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成价值增长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2020-08-28
大成价值增长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编制日期:2020年8月25日
送出日期:2020年8月28日
本概要提供本基金的重要信息,是招募说明书的一部分。
作出投资决定前,请阅读完整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一、产品概况
基金简称 大成价值增长混合 基金代码 090001
前端交易代码 090001 后端交易代码 091001
基金管理人 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02年11月11日
基金类型 混合型 交易币种 人民币
运作方式 普通开放式 开放频率 每个开放日
开始担任本基金基 2017年9月12日
基金经理 李林益 金经理的日期
证券从业日期 2011年6月29日
开始担任本基金基 2017年9月12日
基金经理 杨挺 金经理的日期
证券从业日期 2008年9月1日
基金合同生效后的存续期间内,有效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连续 20 个工作日达不到
100 人,或连续 20 个工作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 5000 万元人民币,基金管理人
应及时向中国证监会报告,说明出现上述情况的原因及解决方案。若有效基金份额持
有人数量连续 60 个工作日达不到 100 人,或连续 60 个工作日基金资产净值
其他 低于人民币 5000 万元,基金管理人可宣布本基金终止。
连续2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
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连续60个工作日出现前述情形
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向中国证监会报告并提出解决方案,如转换运作方式或与其他基
金合并等,并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进行表决。
二、基金投资与净值表现
(一)投资目标与投资策略
详见《大成价值增长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第九部分“基金的投资”。
以价值增长类股票为主构造投资组合,在有效分散投资风险的基础上,通过资产配置和
投资目标 投资组合的动态调整,达到超过市场的风险收益比之目标,实现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定增
值。
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限于国内依法公开发行、上市的股票、债券及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允许
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主要投资对象为深、沪两市A股票中P/B值低、具有良好增
长潜力的上市公司。
本基金投资策略分三个层次:资产配置和行业配置遵循自上而下的积极策略,个股选择
主要投资策略 遵循自下而上的积极策略。本基金的国债投资比例将不低于20%,股票投资部分重点关
注:低P/B值、具有可持续增长潜力、盈利水平超过行业平均水平、具有核心竞争力的
优势企业。
业绩比较基准 沪深300指数收益率×80%+中债综合指数收益率×20%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的收益与风险介于价值型基金与成长型基金之间,具有风险中等、收益较高的特
点。
(二)投资组合资产配置图表/区域配置图表
(三)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最近十年(孰短)基金每年的净值增长率及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的比较图
注:1、基金的过往业绩不代表未来表现。
2、如合同生效当年不满完整自然年度的,按实际期限计算净值增长率。
三、投资本基金涉及的费用
(一)基金销售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在认购/申购/赎回基金过程中收取:
费用类型 份额(S)或金额(M) 收费方式/费率
/持有期限(N)
M<50万元 1.5%
申购费 50万元≤M<200万元 1%
(前收费) 200万元≤M<500万元 0.6%
500万元≤M 1,000元/笔
N<1年 2%
1年≤N<2年 1.5%
申购费 2年≤N<3年 1%
(后收费)
3年≤N<5年 0.5%
N≥5年 0.0
赎回费 N<7天 1.5%
N≥7天 0.25%
注:本基金认购费率为1%。
(二)基金运作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将从基金资产中扣除:
费用类别 收费方式/年费率
管理费 1.5%
托管费 0.25%
《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信息披露费用、会计师费、律师费、仲裁费和诉讼费、
其他费用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基金的证券交易费用、基金的银行汇划费用、基金的开户费
用、账户维护费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
其他费用。
注:本基金交易证券等产生的费用和税负,按实际发生额从基金资产扣除。
四、风险揭示与重要提示
(一)风险揭示
本基金不提供任何保证。投资者可能损失投资本金。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购买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1、本基金特有风险:本基金主要投资于价值类股票中有增长潜力的上市公司,一方面高速增长的行业有高收益的同时也有相对高的风险;另一方面,本基金对价值增长类股票的选择是依据上市公司P/B值和净利润增长率、预测的净利润增长率进行判断,由于上市公司财务数据可能失真,同时预测净利润增长率受主观因素影响较大,可能产生误差。这些因素都将使基金收益水平呈现一定程度的不确定性,从而给基金投资者带来风险。
2、单一投资者集中度较高的风险
由于投资者的申购赎回行为可能导致本基金的单一投资者持有的份额占本基金总份额的比例较高,该单一投资者的申购赎回行为可能影响本基金的投资运作,从而对基金收益产生不利影响。
基金管理人将控制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的比例低于50%,并防止投资者以其他方式变相规避50%集中度限制的情形发生(运作过程中,因基金份额赎回等情形导致被动超标的除外)。如基金管理人认为接受某笔或者某些申购申请有可能导致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的比例达到或者超过50%,或者基金管理人认为可能存在变相规避50%集中度限制的情形时,基金管理人有权拒绝该单一投资者的全部或部分的认/申购申请或确认失败。
3、本基金还面临证券投资基金投资共有的风险,如市场风险、管理风险、流动性风险、其他风险等。(二)重要提示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信息发生重大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更新,其他信息发生变更的,基金管理人每年更新一次。因此,本文件内容相比基金的实际情况可能存在一定的滞后,如需及时、准确获取基金的相关信息,敬请同时关注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临时公告等。
大成价值增长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基金字【2002】58号文核准募集。
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或核准,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
五、其他资料查询方式
以下资料详见基金管理人网站[www.dcfund.com.cn]客服电话[4008885558]
1. 大成价值增长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大成价值增长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大成价值增长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2. 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3. 基金份额净值
4. 基金销售机构及联系方式
5. 其他重要资料