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方达策略成长证券投资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摘要
2005-01-22
易方达策略成长混合
易方达策略成长证券投资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摘要 基金管理人: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五年一月 易方达策略成长证券投资基金经中国证监会2003年10月24日证监基金字[2003]122号文件“关于同意易方达策略成长证券投资基金设立的批复”批准发起设立。基金合同于2003年12月9日正式生效。 重要提示 投资有风险,投资人申购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招募说明书。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 本摘要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基金招募说明书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基金合同是约定基金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人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本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运作办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人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本基金的基金合同。 本基金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核准,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本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当投资人赎回时,所得或会高于或低于投资人先前所支付的金额。如对本招募说明书有任何疑问,应寻求独立及专业的财务意见。 本招募说明书已经本基金托管人复核。本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日为2004年12月9日,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截止日为2004年12月31日。 一、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概况 (二)基金管理人: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珠海市情侣南路428号九洲港大厦 办公地址:广州市体育西路189号27、28楼 设立日期:2001年4月17日 法定代表人:梁棠 联系电话:020-83918088 联系人:娄利舟 注册资本:12,000万元人民币 股权结构: 发起人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广东粤财信托投资有限公司 3000 1/4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3000 1/4 广东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00 1/6 重庆国际信托投资有限公司 2000 1/6 广东美的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000 1/6 总计 12000 100% (三)主要人员情况 1.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梁棠先生,董事长,学士,1958年生。历任广东省财政学校副校长,广东粤财实业发展公司总经理,广东粤财信托投资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广东粤财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总经理。 叶俊英先生,董事总经理,硕士,1963年生。曾任中国南海石油联合服务总公司企业管理部科长、广发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投资银行部总经理、广发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董事副总裁。 张优造先生,董事副总经理,硕士,1964年生。曾任南方证券交易中心业务发展部经理,广东证券公司发行上市部经理、深圳证券业务部总经理、基金部总经理。 李建勇先生,董事,博士,1957年生。曾任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成都营业部总经理、投资银行部总经理、公司总裁助理、公司副总裁,现任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常务副总裁。 翁振杰先生,董事,硕士,1962年生。曾任重庆益民信息系统工程有限公司副总经理,陕西国力实业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北京中关村通信网络发展有限责任公司董事、总经理,现任重庆国际信托投资有限公司总裁。 刘鹰先生,董事,硕士,1970年生。曾任广西信托投资公司深圳证券营业部部门经理,青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现改名为昆仑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营业部、交易部经理,现任美的技术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 佟志广先生,独立董事,1933年生。历任中国驻印度、缅甸大使馆商务处秘书,中国常驻联合国代表团秘书,中国驻美国联络处商务秘书,中国粮油食品进出口总公司副总经理,香港华润集团有限公司常务董事、副董事长、总经理,香港港口发展局委员以及多家公司董事长、董事。1991年2月任对外经济贸易部副部长,在担任副部长期间曾任中国“复关”首席谈判代表,中美贸易谈判代表团团长。1994年4月任中国进出口银行董事长、党组书记。曾被选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八、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外事委员会委员,中国-欧洲议会友好小组副主席。 项兵先生,独立董事,加拿大ALBERTA大学管理学博士,1962年5月生。历任加拿大CALGARY大学副教授,香港科技大学讲师,中欧国际工商学院核心教授,北京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EMBA及高级管理培训部主任,现任长江商学院院长。 谢石松先生,独立董事,法学博士,1963年生。现任中山大学教授、法律学系国际法教研室主任,中山大学教师职务评审委员会法学学科评议组成员,曾兼任中国国际私法学会副会长,中国国际法学会理事,《中国国际私法与比较法年刊》编辑委员会委员、广东省律师高级专业资格评审委员会和广州市律师高级专业资格评审委员会委员,武汉大学法学院和西北政法学院兼职教授,以及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等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张红娜女士,监事长,经济师,1954年生。曾任中国人民银行广东省分行金融管理处副科长、非银处科长。现任广东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助理、兼任中天期货有限公司董事长。 刘少波先生,监事,1960年生,曾任暨南大学金融系系主任,现任暨南大学经济学院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 廖智先生,监事,硕士,1971年生。曾任广东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基金部主管、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综合管理部副总经理,现任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副总经理。 张南女士,督察长,博士,1970年生。曾任广东省经济贸易委员会主任科员、副处长,2001年10月加入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曾任市场拓展部副总经理,现任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督察长兼监察部总经理。 2、基金经理小组介绍 本公司采用团队投资方式,通过整个投资和研究部门的共同努力来争取良好的投资业绩。基金经理简介如下: 肖坚,硕士,1969年生,12年证券金融从业经历。曾任香港安财投资有限公司财务部经理、粤信(香港)投资有限公司业务部副经理、广东粤财信托投资公司基金部经理。2001年4月至今,在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工作,曾任投资管理部总经理助理、投资管理部常务副总经理,现任基金投资部总经理兼研究部总经理,科翔基金基金经理和易方达策略成长基金基金经理。 付浩,男,1973年出生,经济学硕士,毕业于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曾任职于广东粤财信托投资公司、和君创业研究咨询公司、湖南证券、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自2003年10月加入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来担任基金经理助理。现任易方达策略成长基金基金经理。 3、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 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包括:董事总经理叶俊英先生、投资总监江作良先生以及基金投资部总经理和研究部总经理肖坚先生。 叶俊英,同上 江作良,硕士,1966年生,11年证券从业经历。曾任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研发中心副总经理,投资自营部副总经理、总经理。2001年4月至今,在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工作,曾任投资管理部总经理、科汇基金基金经理,现任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投资总监、易方达平稳增长基金基金经理。 肖坚,同上 4、上述人员之间均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二、基金托管人 名称: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号 法定代表人:肖 钢 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壹仟捌佰陆拾叁亿零叁拾伍万贰仟肆佰玖拾柒元捌角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成立日期:1912年2月5日 基金托管业务批准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1998】24 号 托管部门总经理:唐棣华 托管部门联系人:忻如国 电话:(010)66594856 传真:(010)66594853 三、相关服务机构 (一)基金份额发售机构 1. 直销机构: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珠海市情侣南路428号九洲港大厦 办公地址:广州市体育西路189号27、28楼 法定代表人:梁棠 电话:020-38797023 传真:020-38797032 联系人:娄利舟 网址:www.efunds.com.cn 2. 代销机构 (1)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号 法定代表人:肖钢 客户服务统一咨询电话:95566 传真:(010)66594946 网址:www.bank-of-china.com (2)交通银行 住所:上海市仙霞路1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188号 法定代表人:方诚国 电话:(021)58781234 传真:(021)58408842 联系人:王玮 网址:www.bankcomm.com (3)华泰证券 地址:江苏省南京市中山东路90号华泰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吴万善 电 话:(025)84457777-882、721 联系人:张雪瑾、袁红彬 客户咨询电话:025-84579897 网址:www.htsc.com.cn (4)华夏证券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新中街68 号 法定代表人:周济谱 开放式基金咨询电话:400-8888-108(免长途费);010-65186758 开放式基金业务传真:010-65182261 联系人:权唐 网址:www.csc108.com (5)国泰君安证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商城路618号 法定代表人:祝幼一 电话:021-62580818-177 传真:021-62583439 服务热线:4008888666 021-962588 联系人:顾文松 网址:www.gtja.com (6)广发证券 地址:广州市天河北路183号大都会广场36、38、41、42楼 法定代表人:王志伟 电话:(020)87555888 传真:(020)87557985 联系人:肖中梅 网址:www.gf.com.cn (7)兴业证券 地址:福州市湖东路99号标力大厦 法定代表人:兰荣 电话:0591-7541476 客户服务热线:021-68419125 联系人:缪白 网址:www.xyzq.com.cn (8)湘财证券 地址:长沙市黄兴中路63号中山国际大厦12楼 法定代表人:陈学荣 电话:021-68634518 传真:021-68865938 联系人:杜颖灏 网址:www.xcsc.com (9)大鹏证券 地址:深圳市深南东路信兴广场地王商业中心商业大厦8层 法定代表人:徐卫国 电话:0755-83520352,400-8888999 传真:0755-83283497 联系人:张秋冰 网址:www.chinaeagle.com (10)申银万国证券 地址:上海市常熟路171 号 法定代表人:王明权 电话:021-54033888 传真:021-64738844 联系人:王序微 网址:www.sw108.com (11)海通证券 地址:上海市淮海中路98号 法定代表人:王开国 电话:021-53594566-4125 传真:021-53858549 联系人:金芸 网址:www.htsec.com (12)国信证券 地址: 深圳市红岭中路1012号国信证券大厦16-26层 法定代表人:胡关金 电话:0755-82130833-2119 传真:0755-82133302 联系人:胡剑 网址:www.guosen.com.cn (13)招商证券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45楼 法定代表人:宫少林 电话:0755-82943167 传真:0755-82943220 联系人:钟俊杰 网址:www.newone.com.cn (14)天同证券 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前泉城路180号5层 法定代表人:段虎 电话:0531-5689690 传真:0531-5689900 联系人:罗海涛 网址:stock.5iyt.com (15)广东证券 注册地址:广州市解放南路123号金汇大厦 法定代表人:钟伟华 联系电话:020-96210 传真:020-83270505 联系人:刘宾万 网址:www.stock2000.com.cn (16)金通证券 地址:杭州市凤企路108号国信房产大厦8-12楼 法定代表人:应土歌 电话:0571-85069513 传真:0571-85783748 联系人:胡琦 网址:www.bigsun.com.cn (17)山西证券 注册地址:山西省太原市迎泽大街282号 法定代表人:吴晋安 联系电话:0351-8686766、0351-8686708 联系人:邹连星、刘文康 网址:www.i618.com.cn (18)闽发证券 地址:福州市五四路158号环球广场28、29层 法定代表人:张晓伟 电话:0591-7573731 传真:0591-7576769 联系人:徐健川 网址:www.mfzq.com.cn (19)汉唐证券 地址:深圳市南山区华侨城汉唐大厦24、25层 法定代表人:吴克龄 联系电话:0755-26936207 联系人:姚文强 公司网址:www.ehantang.com (20)光大证券 地址:上海市浦东南路528号上海证券大厦南塔15、16娄 法定代表人:王明权 电话:021-68816770 联系人:张琦 网址: www.ebscn.com (21)东吴证券 地址:苏州市十梓街298号 法定代表人:吴永敏 联系电话:0512-65158588 客服热线:0512-96288 传真:0512-65158028 联系人:汪健 网址:www.dwjq.com.cn (22)银河证券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国际企业大厦C座 法定代表人:朱利 电话: 010-66568587 传真: 010-66568536 联系人:郭京华 网址:www.chinastock.com.cn (23)东方证券 地址:上海浦东大道720号20楼 法定代表人:肖时庆 联系电话:021-62568800-3019 客服热线:021-962506 联系人:盛云 网址:www.dfzq.com.cn (24)招商银行 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秦晓 电话:0755-83195834 83195771 联系人:朱虹 刘婷婷 网址:www.cmbchina.com (25)长江证券 地址:武汉市新华下路特8号 法定代表人:明云成 电话:021-63291352 服务热线:02765799883 传真:021-33130730 联系人:甘露 网址:www.cjsc.com.cn (26)天和证券 地址:杭州市孝女路2-2号 法定代表人:赵万兴 电话:0571-87925137 传真:0571-87922522 联系人:张帆 网址:www.thsec.com (27)长城证券 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6008号特区报业大厦14、16、17层 法定代表人:魏云鹏 电话:0755-83516094 传真:0755-83516199 联系人:高峰 客服电话:0755-82288968 网址:www.cc168.com.cn (28)华安证券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长江中路357号 法定代表人:汪永平 电话:0551-5161671 传真:0551-5161671 联系人:唐泳 网址: www.huaans.com.cn (29)财富证券 地址:长沙市芙蓉中路二段80号顺天国际财富中心26层 法定代表人:蒋永明 电话:0731-4403340 传真:0731-4403439 联系人:杜彦瑾 网址:www.cfzq.com (30)东莞证券 地址:东莞市莞城可园南路1号金源中心29楼 法定代表人:周建辉 电话:0769-2119348 传真:0769-2119348 联系人:刘妙霞 网址:www.dgzq.com.cn (二)注册登记机构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珠海市情侣南路428号九洲港大厦 办公地址:广州市体育西路189号27、28楼 法定代表人:梁棠 电话:020-83918088 传真:020-38799249 联系人:倪勇 (三)律师事务所和经办律师 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 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国际企业大厦C座11层 负责人:王立华 电话:010-88092188 传真:010-88092150 经办律师:王振强 高爱国 联系人:杨科 (四)会计师事务所和经办注册会计师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东方经贸城 法定代表人:葛明 电话:010-65246688 传真:010-85188298 经办注册会计师:葛明,金馨 联系人:罗国基 四、基金的名称 本基金名称:易方达策略成长证券投资基金 五、基金的类型 本基金类型:契约型开放式 六、基金的投资目标 本基金通过投资兼具较高内在价值和良好成长性的股票,积极把握股票市场波动所带来的获利机会,努力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追求较高的中长期资本增值。 七、基金的投资方向 本基金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债券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 基金股票部分主要投资于具有较高内在价值及良好成长性的上市公司股票,投资于这类股票的资产不低于基金股票投资的80%。 八、基金的投资策略 本基金为主动型股票基金,主要投资于国内A股市场上兼具较高内在价值及良好成长性的股票。通过发挥基金管理人的研究优势,将稳健、系统的选股方法与主动、灵活的投资操作风格相结合,在分析研判经济运行和行业景气变化的周期性、以及上市公司成长发展的波动性的基础上,积极把握“价值区域”内股票价格和价值波动对比中的投资机会,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获取较高的中长期资本增值和一定的当期收益。 (1)资产配置策略 本基金采取相对稳定的资产配置策略,一般情况下将保持股票配置比例的相对稳定,避免因过于主动的仓位调整带来额外的风险。只有当基金管理人通过研究发现市场的主导因素(宏观面、政策面和资金面等)发生实质性变化时,才会对资产配置比例进行较大幅度的主动调整。 根据基金合同生效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基金须维持不低于基金净值20%的国债投资比例,股票投资的比例最高为75%。在有关法律法规许可时,本基金股票投资比例最高可达95%。 (2)股票投资策略 本基金为主动型股票基金,股票投资的总体原则是在价值区域内把握波动机会,在波动中实现研究的“溢价”。基金管理人以专业的研究力量为依托,将稳健、系统的选股方法与积极、主动的投资操作风格有机结合,首先筛选出兼具较高内在价值及良好成长性的股票,即确定投资的“价值区域”;其次在分析研判经济运行和行业景气变化的周期性以及上市公司成长发展的波动性的基础上,通过对相关行业和上市公司成长率变化的动态预测,积极把握“价值区域”内股票价格和价值波动对比中的投资机会,适时实现投资收益。 ①股票的选择 本基金采用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系统方法选择股票,筛选出兼具较高内在价值及良好成长性的股票,即处于本基金管理人所认为的“价值区域”中的股票。 首先,本基金以价值成长比率(PEG)为主要参考指标对进入本公司“股票投资一般备选库”中的股票进行定量分析,对股票的市盈率与成长性进行综合权衡评估; 其次,基金管理人将根据对上市公司基本面的深度研究和对市场趋势的具体把握,从公司基本面、股票流动性、股票相对价值等方面,结合定量分析的结果对“股票投资一般备选库”中的股票作进一步的定性评估,作为基金管理人构建组合的主要参考依据。 对于基金管理人基于基本面研究有充分理由认为其具有一定投资价值、符合本基金投资理念的上市公司,虽因其预期每股收益或净利润增长率为负不能进行PEG定量评估,基金管理人仍可将其选入投资组合,但其占基金股票资产的比重不应超过20%。 ②股票的投资操作 本基金强调策略地持有股票,而不片面强调中长线静态持有。基金管理人根据对上市公司成长率动态变化的分析预测,兼顾考虑当时的市场趋势和个股的投资机会,通过对股票价格与价值相对波动和偏离程度的分析来掌握买卖时机,在股价的波动中适时实现收益。 同时,本基金采取积极主动的行业优化配置和轮换策略。基金管理人主要根据对行业基本面和景气周期的分析预测,兼顾考虑行业内上市公司的代表性和基本面,确定基金在一定时期重点投资的行业。在此基础上,通过动态分析行业增长率和行业市盈率变动的偏离水平、不同行业的相对价值对比以及行业景气周期的变化等因素,适时在不同行业之间进行轮换。 按照上述投资策略,在一定时期本基金的股票投资组合有可能出现相对集中于个别行业/板块或个股的情形,以努力捕捉由于总体或特定的经济、社会、政策以及科技等方面的进步、变化所带来的投资机会。 (3)债券投资策略 在债券投资方面,本基金可投资于国债、金融债、企业债和可转换债券等债券品种。本基金将根据对利率走势的预测、债券等级、债券的期限结构、风险结构、不同品种流动性的高低等因素,构造债券组合。本基金还将关注可转债价格与其所对应股票价格的相对变化,发现套利机会,并综合考虑可转债的市场流动性等因素,决定投资可转债的品种和比例。 (4)其它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审慎投资于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它金融工具,以减少基金资产的风险并提高基金的收益。 九、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 上证A指收益率×75%+上证国债指数收益率×25% 十、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中等风险水平的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力争通过主动投资获取较高的资本增值和一定的当期收益。 十一、基金的投资组合报告(未经审计) 本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基金的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的规定,已于2005年1月5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1. 截至2004年12月31日基金投资组合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金额(元) 占基金资产总值比例% 股票 1,203,438,829.52 82.82 债券 51,923,690.44 3.57 银行存款和清算备付金合计 186,161,923.68 12.81 应收证券清算款 8,769,804.72 0.60 其他资产 2,824,339.59 0.20 总计 1,453,118,587.95 100.00 2. 截至2004年12月31日基金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行业类别 市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农、林、牧、渔业 0.00 0.00 2、采掘业 109,792,309.82 7.68 3、制造业 496,972,014.76 34.77 其中:食品、饮料 196,482,826.78 13.75 纺织、服装、皮毛 0.00 0.00 木材、家具 0.00 0.00 造纸、印刷 0.00 0.00 石油、化学、塑胶、塑料 67,722,064.39 4.74 电子 24,590,338.50 1.72 金属、非金属 119,258,786.00 8.34 机械、设备、仪表 47,831,372.65 3.35 医药、生物制品 41,086,626.44 2.87 其他制造业 0.00 0.00 4、电力、煤气及水的生产 144,298,600.00 10.10 5、建筑业 12,801,316.29 0.90 6、交通运输、仓储业 271,586,028.99 19.00 7、信息技术业 23,231,509.80 1.62 8、批发和零售贸易 88,211,669.70 6.17 9、金融、保险业 7,362,963.20 0.52 10、房地产业 49,182,416.96 3.44 11、社会服务业 0.00 0.00 12、传播与文化产业 0.00 0.00 13、综合类 0.00 0.00 合计: 1,203,438,829.52 84.20 3. 截至2004年12月31日基金前十名股票明细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数量 市值(元) 市值占基金资 产净值的比例% 1 600009 上海机场 9,237,411 140,593,395.42 9.84 2 600900 长江电力 15,340,000 134,838,600.00 9.43 3 600519 贵州茅台 2,702,451 99,017,804.64 6.93 4 000039 中集集团 4,300,000 95,933,000.00 6.71 5 000983 西山煤电 6,411,386 95,337,309.82 6.67 6 002024 苏宁电器 1,309,175 60,483,885.00 4.23 7 000022 深赤湾A 2,349,600 55,615,032.00 3.89 8 000895 双汇发展 4,444,167 55,196,554.14 3.86 9 000402 金融街 4,287,616 43,133,416.96 3.02 10 600309 烟台万华 2,987,000 38,203,730.00 2.67 4. 截至2004年12月31日基金债券投资组合 券种 市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可转债 51,923,690.44 3.63 合计 51,923,690.44 3.63 5. 截至2004年12月31日基金前五名债券明细 债券名称 市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招行转债 25,040,000.00 1.75 燕京转债 11,351,185.60 0.79 歌华转债 9,449,787.90 0.66 万科转2 4,667,330.94 0.33 海化转债 1,415,386.00 0.10 6. 报告附注 (1)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未出现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的情况,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未受到公开谴责或处罚。 (2)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没有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 (3)其他资产包括: 名称 金额(元) 深圳交易保证金 872,560.78 应收利息 198,942.49 应收申购款 1,752,836.32 合计 2,824,339.59 (4)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代码 名称 期末市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25729 燕京转债 11,351,185.60 0.79 110037 歌华转债 9,449,787.90 0.66 (5)报告项目的计价方法 本基金持有的上市证券采用公告内容截止日的市场收盘价计算,已发行未上市股票采用成本价计算。 7.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单位:份) 期初基金份额总额 1,830,721,547.16 基金总申购份额 207,244,127.89 基金总赎回份额 671,238,144.48 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1,366,727,530.57 十二、基金的业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03年12月9日,基金合同生效以来(截至2004年12月31日)的投资业绩及与同期基准的比较如下表所示: 阶段 净值增 净值增长 业绩比较 业绩比较基 ①-③ ②-④ 长率① 率标准差 基准收益 准收益率标 ② 率③ 准差④ 2003年度 4.20% 0.85% 3.60% 0.82% 0.60% 0.03% 2004年度 6.12% 1.05% -12.37% 0.99% 18.49% 0.05% 基金合同生效至今 10.57% 1.03% -9.28% 0.99% 19.85% 0.04% 十三、费用概览 (一)与基金运作有关的费用 1. 基金费用的种类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3)基金信息披露费用; (4)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5)与基金相关的会计师费和律师费 ; (6)证券交易费; (7)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可以列入的其他费用; 2. 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基金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1.5%年费率计算。计算方法如下: H=E×1.5%÷当年天数;H为每日应支付的基金管理费;E为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个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的前两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资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基金托管费按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的0.25%的年费率计算。计算方法如下: H=E×0.25%÷当年天数;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个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托管费划付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的前两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资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托管人。 (3)上述1款中(3)至(7)项费用由基金托管人根据其他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的规定,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支付,列入当期基金费用。 3. 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基金资产的损失,以及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等不列入基金费用。 4.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可磋商酌情调低基金管理费和基金托管费,此项调整不需要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通过。 (二)与基金销售有关的费用 1. 本基金申购费率如下表所示。投资人在一天之内如果有多笔申购,适用费率按单笔分别计算。 申购金额(M) 申购费率 M≥500万 按笔收取,1000元/笔 200万≤M<500万 0.6% 100万≤M<200万 1.0% 50万≤M<100万 1.2% M<50万 1.5% 基金的申购费由申购人承担,不计入基金资产。 2. 本基金的赎回费率根据持有期限的不同分为三档。持有期限的起始日为基金权益登记日。 持有期限(日历日) 赎回费率 0-365天 0.5% 366天-730天 0.25% 731天以上 0 基金的赎回费由赎回人承担,赎回费的25%归入基金资产,余额为注册登记费和其他手续费。 3. 转换费率 目前,基金管理人已开通了本基金与易方达平稳增长证券投资基金、易方达5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和易方达积极成长基金之间的转换业务,转换费率为0。但代销机构可对每笔转换申请向投资者收取一定的业务代理费,具体收费标准以各代销机构的规定为准。 4.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规定的范围内调整上述费率。上述费率如发生变更,基金管理人应最迟于新的费率实施前3个工作日在至少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告。调整后的上述费率还将在最新的更新的招募说明书中列示。 5、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背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情形下,针对以特定交易方式(如网上交易、电话交易等)等进行基金交易的投资者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基金促销活动。在基金促销活动期间,基金管理人可以对促销活动范围内的投资者调低上述费率。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十四、对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 本基金管理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本基金管理人对本基金实施的投资管理活动,对基金的原招募说明书进行了更新,主要更新的内容如下: 1、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对原招募说明书进行了结构的调整:增加了“基金的业绩”、“基金合同的内容摘要”和“基金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三个部分;删除了“基金的设立”、“基金的募集安排”、“基金成立”等与首次募集有关的特定内容以及“基金专用交易席位的选用”等相关部分。 2、根据国家有关规定重新规范了一些提法,如将“基金契约”改为“基金合同”、“基金单位”改为“基金份额”、将“基金持有人”改为“基金份额持有人”等、将“基金清算”改为“基金财产清算”、将“基金终止”改为“基金合同终止”、将“基金销售代理人”改为“基金代销机构”等,删除了“暂行办法”等废止法规。 3、在“一、绪言”、“二、释义”部分,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进行了调整,补充了最近颁布的法律法规,删除了已经废止的法规;在“二、释义”部分,增加了“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变更了机构投资者的表述。 4、删除了“摘要” 、“易方达策略成长证券投资基金产品说明(概要)”。 5、在“三、基金管理人”部分,根据公司有关公告相应变更了股权结构、董事成员和督察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的规定及公司的实际情况重新规范了基金管理人的职责、承诺和内部控制制度的表述。 6、在“四、基金托管人”部分,根据最新资料对基金托管人注册资本、基金托管等基本情况进行了更新。 7、在“五、相关服务机构”部分,根据本期间相关公告的内容,增加了7个代销机构:招商银行、长江证券、天和证券、长城证券、华安证券、财富证券、东莞证券。 8、在“六、基金的申购、赎回和转换”部分,投资者范围增加了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明确本基金已开通网上交易和基金份额赎回时先进先出的原则。根据有关法规和证监会的要求修改了申购费率、赎回费归基金资产的比例和有关促销活动的表述,相应修改了“基金的费用与税收”部分。 9、在“八、基金的投资”部分,由于《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已经废止,根据基金合同的规定,对招募说明书的有关表述现调整如下: (1)基金的资产配置策略原为:“根据目前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基金将维持不低于基金净值20%的国债投资比例,股票投资的比例最高为75%。今后在有关法律法规许可时,本基金股票投资比例最高可达95%。”,现表述为“根据基金合同生效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基金须维持不低于基金净值20%的国债投资比例,股票投资的比例最高为75%。在有关法律法规许可时,本基金股票投资比例最高可达95%。”; (2)根据法规要求增加了业绩比较基准使用理由的说明; (3)补充了本基金最近一期投资组合报告的内容。 10、增加了 “九、基金的业绩”这一章节,补充说明基金合同生效以来的投资业绩。 11、在“十、基金的财产”部分,根据法规要求重新规范了基金财产的保管与处分部分的表述。 12、在“十一、基金资产的估值”部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的规定重新规范了基金份额净值的错误处理方式部分的表述。 13、在“十二、基金的收益分配”部分,根据有关法规明确了如果投资者没有明示选择收益分配方式,则视为选择现金方式。 14、在“十三、基金的费用和税收”部分,将基金费用分为“与基金运作有关的费用”和“与基金销售有关的费用”两类进行说明,根据法规的要求调整了赎回费归基金资产的比例。 15、在“十五、基金的信息披露”部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规定进行了内容更新和规范。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05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