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成基金:关于旗下基金持有的“上海汽车”股票估值调整的公告
2011-03-10
大成蓝筹稳健混合
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持有的“上海汽车”股票估值调整的公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公告[2008] 38号《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等有关规定,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自2011年3月9日起,对本公司旗下证券投资基金持有的“上海汽车(代码:600104)”采用“指数收益法”予以估值。 投资者可登录基金管理人网站(www.dcfund.com.cn)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400-888-5558咨询有关信息。 特此公告 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一年三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