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方达积极成长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2023-08-11
易方达积极成长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编制日期:2023年8月10日
送出日期:2023年8月11日
本概要提供本基金的重要信息,是招募说明书的一部分。
作出投资决定前,请阅读完整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一、产品概况
基金简称 易方达积极成长混合 基金代码 110005
基金管理人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 基金托管人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司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04-09-09
基金类型 混合型 交易币种 人民币
运作方式 普通开放式 开放频率 每个开放日
开始担任本基金 2021-05-29
基金经理 何崇恺 基金经理的日期
证券从业日期 2015-11-01
在基金存续期间内,基金持有人数量连续60个工作日达不到200人,
其他: 或连续60个工作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基金管理人
有权宣布基金合同终止。
二、基金投资与净值表现
(一)投资目标与投资策略
投资目标 本基金主要投资超速成长公司,以实现基金资产的长期最大化增值。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公开
发行、上市的股票(含存托凭证)和债券以及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
资的其它金融工具。本基金将不低于80%的股票资产投资于“超速成
投资范围 长”公司的股票。“超速成长”公司包括:1、未来一年利润总额增
长率超过国内生产总值增长率3倍,而且在未来两到三年将继续保持
盈利增长的公司。2、未来一年利润总额增长率超过上一年利润总额
增长率的1.5倍,绝对增长率超过国内生产总值增长率,而且在未来
两到三年将继续保持盈利增长的公司。
本基金采取主动投资管理模式,主要分为两个层次,第一层次是主动
地进行资产配置,以控制或规避市场的系统性风险,第二层次是自下
主要投资策略 而上的选股策略,在控制个股风险的基础上,给投资人带来尽可能高
的回报。本基金投资策略的重点是第二层次选股策略。本基金股票部
分将投资未来有成长潜力的公司,即未来两到三年企业利润总额持续
增长的公司。本基金可选择投资价值高的存托凭证进行投资。
业绩比较基准 上证A股指数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理论上其风险收益水平低于股票型基金,高于
债券型基金和货币市场基金。
注:投资者可阅读《招募说明书》基金的投资章节了解详细情况。
(二)投资组合资产配置图表/区域配置图表
投资组合资产配置图表
(三)最近十年基金每年的净值增长率及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的比较图
注:基金的过往业绩不代表未来表现。
三、投资本基金涉及的费用
(一)基金销售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在认购/申购/赎回基金过程中收取:
费用类型 份额(S)或金额(M) 收费方式/费率 备注
/持有期限(N)
0元≤ M < 100万元 1.50% 非特定投资群体
100万元≤ M < 500万元 1.20% 非特定投资群体
500万元≤ M < 1,000万元 0.30% 非特定投资群体
M ≥ 1,000万元 按笔收取,1000 非特定投资群体
申购费(前收 元/笔
费) 0元≤ M < 100万元 0.15% 特定投资群体
100万元≤ M < 500万元 0.12% 特定投资群体
500万元≤ M < 1,000万元 0.03% 特定投资群体
M ≥ 1,000万元 按笔收取,1000 特定投资群体
元/笔
赎回费 0天< N ≤ 6天 1.50%
7天≤ N ≤ 364天 0.50%
365天≤ N ≤ 729天 0.25%
N ≥ 730天 0.00%
注:如果投资者多次申购,申购费适用单笔申购金额所对应的费率。
(二)基金运作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将从基金资产中扣除:
费用类别 收费方式/年费率
管理费 1.20%
托管费 0.20%
其他费用 信息披露费、审计费等,详见招募说明书“基金的费用与税收”
章节。
注:本基金交易证券、基金等产生的费用和税负,按实际发生额从基金资产扣除。
四、风险揭示与重要提示
(一)风险揭示
本基金不提供任何保证。投资者可能损失投资本金。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购买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投资本基金可能遇到的特有风险包括:(1)资产配置风险;(2)投资于成长性较高的上市公司股票而面临的风险;(3)本基金投资范围包括科创板股票而面临的其他额外风险(;4)投资于存托凭证的风险。此外,本基金还将面临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管理风险、本基金法律文件中涉及基金风险特征的表述与销售机构对基金的风险评级可能不一致的风险等其他一般风险。
(二)重要提示
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核准,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各方当事人因《基金合同》而产生的或与《基金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应尽量通过协商、调解途径解决,如经友好协商未能解决的,任何一方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也可将事后达成的仲裁协议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详见《基金合同》。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信息发生重大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更新,其他信息发生变更的,基金管理人每年更新一次。因此,本文件内容相比基金的实际情况可能存在一定的滞后,如需及时、准确获取基金的相关信息,敬请同时关注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临时公告等。
五、其他资料查询方式
以下资料详见基金管理人网站[www.efunds.com.cn][客服电话:4008818088]
1、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
2、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3、基金份额净值
4、基金销售机构及联系方式
5、其他重要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