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成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2005-06-06
大成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大成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5】78号文批准,于2005年5月16日起向社会公开募集,截止2005年6月1日,本基金募集工作已经顺利结束。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验资,此次募集的资金净额为3,636,169,662.02元人民币。该资金已于2005年6月2日全部划入在本基金托管人中国光大银行开立的大成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托管账户。
根据《大成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基金份额持有人认购款项在募集期产生的银行利息折算成基金份额计333,220.15份基金份额,已分别计入各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基金账户,归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有。按照每份基金份额面值人民币1.00元计算,募集期共募集3,636,502,882.17份基金份额,有效认购户数为7850户。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大成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基金监管部基金部函【2005】150号文确认,本基金已符合基金备案条件,本基金合同于2005年6月3日正式生效。自本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本基金管理人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正式开始管理本基金。
根据《大成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大成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的有关规定,本基金管理人将于本基金合同生效后不超过5个工作日开始办理申购、赎回等基金业务,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在申购、赎回开始公告中列明。基金管理人将最迟于开放日前两日在至少一种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告本基金的申购、赎回等业务具体办理时间。
特此公告。
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05 年6 月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