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方达基金:关于网上直销开通货币基金快速赎回业务的公告
2013-02-08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网上直销开通货币基金快速赎回业务的公告
为增强货币基金现金管理功能,满足投资者的理财需求,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 决定自2013年2月8日起,开通网上直销货币基金快速赎回业务。
一、 快速赎回业务说明
货币基金快速赎回业务(又称“T+0快速赎回”,以下简称“快速赎回”或“本业务”)指投资者按照业务规则,通过本公司网上直销系统申请将其所持有的货币基金进行“快速赎回”,本公司接受投资者上述申请后,当日先行垫付赎回款项,并同时享有快速赎回份额的受益权,本公司系统处理后用货币基金赎回款项补偿已垫付资金的相关服务。
二、 业务开通时间
自2013年2月8日起,投资者可在货币基金每个赎回开放日8:30-17:30办理快速赎回业务。
本公司有权根据业务发展需要或系统运行情况,调整上述开放时间,暂停或终止快速赎回业务。
三、 适用基金范围及投资者范围
快速赎回业务适用的基金范围为本公司旗下的易方达货币市场基金,如未来本公司募集其他货币基金并开通本业务的,以本公司最新通知或公告为准。
快速赎回业务适用于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使用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交通银行、招商银行、广发银行、兴业银行、民生银行、浦发银行和光大银行借记卡收付款,并通过本公司网上直销系统投资货币基金的个人投资者。
其他银行卡暂不支持快速赎回业务。本公司后续可以调整支持的银行卡,不再另行公告,请投资者通过本公司网站及时查询相关信息。
四、收费方式
快速赎回业务暂不收取手续费用。本公司保留收取费用的权利,具体收费方式和费率将在本公司网站进行通知。投资者应及时关注本公司发布的相关通知或公告。
五、业务规则
1、快速赎回业务具有份额限制,单笔赎回下限100份(含),单个投资者单笔和单日(T日零点至T+1日零点,具体以本公司系统时间为准)累计快速赎回限额为10万份(含),单日快速赎回笔数累计上限5笔。
2、从投资者发起快速赎回业务申请所属交易日起(含当日),投资者将不再享有该部分基金份额的收益。
3、投资者快速赎回份额在上一基金集中支付收益日至快速赎回申请所属交易日前一自然日产生的历史累计未结转收益,留存于投资者基金账户,将于下一基金集中支付收益日结转份额至投资者基金账户。
4、 其它未尽规则详见《易方达网上直销货币基金快速赎回业务协议》。
5、本公司可根据业务发展需要,调整货币基金快速赎回业务规则。
六、 重要提示
1、投资者可登录本公司网上直销系统(包括网上交易系统和手机交易系统,电话交易系统暂不支持),通过“快速赎回”菜单,按相关提示进行快速赎回业务操作。
2、投资者申请办理快速赎回业务,须仔细阅读并与本公司签订《易方达网上直销货币基金快速赎回业务协议》。
3、本公司有权暂停或终止快速赎回业务,包括但不限于下述情况:
(1)本公司或合作方系统故障或系统升级暂停服务
(2)货币基金发生巨额赎回或万份收益为负值
(3)快速赎回申请总额超过本公司设定的快速赎回总额限额
(4)因业务原因需要暂停或终止的情况
(5)受不可抗力影响。
4、本公司可根据业务需要对快速赎回业务的相关内容进行调整,并依据相关法规规定进行通知或公告,请投资者通过本公司网站(www.efunds.com.cn)及时查询相关信息。修改《易方达网上直销货币基金快速赎回业务协议》的通知或公告发布后,投资者如提交货币基金快速赎回申请,视同投资者认可修改后的协议内容。
七、本公告有关快速赎回业务的解释权归本公司所有。
八、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了解或咨询详情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址:http://www.efunds.com.cn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服中心电话: 4008818088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服邮箱:service@efunds.com.cn
九、风险提示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公司旗下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各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敬请投资人注意投资风险。
投资者申请使用网上直销业务前,应认真阅读有关网上直销相关协议、规则,了解网上直销的固有风险,投资者应慎重选择,并在使用时妥善保管好网上直销信息,特别是账号和密码。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3年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