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成基金:关于增加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为代销机构的公告
2013-07-24
大成现金增利货币A
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 增加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为代销机构的公告 根据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山证券”)签署的销售代理协议及相关业务准备情况,自 2013年 7 月 25 日起中山证券各营业网点开始代理下列基金的开户、申购、赎回、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具体基金如下:大成价值增长证券投资基金、大成债券投资基金 A/B、大成债券投资基金 C、大成蓝筹稳健证券投资基金、大成精选增值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大成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 A/B、大成沪深 300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大成财富管理 2020 生命周期证券投资基金、大成积极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大成创新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大成景阳领先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大成强化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大成策略回报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大成行业轮动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大成中证红利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大成核心双动力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大成深证成长 4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大成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大成标普 500 等权重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大成内需增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大成中证内地消费主题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大成可转债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大成新锐产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大成景恒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大成中证 500 沪市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大成优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大成现金增利货币市场基金。具体办理程序遵循中山证券相关规定。 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1022-011 网址:www.zszq.com.cn 2、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5558(免长途通话费用) 网址:www.dcfund.com.cn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上述基金时应认真阅读上述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资料。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三年七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