收取,1000 特定投资群体
元/笔
0天< N ≤ 6天 1.50%
7天≤ N ≤ 364天 0.50%
赎回费
365天≤ N ≤ 729天 0.25%
N ≥ 730天 0.00%
注:如果投资者多次申购,申购费适用单笔申购金额所对应的费率。
(二)基金运作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将从基金资产中扣除:
费用类别 收费方式/年费率
管理费 1.50%
托管费 0.25%
其他费用 信息披露费、审计费等,详见招募说明书“基金的费用与税收”
章节。
注:本基金交易证券、基金等产生的费用和税负,按实际发生额从基金资产扣除。
四、风险揭示与重要提示
(一)风险揭示
本基金不提供任何保证。投资者可能损失投资本金。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购买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投资本基金可能遇到的特有风险包括:(1)本基金股票资产仓位偏高且相对稳定而面临的资产配置风险;(2)本基金股票资产主要投资红利股而面临的风险;(3)本基金投资范围包括科创板股票、存托凭证、资产支持证券等特殊品种而面临的其他额外风险。此外,本基金还将面临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管理风险、本基金法律文件中涉及基金风险特征的表述与销售机构对基金的风险评级可能不一致的风险等其他一般风险。
(二)重要提示
中国证监会对科翔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的核准,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各方当事人因《基金合同》而产生的或与《基金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应尽量通过协商、调解途径解决,如经友好协商未能解决的最终将通过仲裁方式处理,详见《基金合同》。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信息发生重大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更新,其他信息发生变更的,基金管理人每年更新一次。因此,本文件内容相比基金的实际情况可能存在一定的滞后,如需及时、准确获取基金的相关信息,敬请同时关注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临时公告等。
五、其他资料查询方式
以下资料详见基金管理人网站[www.efunds.com.cn][客服电话:4008818088]
1、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
2、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3、基金份额净值
4、基金销售机构及联系方式
5、其他重要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