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成标普500(QDII):开放日常申购、赎回及定投业务公告
2011-04-22
大成标普500(QDII)
大成标普500等权重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开放日常申购、赎回及定投业务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1年4月22日 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大成标普500等权重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大成标普500等权重指数QDII 基金主代码 096001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1年3月23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名称 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 《大成标普500等权重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 公告依据 同》及《大成标普500等权重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招 募说明书》等有关规定 申购起始日 2011年4月25日 赎回起始日 2011年4月25日 定期定额投资起始日 2011年4月25日 注:投资者范围:中国境内的个人投资者和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及法律法规或 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者。 2 日常申购、赎回、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办理时间 本基金投资者在开放日可申请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上海证券交 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和美国主要证券交易所同时交易的正常交易日为本基金的开放日,开 放日的具体业务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 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 3 日常申购业务 3.1 申购金额限制 投资者申购本基金份额时,每次申购金额不得低于1,000元(含申购费,定期定额不受 此限制)。投资者可以多次申购,累计申购金额不设上限。 3.2 申购费率 3.2.1 前端收费 申购金额 申购费率 M<100万 1.50% 100万≤M<500万 1.00% M ≥500万 每笔1000元 3.2.2 后端收费 本基金未开通后端收费模式。 3.3 其他与申购相关的事项 基金的申购费用由申购基金份额的基金投资者承担,不列入基金财产,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 场推广、销售、注册登记等各项费用。 4 日常赎回业务 4.1 赎回份额限制 投资者赎回本基金份额时,可申请将其持有的部分或全部基金份额赎回;本基金可以对投资 者每个交易账户的最低基金份额余额以及每次赎回的最低份额做出规定,具体业务规则请见 有关公告。 4.2 赎回费率 投资者通过日常申购所得的基金份额,持有期限自注册登记机构确认登记之日起计算。 持有期限(N) 赎回费率 N<1年 0.50% 1年≤N<2年 0.25% N≥2年 0.00% 4.3 其他与赎回相关的事项 本基金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赎回费用在扣除手续费后余额不低 于赎回费总额的25%应归基金财产,其余用于支付注册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 5 日常转换业务 本基金未开通日常转换业务。 6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销售机构将按照与投资申请时所约定的每月固定扣款日、扣款金额扣款,若遇非基金交易日 时,扣款是否顺延以销售机构的具体规定为准。具体办理程序请遵循各销售机构的有关规定, 具体扣款方式以各销售机构的相关业务规则为准。 7 基金销售机构 7.1 场外销售机构 7.1.1 直销机构 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32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32层 法定代表人:张树忠 电话:0755-83183388 传真:0755-83199588 联系人:王肇栋 公司网址:www.dcfund.com.cn 大成基金客户服务热线: 400-888-5558(免长途固话费) 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现分别在深圳、北京、上海设有投资理财中心,并在武汉分公司开通 了直销业务: (1)大成基金深圳投资理财中心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32层 联系人:瞿宗怡 电话:0755-83195236 传真:0755-83195091 (2)大成基金北京投资理财中心 1)东直门 电话:010-58156152/53 传真:010-58156315/23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5号中青旅大厦105室 联系人:李宁 2)平安里 电话:010-85252345/46 传真:010-85252272/73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平安里西大街28号光大国际中心1601室 联系人:廖红军 (3)大成基金上海投资理财中心 1)广东路 地址:上海市广东路689号海通证券大厦19层 联系人:徐舲 电话:021-63513925/26 传真:021-63513928 2)南京西路 地址:上海市静安区南京西路580号南证大厦102、103室 联系人:朱君 电话:021-62185377、62185277 传真:021-62185233 (4)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武汉分公司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新华路218号浦发银行大厦15楼 联系人:蔺洁溪 联系电话:027-85565889 传真:027-85552869 7.1.2 场外代销机构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交通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北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 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海证券有限责任 公司、广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湘财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证券 有限责任公司、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方正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东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长城证券有限责 任公司、国都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江海证券有限公司、长江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航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爱建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 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天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华宝证券经纪有限责任公司、招商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世纪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建银投资证券有限责任公 司、齐鲁证券有限公司、日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华龙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财富证券有限责 任公司、广发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大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西 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等机构。 各代销网点的地址、营业时间等信息,请参照各代销机构的规定。 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情况增加或者减少代销机构并另行公告。销售机构可以根据情况增加或 者减少其销售城市、网点,并另行公告。敬请投资者留意。 7.2 场内销售机构 本基金无场内销售机构。 8 基金份额净值公告/基金收益公告的披露安排 本基金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后,基金管理人将于每个开放日的T+2日,通过 网站、基金份额发售网点以及其他媒介,披露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遇特殊情况,可以适当延迟计算或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9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开放日常申购、赎回、定期定额投资的有关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 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登陆本公司网站(www.dcfund.com.cn)查 询或阅读刊登在在2011年2 月16日《上海证券报》上的《大成标普500等权重指 数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2)投资者可拨打本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400-888-5558)了解基金申购、 赎回、定期定额投资等事宜,亦可通过本公司网站(www.dcfund.com.cn) 下载基金业务表格和了解基金销售相关事宜。 (3)本基金目前开通前端收费模式,将来根据市场发展状况和法律法规、监管机构的规定, 可能增加新的收费模式,也可能相应增加新的基金份额种类,并可能需计算新基金份额类别 的基金份额净值。增加新的收费模式,应当按照法律法规、监管机构的规定,履行适当的程 序,并及时公告。新的收费模式的具体业务规则,请见有关公告、通知。 (4)对特定交易方式(如网上交易、电话交易等),基金管理人可以采用低于柜台交易方 式的基金申购费率和基金赎回费率。 (5)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背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情况下根据市场情况制定基 金促销计划,针对基金投资者定期和不定期地开展基金促销活动。在基金促销活动期间,基 金管理人可以按中国证监会要求履行必要手续后,可适当调低基金申购费率和赎回费率。 (6)风险提示:投资人应当充分了解基金定期定额投资和零存整取等储蓄方式的区别。定 期定额投资是引导投资人进行长期投资、平均投资成本的一种简单易行的投资方式。但是定 期定额投资并不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险,不能保证投资人获得收益,也不是替代储蓄 的等效理财方式。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 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 合同、招募说明书及最新的招募说明书更新。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一年四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